切.格瓦拉
拉瓦锡
我喜欢这两个人,都是富二代,放着好日子不过,格瓦拉作死地要战斗, 他缔造古巴。拉瓦锡不爱花钱,爱搞研究,搞学术, 被后人尊称为“化学之父”,氧和氢是他命名的,他预测了硅的存在,“米”和“千克”都是拉瓦锡提出的。
这两个人没有追随人好逸恶劳的天性,而是逆天而行,真的是活出了作为一个人的尊严,有理想有追求,我真的是为有这样的同类感到骄傲,我觉得这才是他妈的人。
当然,痛心的是两个人最后都是横死街头,格瓦拉被枪杀,拉瓦锡被砍头,开始我很难过,但是当我站在他们二人的角度去想象他们的时候,这其实也不能算糟,人的追求是不一样的,俗人的生活理念能用来衡量英雄吗?坚决不能!我们以死为大苦,大悲,他们以不能做自己,不能实现理想为大苦大悲,他们就不是为了活着而活着的,也不是为了荣华富贵而活着的,也不是为了别人的赞扬而活着的,俗人的追求和价值观念在此统统失效!他们死了,生命的终极意义已经完成,他们为理想追求而死,就如同谭嗣同当初为民族大义欣然赴死一样,都是在完成生命的追求!
他们都面临过生与死的选择,死,才是他们的阳光道,这,我们能理解和接受吗?
生命的意义对于他们二人来说已经实现——那就是战斗!
圆满的往往不够圆满,残缺的未必残缺,英雄总是适用一种非常人的标准,死在床头对他们可能是侮辱吧,就像李云龙说得,死,我也要死在冲锋的路上。死,并不影响真正热爱他们的人们崇拜和追随他们,也可能是死使他们光耀千古,永垂不朽。
反观我们平淡的生活,我不知人是否有必要活得太理想,太形而上,但是我肯定,活得形而下,太现实就失去了做人的乐趣与尊严。
没有人生下来就想低着头过日子的,每个人的头颅都是高贵的,但是生活就是要把我们高贵的头颅硬生生地给按下,但是有的人就敢以死相抗,把某些追求至于生死之上,俗人如我,也是服了。
人活着有太多的不得已,当我们低下头的时候,发现还有人胆敢仰着头,我就觉得那个人是理想中的自己,我们会不自觉地感动,也可能痛哭流涕,我们会支持他,我们会为他助威,我们会把这种人称作偶像,在内心深处把他们的模样擦的锃亮。
人为什么要崇拜鲜肉,我也会因为某个女明星相貌娇好而喜欢她,但是完全不至于崇拜,更遑论偶像,只是欣赏,我们都是庸俗的,但是我们不应该庸俗到泥土里拔不出来,崇拜,偶像是多么高贵的,不容侵犯的神圣的情感,难道你要把它奉献给一张皮吗?偶像的本质就是内心深处的自己!是我们自己的真身!皮就是人最为浮浅和庸俗的一面,庸俗可以,但是不能没有底线。
人在阅历尚浅的时候,精神的空洞会放大自己的爱好,人一旦成年,就要开始享受和领悟自己的精神世界,领悟自己的勤奋,执着还有痛苦吧。我们可以去喜欢一个明星,喜欢他的真诚,才气,幽默,毅力顽强,但是最终肯定会发现,这些都不是最重要的,那些让我们在成年后勇于直面痛苦和惨淡包括死亡的人,才能称为偶像。
人都会有黯淡的时刻,我们与真正的偶像,往往会在低谷当中相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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