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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在四川救下一匹野狼,又送它重返狼群,七年后人狼重逢···

她在四川救下一匹野狼,又送它重返狼群,七年后人狼重逢···

作者: 慢曼妮儿 | 来源:发表于2017-07-19 15:11 被阅读1428次
    李微漪和她的小狼格林

    今天想分享的姑娘叫李微漪,一个80后野生动物画家,一个在四川敢闯敢爱、让我羡慕的女人。

    七年前她在四川若尔盖草原救下一只野狼崽,七年后她带着她的书《重返狼群》和她的纪录片和我们重逢。

    微漪的书,是我的枕边梦,半个月过去了,终于合上这段奇妙的旅程。她和小狼格林的身影,在这段时间里,总是踏梦而来。

    人说,爱动物的女孩有着最纯真和美丽的心灵。我对爱动物的人向来是极易产生好感的,所以当这个长辩齐腰的女人带着她的小狼向我走来,那低额亲吻的模样,温柔又充满母爱的眼神,已经让人沦陷。


    说起小狼,多数人都有所偏见。从前就有“狼子野心”的典故,古人造起字来,那“狼”也是“狠”字当头,顶上再加一把刀。但微漪说,“狼”拆开来看,是“犬”和“良”,是良犬而非恶兽。而这似乎也有点《说文解字》的味道:“狼,良兽也,从犬良声。”

    野狼如今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说起这个物种,几乎所有我们能想象到的草原民族都对它十分崇拜。像古代版图最大的蒙古帝国,版图第二大的罗马帝国,还有横跨欧亚非三大洲的奥斯曼帝国,对于这些在历史上发展迅猛且强势的民族,狼文化是他们核心文化之一。

    从《元朝秘史》和《史集》中记载的“苍狼白鹿”的传说来看,也能找到蒙古先民关于“狼图腾”观念的蛛丝马迹,后来红遍大江南北的图书《狼图腾》,作者姜戎也同样基于这样的说法创作。

    会有人奉狼为精神领袖,因为这个物种千万年来不曾灭绝,也不被驯服。优胜劣汰,逐渐成为一种哲学。

    就拿美国来说,世界上唯一的超级大国,也是一个狼文化高度发达的国家。从成百上千的狼文化作品就能看出,这个国家崇尚并继承了罗马的狼精神和北欧民族的狼神文化。


    世界上还没有由人野化并成功放狼回归狼群的先例,李微漪是中外第一狼女。

    七年前,微漪把刚出生五天的狼崽带回成都,取名格林。

    小格林在城市的钢筋水泥下长大,逐渐丧失野性,连狼嚎都不会,倒学起了狗叫。

    狼妈微漪担心格林的成长受到禁锢,又不忍心把他送到动物园,因为自由对狼群来说重于生命。

    三个月后,微漪和好朋友亦风将小狼格林带回草原,想野化并放归狼群。

    为了能成功送格林回归草原,微漪过起了半狼半人的“狼妈”生活。

    住在若尔盖草原的半年多时间里,微漪和城市的喧嚣隔绝。

    她以狼妈的视角教小狼生存、捕猎,为了让它快速野化,甚至放小狼在獒场生活、学习。

    七个月后,这匹完全由人类养大并野化的小狼被雪山的狼群成功接纳,重返狼群。

    和小狼格林相处的10个月,李微漪用相机记录下了1700个小时的素材,用6年的时间剪辑,用7年的时间向我们讲述,最后用一整个人生的时间去缅怀这段超越物种的母子情深。

    最后,仅凭微漪和亦风两个人的力量,把故事拍成一部纪录片《重返·狼群》,目前已经在各大影院上映。

    这位狼妈说,“尽管电影不够专业,比较粗糙,但它有灵魂。

    我叫李微漪。

    2010年,我去若尔盖草原写生,牧民给我讲了个事:一头公狼被人打死了,母狼养不活一窝幼崽,就到处去找公狼。公狼的皮被剥了下来,母狼应该是闻到了死亡的气息。后来,母狼就吃下了牧民用来毒狐狸的毒肉,这种毒肉的气味很大,连狗都不会上当,狼更不用说了。然而母狼还是吃了下去,自杀了——狼是能够殉情的动物

    我当时就动了念头,我要找到那些幼崽,当我找到狼窝的时候,六只小狼只剩一只,我就模仿母狼喊小狼的声音,呼唤它。然后它当时一下子就站起来了,趴到我怀里面,好像找到了这个世界上最安全的地方。

    后来牧民就说,你把它带走吧。它的父母是人打死的,如果你能救它一命,算是人向它赎罪。


    我把它带回了成都,给它起名叫格林。


    我们家的宠儿本来是博美犬“狐狸”,它是非常不满意这只小狼的。它经常暗地里使坏,会叼着辣椒丢在小狼的牛奶碗里,而格林呢,一吃东西就是狼吞,结果吞完一碗牛奶以后,就辣得满地打滚。

    亦风一开始是不同意我收养格林的,后来我发现格林在慢慢感化亦风,不光是它小时候的萌,还有就是它给你的一种依恋和亲情,真的会让人心都变软。


    其实在格林跟我们生活的3个月里,我们一直在思考它的最终去向,哪里才是它的家。

    我们觉得它原本就是若尔盖草原的,我们应该把它送回草原去。

    我们还曾经想过,是不是送到动物园。但是当我站在动物园关狼的笼子门口,我突然觉得这不是格林的归宿,我们把格林救回来,不是为了像这样把它关起来的。

    亦风也说,对于狼来说,死亡并不可怕,但是如果在圈养中死去是莫大的悲哀。所以最后我们下定了决心,送它回草原。

    其实它在城市,同样会面临危险;可是它如果回到大自然,尊崇的就只有自然法则,那就是优胜劣汰,或者是狼群的法则:要么忍,要么狠,要么滚。

    在把格林送回狼群之前,我们先带着它,在我朋友的一个獒场里面过渡了一段时间。影片当中,我们就把獒场的这一段整个给省略掉了,因为片长有限。


    獒场里面有很多的鼠兔,开始的时候它不知道怎么抓,我就教它堵洞。

    以前我的概念当中都觉得狼心狗肺,或者白眼狼,这个小狼它不是那样子的。

    当时我生着病,肺水肿的时候,它每天都到窗子这来看,然后还趴在那嚎啊。我就安慰它,说妈妈不会离开你的。

    我在外面崴了脚了,远远看着格林就过来了,后面还跟着一匹马。

    我说这小孩它到底懂多少东西,然后当我站起来的时候,还在背后推我一把,意思是让我骑在马上,我觉得简直太暖心了。

    我说太神了,我觉得它除了不会说话,它什么都会为你做。

    有一天,我看到它叼了个兔子走到我的窗口,兔子是它自己的藏食。在狼的概念当中是,只要能吃得下东西,就能活。狼它不会像狗那样,把什么东西都叼到你面前,它是把你当成一家人。

    小狼虽然很小,但是它已经懂得养育之恩。也许我们算养父养母,它觉得养父养母也在挨饿的时候,它就该把自己最珍惜的东西拿出来。但是我们很多人类的孩子往往做不到这一点。

    也许人比狼高等,但是狼比人高贵,我们失去的一些东西,在动物身上仍然保留得非常完整。


    我们一直没有找到格林,但是2014年年底,格林找到了我们。


    狼群对它们领地当中所出现的陌生人、异常情况,它们是非常敏感的。所以当我们2013年刚来到那片草原时,格林应该就知道我们来了。但是它一直避而不见,因为那个时候,它在抚育幼崽。

    我那天起得特别早,我就撞上了它们。它带着它的老婆和仅剩的孩子,然后正把那个小羊羔和小兔子往草垛子上放。

    而那个草垛子上,我曾经发现过好几只兔子。我那个时候才明白,可能这些东西都是它送来的。


    当时我一看到格林,激动坏了,我就想跑过去,我就喊。它一看到我的时候,它也特别激动,向前赶紧走了几步,然后毛就立起来的。但是很快,我就看到它的毛就顺下去了,它尾巴也搭下去了,头也低下来。

    然后呢,我向它走近,它就退后。

    就是相见但是不相亲了,又要来看我们,又要给我们送东西,但是我们出现在它面前了,它又要躲开。悄悄地来,悄悄地走。

    也许我们理解它,因为我们在那个草原上呆了一年多时间,我们亲眼看到它的孩子是怎么死的。

    从我们跟格林相处的10个月,再到后来,在狼山里停留了那么多年,然后跟狼群接触那么久,我们发现对狼了解得越深,我们对于人类就越感到害怕。

    有时候我们都不明白,是狼野化了我们,还是我们帮助格林野化了。

    人可以害人,但是狼猎食都只是为了生存,不会为了利益而去害其他的生命。狼是特别怕人的。

    我们觉得身上有一种使命感,因为有格林的维系,我们跟这片草原已经分不开了。

    我们就想为格林、为那里的野生动物生存再做一点什么事,所以我们后来就把书,还有影片全部呈现出来。

    《重返·狼群》就是我们自拍自述的一个影片。只有我们两个人的力量来完成这个片子,总共是1700个小时的素材,一剪就剪了6年。

    没有任何一个人能代替一个母亲,去讲述她自己与孩子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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