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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眼目睹了朋友在我眼前提枪自杀

亲眼目睹了朋友在我眼前提枪自杀

作者: 精分小书童 | 来源:发表于2019-04-22 01:54 被阅读10次

    当某些特殊的日子降临,人总是会想起心中,最难忘怀的人与事。只有这一刻!是寂寞孤独的……

    然而像我这种人,总会有什么人或事一直忘不掉,索性就从来都不记日子。

    事情可以追溯到二十年前,那时候,我也就刚好七岁左右,记得当时乡下小偷特别多,并且手段层出不穷,大则偷鸡摸狗,小到五谷杂粮,无一幸免。

    别问我为什么不偷钱?因为大家都很穷,根本没地方偷。

    我有一邻居姓齐,他跟我父亲几兄弟同龄,此人酷爱抓鱼打鸟,除去正经事之外,其它的什么都干,家里有两把枪,长枪是打钢珠那种,短枪是正儿八经的手枪。

    刚才也说了,那个环境里小偷横行,齐邻居便将手枪上膛藏于枕间,以便夜间震慑贼子,平日里,凡住村子里的人偶尔在夜间就能听到枪声。

    时代早已是过了枪杆子里出政权的时代,但私藏枪支之事并无人细查,并且村民的安全意识也不高。

    正所谓穷乡僻壤出刁民,不怕各位笑话,我曾就在我们镇上见过,卖猪肉的商贩之间为了抢生意,一群人拿着杀猪刀追着别人满街跑。

    至今想来我仍觉得不可思议,那些人当时都完全没有顾及到,会给我幼小的心灵带来如何的冲击么?

    齐邻居育有一儿一女,女儿跟我弟弟同龄,儿子比我小四岁。

    谈及他儿子,此事稍带神奇,此小儿脸有残缺,且半张脸呈黑色,最让人咋舌之处是,其额正中间竟有月牙胎记。写到这,想必各位已然能联想一二。

    此子从小天资过人,凡事皆胜于同龄孩子,虽是其貌不扬,但得此聪慧也使全家上下万般疼爱。

    某一天,有一老头赶集打齐邻居家门路过,见到其子便问,此子莫是青天转世?你等门户怕是养不起啊!养不起即是活不长,有口无心之举,却一语道破其中异样。

    齐邻居听闻后,随即破口大骂,粗鄙之词皆是不避,至此仍未能解心头之气,又行于厕间舀得屎尿泼于老头,吓得老头屁滚尿流,从此赶集都绕道而行。

    此事一出,众人私语,齐邻居行事过于蛮横,但又碍于不敢得罪此人,明面儿上便都闭口不谈,宁犯君子,不扰小人。

    命运之事乃是天意,命是天,是定数,不可逆转,运是意,运可逆而意源于心,心地不善良的人,终究也不会有什么好的运气。

    那年夏日,我与隔房表弟约至齐邻居家玩耍,邻居外出劳作,其妻子在后厨做饭,厨房隔前厅有数十米远,邻居家当时可是村子里唯一的一栋楼房,记得齐邻居的父亲当年好像是镇上的书记。

    齐邻居儿子的名字至今已是模糊,唯一能记得单一个“飞”字,此处且唤其为飞,我与表弟与飞三人在卧室玩耍,大家都是小屁孩没个正经玩法,你躲我藏,你追我打,兴致正浓之时,飞忽从枕间掏出一把手枪,朝向我与表弟,嘴里还配合着发出砰!砰!声来。

    我与表弟当时并未多想,起码我没有多想,那时候也很难意识到枪能带来的后果,且是出于本能,或是心中玩性,我与表弟便藏匿于床底之下,且刚藏身,只听震耳欲聋一声枪响,待我与表弟爬出床底,飞其母亲已是飞至奔卧室。

    我与表弟这才见,飞竟倒于床榻之上,无了意识。

    飞母亲瞬间将其抱起,发疯似的朝院外奔去,走一路鲜血洒了一路,活生生的洒出了血路一条。

    表弟当年尚为幼稚,我虽与之相差无几,但此时此刻仍能体会到,我当时激动的心情,激动到双腿发软,是喉咙连声音都发不出的激动,这一枪若是打在了我身上,这便是一命呜呼啊!

    当时表弟居然还笑了,我觉得他有些魔怔甚是智障,他竟笑道:飞这傻,居然用枪打死了自己。

    飞母亲抱着飞,飞奔到三堂叔家,江湖救急,刻不容缓。

    三堂叔急忙推出了他引以为傲的凤凰牌二八自行车,载着受伤的飞去了镇上的医院。

    当时村里去镇上的公路十分颠簸,还是未修的泥泞路,平日里所有人都步行去赶集,十里八村很难见得有辆自行车,所以,三堂叔才会一直引以为傲。

    那泥泞路很颠簸的事实,我们也是从堂叔口中得知的,因为大家都步行,根本没机会切实的体会到是怎样的一种颠。

    一路磕磕绊绊,堂叔终于不负众望地将飞送到了医院,在有效的抢救时间里,因为有了自行车的存在,这才替飞争取到了更多的机会。

    然而,大家都没有预料到的是,堂叔口中的颠簸到底是何等的颠簸,致使得飞在送去医院的路上,就因失血过多而一命呜呼了。

    下午,村里广播通知,让去几个人到医院去把尸体抬回来。

    应了习俗与封建思想的束缚,小孩死后不能厚葬,只能用烂席包裹住尸体随地挖坑埋了。

    这不由得让我联想到,小时候我母亲就经常骂我是烂席裹的,我能活到现在,已然是泪流满面。

    最苍白的事情莫过于白发人送黑发人,齐邻居经此事,忽而性情大变,一夜之间竟似丢了神魂。

    长短两枪皆被他亲自砸毁,虽然我没有亲眼目睹,可之后听堂叔讲起,齐邻居当时是泪如雨下,咬牙切齿地催毁了枪支,并且从那以后更是憎恨那些精于偷摸的贼子,誓要与其势不两立。

    贼子一脸无辜。

    事情恍然以过去二十余年,现在想来亦是这般深刻,鲜活的生命,在自己眼前倒了下去,就再也没能在站起来。

    时间的流逝,或许人们早已淡忘。

    但是,但凡经历者,此事必然会随其终身,淡忘的也许只有悲伤,当时失去的悲伤而已,事件的本身或许永远也无法在心中泯灭。

    齐邻居现在过得很好,又跟他老婆生了个儿子,已经上了初中。他整个人看起来老了很多,白发熙熙攘攘地点缀在他的头上,现在除了偶尔会钓钓鱼之外,其它的不务正业的事情他再也没去碰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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