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乡的冬天冷得扎人,想要挺过去,就得武装一身硬货,大棉袄,大棉裤,大棉鞋,配上帽子围巾,把整个人包裹得严严实实,单露出一双眼睛在外面,要是再有一双带挂绳的手套,就更加完美了。
我小时候的棉袄棉裤都是姥姥做的,先是用一层布剪出衣服的轮廓,平铺在炕上,然后就是一层一层地往上絮棉花,絮得手指头尖儿都是棉屑,一直到大襟,袖口,前前后后上上下下地都铺匀乎了,才用一层好看的布料裁剪成同样的形状,按着轮廓铺上去,开始缝制,为了防止跑棉花,不光接合的地方需要缝,中间也要缝两趟来固定棉花。
最后就是扣子了,我不知道姥姥怎样变魔术似的用两根粗绳就变出扣子和扣口(我们那叫扣min儿,但是我不会写),从上到下地挨个用针线钉上去,一件厚实暖和的棉袄就成型了。
那时候总是喜欢比一比谁穿的棉袄更好看,我喜欢别人穿的蓝底碎花小棉袄,觉得自己身上这件大红色有点土气,又发现自己前襟上总是沾上各种各样的灰尘和污垢,因此暗暗下定决心,明年让姥姥换个颜色,我一定好好珍惜它。可是明年真的到了,颜色倒是换了,胸口的污垢却像在那里定了居。
那时候我的邋遢就显现出来了,冬天只穿个棉袄也不配外套,和一群小伙伴在外面疯跑,为了方便还把袖口挽起来,时间久了,袖口的棉花都移了位,若再落下袖口,就会有一道深深的印记。
我最喜欢那种背带裤形状的棉裤,裹住了双腿,也护住了肚子,就是上厕所的时候很是别扭,解开背带的时候,肚子前面那一块就张嘴似的往外耷拉下去。
初次穿上的时候行动不便,连下蹲都很困难,没办法,刚做好的棉袄棉裤都厚重,就像刚从山里抓回来的野马,野性未除,须得好好驯服,时间久了,就温顺了。
驯服了之后,基本上就可以在外面横着走了,就算北风呼啸,刮得手上的皮肤皲裂,形成一条条暗色的沟壑,躯干四肢还是一如既往地暖和,所有的寒冷都被挡在了外面,一直等到开春,什么时候这棉袄棉裤穿得人出汗,他们也算是造成了自己一冬天的使命。
那时候我们凭着一身硬货在裹挟着黄土的寒风中扔出自制的沙包,或者闭上眼睛捉迷藏,有时候摔了跟头,棉袄就吸进去许多土,随意拍拍便站起身来继续,也不顾这作出杰出贡献的棉袄,已经灰头土脸。
那时候的棉袄大多是一次性用品,这么折腾一冬天,棉花移位不说,外面都脏兮兮的,如果洗一次的话,再穿也不能起到保暖的效果,所以每年都得重新做,既然这样,也很少有人能好好珍惜。由此可见,做棉袄给人保暖这件差事,还真是吃力不讨好。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