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好天气啊!”
李别挽起深蓝色工作服的衣袖,抬手在微风中拂动自己刚刚剪短的头发,精炼清爽的风格很配他高高的个头。他提着自己的小铁桶,背上背着一个已经磨得发亮的黑色牛皮双肩包,脚踩一双崭新的黑色运动鞋,不慌不忙得走着。
“赶紧把活儿干完,中午和兄弟们喝几杯。”他一边走进小区,一边自言自语道。
虽说是小区,其实这里只有两栋楼,总共五个单元,分列在两侧,这一侧的两个楼道口与另一侧的三个楼道口刚好岔开相对,所有的单元楼最高不过六层。小区门口紧挨着马路,旁边是一家已经开了不知道多久的肥牛店,而在小区另一边,是与这里一墙之隔的刚刚拔地而起的住宅小高层,大概十一二层的样子。小区里本就紧张的空地上停满了汽车,大多是黑色或白色,地面上的地砖多已有了裂痕,长出了嫩绿的杂草,有些地方的水泥路面已经裂开了大口子,刚刚被新的混凝土填充过,在车与车之间的“行走区”,几个老太婆正带着孩子往外走去。孩子们跳过水泥路面上的一道刚刚修复过的裂痕,从李别身边跑过,跑向正在小区外面等待的小伙伴儿,身后的几个老太婆慢悠悠得背着手走着,每个人手里都拿着自家孩子脱下的外套。
小区里只有边角有几株绿色,大概一人高的样子,但在今天的阳光下全都显得茂盛了许多。在其中两棵绿植之间停着一辆崭新的黄色电动车,大概是物业公司里某个新来的还不知道该在哪里停车的小姑娘暂时放的。五个单元楼外面的围墙刚刚被粉刷成橘黄色,配上淡蓝色的竖直条纹,而每个窗户的边缘则被一圈白色围绕,整个小区看起来像是被整个翻修过一样。天空迎合着焕然一新的楼宇墙壁,以一种介于深与浅之间的纯粹的色调,回应着抬头望去的李别。
“人们都怎么想的,就不会换个别的颜色的车吗?”李别穿过一辆辆私家车,仿佛走过钢琴的88个琴键,走向小区最里面的单元楼道。
小区里所有的墙壁都已经被粉刷过,包括楼道里面的白墙,只剩下最后的五单元一楼到二楼处的墙壁还是十几年前的样子。
看着墙上的小广告,李别的心里百感交集。曾经自己的工作就是在县城里各处张贴这种几平方厘米的小纸片。由于长得高贴得高,加上干活快,自己每天贴出去的小广告是别人的好几倍。只要是小广告,不管是治病的卖药的,还是辅导功课的找女人的,李别都贴过。后来,纸质的小广告变成印章,李别只需要带着印章便可以一路走一路印,工作效率比以前更高。那时的李别从不在意自己的外表,一双沾满油污的廉价拖鞋配上白色松垮的背心和大裤衩一穿就是一个夏天,正如他不在乎贴满小广告的县城是否如同浑身长满瘢痕的老人,苦于病痛但却受限于身体。为稻粱谋,李别什么都不在乎。直到再后来,县城里到处都是李别的真迹,再没有可以施展的地方,李别便开始跟着朋友们一起搞装修,接一些粉刷墙壁的工作。
在李别第一次跟着带足了家伙什儿的兄弟们出门干活儿,来到县城东南角的一栋老楼时,他眼前的景象只能用触目惊心来形容。墙面上密密麻麻的黑色电话号码和红色印记交叠在一起,即便用报纸糊满整个墙也凑不出这么多字。其内容之丰富堪比在百科全书上加入商家链接,那墙面的利用率连古代在一掌见方的小纸上作弊的秀才都自愧不如。
在本就比较昏暗的楼道里,这些小框框就像一个个睁大的眼睛,盯得李别毛骨悚然。在这之前,李别从来都是紧贴着墙面,一手撕一手贴,离开前从未回头看过一眼,那时他的心里只想着下一面空白的墙在哪里,还有今晚可以和朋友去哪里喝酒。
“李别,这都是你的大作啊。”
几个朋友大笑起来,而李别只想着赶紧离开这里,他从未像今天这样对自己曾经的所作所为感到羞愧。若是放在从前,李别可是要骄傲得当着朋友的面在墙边起跳,一只手高举排在墙上,让他们看看自己能贴多高。
“看看,这就叫专业。”
那时的李别一定会这么说。
几个老人楼上走下,或许只有他们这个年纪的人才会选择住在这里了。这本就是一座几十年的老楼,没有电梯,没有车库,没有物业,再加上楼道里满墙的“名人字画”,从这里走上去的感觉就像是正在参加什么秘密的宗教仪式,只不过那不是通往佛塔顶,而更像是走去地狱口。
从那天开始,李别发誓,这满县城的小广告,不管是不是经自己的手贴上去的,最终都要消失在自己的白刷下。
正巧,县城里最近大搞容貌建设,满足一定使用时间的老旧小区的墙面全部都要粉刷一遍。李别说服了装修队里其他六人,最终七个人共同签字,用免费粉刷楼道内墙壁的条件,承包下了县城里大部分的粉刷工作。
这个小区的五单元一楼到二楼的部分,便是最后一个粉刷工作,也是整个县城“换新装”工程的最后一个台阶。由于是自己坚持要免费整改那些楼道内的墙壁,李别便再独自一人提着油漆,来给自己的工作画上句号。
像是其他单元楼里面一样,这里同样昏暗,通往地下室的拐角处更是伸手不见五指,虽不见缠绕在顶部的蜘蛛网,但各个角落里仍散发着零星的霉味,楼梯底部好像还残留着去年夏末蚊子驻足过的痕迹。虽说是粉刷从一楼至二楼之间的墙壁,但这里的一楼是地下室,而二楼才是所谓的“一楼”,故而应该粉刷的墙壁应是地下室到一楼之间才对。
李别站在楼梯一侧,看着这一面即将换上新装的灰黄色的墙。墙上纸质的小广告不多,但红色的印章已占满了相当一块面积,大部分聚集在靠近楼梯底部和顶部的两侧,而中间较少。一直以来,占据靠中间的黄金位置都是贴小广告行业从业人员的不二选择,故而李别很奇怪,为何唯独这里的门面整洁而只有两鬓沾染了风霜。
不等多想,李别已经戴好手套,抄起刷子开始干活,蘸饱的毛刷从紧挨着地面的墙底部开始,一点点向上靠拢,把白色的油漆一点点均匀释放。将近一年的练习早已让李别对单一的粉刷工作得心应手,刷子在他手里快速腾挪,很快便掩盖了底部的那些“中药”和“开锁公司”,正一步步逼近中间的“中立区”。
这时,李别发现,墙上好像有字。在漏网的阳光下依稀可见是一个“雷”字,而它后面的两个字已经被自己掩盖在了刚刚刷过的痕迹之下。
“‘雷’?‘雷’什么?雷阵雨?”李别想。
也是在这时,李别发现,这片未被小广告污染的区域还有其他字,连同那个“雷”字一样,全是用橙黄色荧光笔写下的,大概有好多年的样子了,若是不仔细看,很难发现。
李别用力辨认后才认出,那是一句话:“陈岚,永远记得有我们。”这句话后面有五个名字。而那个“雷”,应该是第六个名字。
李别不知这是什么意思,正在犹豫要不要将其抹去时,楼上的一楼东侧的101房门开了,走出来一位老人。
“最后一天了?”老人手拿一个小笤帚边下楼边问,胖胖的身材让他这个年纪的人只能挪着脚步一级一级地迈下台阶。
“对,就剩这里了。”李别回答。他认识这个老人,他是这里的楼长,在李别粉刷二层以上的区域时,老人和他的老伴还给他送过水。
“这就留着吧,别动它了。”老人走到楼梯中间,指着那一片模糊的字说。
“这是写的什么啊?”李别问道。
“这个啊,”老人背靠在栏杆上,说着,“这是大概十五年前的事了。”
“那时候,这里的五楼住着一个一家三口,两口子加一个小男孩。这一家人是在孩子很小的时候搬来的,夫妻俩都是在县城西边的商场工作,平时家里没人,那个小孩就自己出门找他朋友玩。出事那年,孩子在北边的中学读初中。”
“出什么事了?”李别问。
“那天,也跟今天差不多,是个晴天。”老人继续自顾自说着,“那孩子出门找朋友玩,他爸妈在家里,结果那天家里失火,那火可真大,大火把大半个小区的楼面都烧黑了。那天小区里总共挤进来了四辆消防车,还有两辆等在小区外面。”
“那孩子爸妈怎么样了?”
“死了。”
“那孩子呢?”
“那孩子就不知道了,好像后来被什么人接走了。我只记得有一天,我在三楼到四楼中间的那里打扫卫生,”老人指了指头顶上面,说,“从窗户向外看见小区门口那里,有六七个孩子抱在一起,大概初中的样子,其中有一个好像就是五楼那家的小孩,等我打扫完整个楼后回家时,就看见墙上写了那些字。”
“这样啊,那孩子就是那个陈岚?”
“对。”
“看来不少人都知道这件事啊。”李别说。
“什么意思。”
李别表示既然没有人在这里贴小广告,不就表示大家都知道这个孩子的故事,所以心照不宣得为他留下了这片见证了七个孩子友谊的净土吗。
“那是我撕的。”老人说,自从那孩子走后,每次见到墙上的小广告遮挡住了那些字,他就会拿着小铲子把它铲下来,若是见到有印章印在上面,也会找些糊糊想方设法得去遮挡一下,这才把这些字留到今天。
“我还挺喜欢那孩子的,”老人说,“他爸爸妈妈平时都忙,又经常出差,没时间管他,他便自己在家里做饭,打扫卫生。我经常在楼下碰见他和他那六个朋友,几个人有说有笑得从小区出去,见到我的时候还很礼貌地和我打招呼。”
室外的阳光依旧如刚才那样温暖,一股风吹动一片树叶进来,飘落在楼梯下面,静静得躺在那里。老人走下楼,看了一眼那片嫩绿的树叶,便径直走了出去。
李别看着那些青涩的字,那是十五年前六个孩子写下的七个名字,正如当初劝动自己的六个朋友签下的那个写有七个名字的合同。李别提起桶,绕过那些橙黄色的名字,将靠近楼梯顶部的那片墙上粉刷干净后,便离开了。
小区门口的老人正在弯腰清扫着刚刚离开的那些孩子留下的垃圾。他曾提醒过那些孩子不要乱扔,但他实在没有多余的精力天天和那些不讲理的老太太打交道,便总是默默地在那些孩子走后一个人拿着工具出来把地上的零食袋清理走。
正起身时,老人看到走出小区的李别。
“走了?”
“嗯,活儿干完了,喝酒去。”李别说着,朝北边走去。
老人收拾好小区门口的地面后,便拿着小笤帚回了家。走到五单元里的那片未干的墙面时,老人看到了李别留下的一小片墙面。
“十五年了,孩子啊,你也该回来了吧。”
“我回来了。”我说。
室外倾泻着洪流般的大雨,雨点打在地面上溅起无数水滴与水泡,而那些不幸掉落在车顶的雨水,则化作一层层水汽,随着阵阵冷风飘在空中,围绕在周围不肯散去。楼道门口屋檐上挂着一排整齐的水珠,不同于急促的雨声,它们不紧不慢地一颗颗按顺序掉落,在地面上划出一道干燥与淹没的分界线。
小区楼面外墙上那片孤独的橙黄色,通过水汽看去,显得那么昏暗。
我叫陈岚,十五年前,我住在这里。那时我上初中,有六个朋友,我们七个男孩儿经常一起玩儿,结伴绕着整个县城一圈一圈走,聊着那时我们会聊起的事情,从清晨直到黄昏。我们曾在翠湖公园的结冰湖面上从这头走到那头,瞒着家里人去九龙湖公园游泳、堆沙子,在下雨天把冻死在路边的野猫埋在大槐树下。现在想起来,那时候的胆子还真是大。
我家在我小学三年级时就搬来了这里,从那之后,我便在这里上学,长大,学会了这里的方言,认识了这里的每一条路。我的爸爸妈妈常不在家,这七个人的小团体是我每天唯一可以说说话的地方。
直到那天。
这时,楼上的一楼东侧的101房门开了,打断了我的思绪。一个老人从屋里走出,他手里拿着一把伞,正一步一步从楼上走下来,而我站在一楼到二楼的楼梯正中间,就这么望着他。我手中的烟早已不知熄灭了多久,大概是潮湿的天气所致,亦或是我已不再适应尼古丁的味道。
他也看到了我。
“陈岚?”老人问。
“张爷爷。”我问候道,眼中却不知何时多了些泪。
“出来了?”
“是。”
张爷爷比我走时瘦了一些,但也老了一些,脸上的老年斑已经像是小区里的杂草一样在各处生长。他一动不动得站在那里盯着我,然后上下打量一番后,笑着说:“要不要上楼去看看?”
“不了。”
我用尽全力说出这句话,尽管只有两个字。手里的烟头被我不自觉间捏碎,掉在地上,融化在灰烬中,悄悄熄灭。我当然知道楼上是什么样子,尽管现在那里已经焕然一新,新的住户买来了新的家具,并在那里开始了新的生活,但那里十五年前样子,我这一生都不会忘记。
那天,我从学校门口的小商店买来了一个打火机,在家里试验刚刚学来的“纸锅烧水”。实验很成功,纸锅里的水温度逐渐升高,冒出了热气,而架在纸锅下的木块也慢慢变了颜色,一股股黑烟从下面升起。我怕被爸妈闻到味道,便赶紧熄灭了火,把水倒掉,然后将所有东西收拾后扔进了垃圾桶里,随后出了门。
等到我回来时,小区门口被两辆消防车挡住,天空中依稀可见逐渐散去的黑烟,人们在外围驻足,讨论着钱和保险。我拨开人群,冲进小区,跑过四辆消防车后,看到了满地的积水,以及被熏黑的四栋楼,而在家里熟睡的我的爸爸妈妈,再也没有醒来。
我被带走的那天,我的六个朋友和我在小区门口拥抱,他们说十五年后还在这里相聚,然后看着我走上那辆带有铁窗的客车。
十五年里,我们之间互有通信,但联系逐渐减少。我知道,他们有的人高考失利,有的人患了大病,有的人投资失败,有的人婚姻不幸,有的人起早贪黑在菜市场摆摊,有的人朝九晚五掉光了头发。从三年前开始,我和他们任何人都断了联系。
那场大火带走了六个人,包括我的父母。而我却只需要赎罪十五年,便可重新开始。或许,失去六个朋友对我来说,是注定的。
这墙上的字,是他们在我走后写下的。“雷”字边上剩下的两个字已被油漆抹去,或许就像我想的那样,有个提着小铁桶的人来到这里,刷掉那些小广告,只剩下这七个名字。
李别完成了自己的工作,他的工作是弥补;我们七个人还被记得,最后只不过是离别。
若真是那样,该多好啊。
我下意识间抬手摸向粗布外套的口袋里的烟,但想想还是算了。室外的雨比刚才小了很多,老人走下台阶,走到门口,向外望了望,然后撑起伞走了出去。他走到旁边那辆崭新的黑色汽车旁边,打开车门坐了进去,然后掉转车头,准备离开。
或许是看到我还站在那里,张爷爷又转过回来,两个车前灯紧紧注视着我。
“孩子,这雨快停了,一会他们也出来了,你们出去走走吧,说不定能看见彩虹呢。”
“他们?”我问道,“他们是谁?”
“就是之前和你一起玩的那几个孩子,都在我家避雨呢,都来了,那个叫雷什么的也来了,上去看看吧。”
说完,张爷爷关上车窗,开车离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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