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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林悟道《韩非子-八说》 第二十五章以爱持国

红林悟道《韩非子-八说》 第二十五章以爱持国

作者: 红林主人 | 来源:发表于2021-10-16 08:52 被阅读0次

    红林悟道《韩非子-八说》 第二十五章以爱持国

    红林悟道《韩非子-八说》上一章韩非子告诉我们什么是真正的管理之道:不求清洁之吏,而务必知之术。不苛求官吏的清廉,但必须致力于察奸的方法。人性是脆弱的,经不起考验,我们不能苛求官吏清修顿悟,自觉遵纪守法,那只是一厢情愿,不符合社会实情与普遍人性。我们只能健全国法,加强监督监察体系,用法规来筑起清廉的堤坝,防止腐败与违法乱纪。

    自然与人类社会的包容性,决定了人与人性的多样性。我们本身认知的局限性,决定了我们无法直接全面而真实的确定一个人,我们只能通过以往的记录与具体的事件来认知一个人,这就是韩非子为什么“不求清洁之吏”的原因,因为我们无法时时刻刻去确定一个人,只能依靠“必知之术”来监督监察一个。

    《大戴礼记·子张问入官篇》中说:“水至清则无鱼,人至察则无徒。”意思是水太清了,鱼就无法生存,要求别人太严了,就没有伙伴。这是最为常用的解释,其实,作者是想告诉我们人类社会本身的包容性,造就了“水不至清”的现实社会,这是客观实事。水至清的社会本身不存在,如果存在也无法让人适应,因为人及人性本不至清。科幻电影《黑客帝国》中第一代“母体”被设计成一个没有痛苦的完美世界,但人类无法适应,大批大批地死去。这就是水至清无鱼的形象展示。

    当然,我们承认没有“水至清”的社会,并不代表我们不去治理污染。水不至清,这是自然与人类社会包容性所产生的先天之象,但污染却是人为的后天之为,必须要治理。天然的不至清的水能喝,但遭到污染的水不能喝。韩非子“不求清洁之吏,而务必知之术”的主之有道的思想为君主治国治吏讲明了道理,指明了方向,同样,也适用于对企业的管理。

    韩非子讲完君主的治吏之道后,接着讲治国之道。他先举了一个慈母之例“慈母之于弱子也,爱不可为前。然而弱子有僻行,使之随师;有恶病,使之事医。”意思是:慈母对于幼子的爱是任何其他的爱都无法超过的。但是孩子有不良行为,就得让他受到老师的管教;有了重病,就得让他就医治疗。

    韩非子先将母爱确定为世间的至爱,说明其有很大的力量与作用,这为后面的结论做了铺垫。之后韩非子讲孩子不听话要让老师管教,孩子生了病要去看医生,这是常理。但,现实是“慈母多败儿”。韩非子接着说“不随师则陷于刑,不事医则疑于死。”意思是:不受老师管教,就会犯法受刑:不就医治疗,就会临近死亡。如果母亲溺爱孩子,怕孩子受委屈吃苦,不让孩子受老师的管教,就像生病怕痛不就医一样,结果就是犯法受刑。

    对于母亲的溺爱,韩非子认为“慈母虽爱,无益于振刑救死,则存子者非爱也。”意思是:这就是说,慈母对儿子虽有深爱,但她的爱并不能把孩子从刑罚和疾病中拯救出来。据此可知,让孩子得以生存下来的,并不是母亲的爱,而是老师的管教。言下之意,一个人能否在社会上生存下去,不是靠山有多大,而是要依靠自己的努力与遵守法规的品德。

    韩非子借此扩展到君臣关系与治国之道,他说“子母之性,爱也;臣主之权,策也。母不能以爱存家,君安能以爱持国?”意思是:母子之间的天性,是爱;君臣之间的权力关系,是近利远害。母亲尚且不能用爱来保全家庭,君主怎能用爱来维护国家呢?母亲溺爱孩子,孩子就会犯法受刑,如果君主依靠仁爱治国,国家能得到维护吗?显然不能。韩非子在此批判了儒家的仁爱治国论,借此证明依法治国是正确的。

    【慈母之于弱子也,爱不可为前。然而弱子有僻行,使之随师;有恶病,使之事医。不随师则陷于刑,不事医则疑于死。慈母虽爱,无益于振刑救死,则存子者非爱也。子母之性,爱也;臣主之权,策也。母不能以爱存家,君安能以爱持国?】

    如此贴切而真实的比喻,如此震撼而有力的反问,君主你还要仁爱治国吗,你还要坚持人治吗?国家和人一样,有了病就要治病,打针吃药也罢,还是刮骨袪毒也罢,总之要忍一时之痛换得健康之身,如果一时之痛都忍不了,结果自然是“不事医则疑于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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