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文章题目本是《读<沉默的大多数>(七)》,但想了想还是以我们为什么要写作为题。一是为了能直观表达自己的文章内容,二是此文正是看了王小波的《我为什么要写作》这一文有感而来。
文章开头分享了一个小故事,有人问一位登山家为什么要去登山——谁都知道登山这件事既危险,又没有实际的好处,他回答道:“因为那座山峰在那里。”这个答案有点幽默感,明明是他自己想登山,偏说是山勾引他。除此之外,登山也是吃力不讨好的事情,它会导致肌肉酸痛,还要冒着跌崖摔伤的风险,所以一般人都尽量不干这些事。其实,我们总想去刨根问底,追寻为什么后面的因为,可事实没有那么多答案,他登山无非是他想要登山,我们写作了,无非是我们想要写作。
如果实在要讨论写作的动机,那可以用乔治.奥威尔在《我为什么写作》中的四个概括。
1、纯粹的个人主义。就是写作是为了自己而写,完全按自己的想法去写,专注于自我的表达。
2、美学的热忱。可以把理解为对文学中艺术美感的追求,并因此分享给他人。
3、历史责任感。渴望发现历史的原貌,渴望挖掘真想,忠实记录,以为后人镜鉴。
4、政治目的。将文学作品作为政治工具。
奥威尔认为这几种推动力不是单独存在的,往往一个人写作是由好几个动机推动,但第四种动机较少。
在我看来,无论是我们写作是商业行为,为了财富与名声还是功利性的,或者只是为了想表达自己的想法,想记录生活,当然站着把钱挣了是最好的。写作的动机没有高低贵贱,有人以写作为生,有人以写作为乐趣,有人为了写作而写作,有人不为写作而写作。就拿我自己来说,从小本就是一个不喜欢写作的人,小学时每次写作文就如临大敌,头疼的很。有时候一篇400字作文憋一下午,怎么就那么难。就算些出来也是流水账一般,今天吃了几个馒头,不好吃,然后打死也写不出来。在这里要和教我语文的老师说声对不起,不是她教的不好,实在是这个学生不成材。这些个写作的头疼的问题一直困扰了我好久,600字对我来说已经是顶天的数字了。直到上了高中的时候,没办法作文要写800字,随着阅读量与技巧的增加总算能次次凑满。但对于写作依然谈不上有多热爱,直至后来,莫名的喜欢上了阅读,伴随着阅读量的累积,感悟增加,想表达的也就多了,写作也就不那么可怕。或许这就是文字的魅力,世间万物皆有乾坤,文字也一样,“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这句话都叫人说烂了,但理是一点不糙。
熊培云曾说过:“我的信仰,在心底,在笔端,从每日清晨写下第一个字的时候开始,我用文字祷告,我用文字诵经。我愿将我的生命托付给这一切。”这或许就是写作的魅力所在,因为写作可以成为我们的信仰,可以帮我们找到一个僻静之处,可以使我们获得另一种方式的解放,总之好处多多,关于写作的好处我会另外作一篇文。
王国维曾经把治学的三个层次分别是“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我想这三种境界用在写作也很贴切。第一种境界“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写作之途,一望无尽头,写作流派之多,写作种类之丰富,学习写作是一个不断进取的过程。可以说写作是没有终点的旅途,一入文字深似海,会发现其中自有规律与秩序,想要为己所用得付出极大心血。第二境界“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读书废寝忘食,写作也需如此,所谓古之成大事者不唯有超世之才,亦必有坚韧不拔之志,固然写作有天赋之分,有的人就能出口成章,笔落惊风雨,诗成泣鬼神,但有人就很难写出像样的文章来。可写作是开放的,对每个人开放,只要全身心投入,用心学习,持之以恒,人人皆可写出好文章来。第三境界“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当达到第三境界时,你会发现写作已是一种得来全不费功夫的事情,事事皆可谓你所作。这时候,写作更像是在生活,而不是一种行为,能体会到它给你带来的快乐,正如生活不是给别人看的,写作也是。首先还是要自己喜欢,并不是人人都要写出流芳百世的绝丽文章,生活点滴、乐趣见闻、突然脑洞、看法见解、人生感悟,这一切都可写。
想借用毛姆的一段话:“作家追求的回报应该是挥洒文字的快乐和传播思想的惬意。至于其他的,就随他去吧,别去在意赞美或诋毁,失败或成功。”我们不是作家,我们只是平凡又平凡的人,但这也不妨碍我们去追求挥洒文字的快乐。这种快乐不仅体现在写完一篇文章上,还体现在写作过程中。写作中会有新的感悟,每一次新的感悟就像打开一件未知的礼物。会有新的朋友,相遇志同道合的人,会有见解不同的人,擦出思想的火花,会进入新的领域,尝试不同的写法,每当尝试不同的文风或体裁会等同于进入一个新大陆,里面荆棘密布,要你拿刀劈砍向前探索。
我想会写作,也是我们区别于其他生物的特点,用巴金的话来说:“我们写作不是我们有才华,而是有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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