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任争气(醉美长安)
若不是孩子上学要用钢笔,我差点忘了还有钢笔的存在。
钢笔三十年,记忆三代人1980年出生的我,钢笔曾经对我是一种奢侈,那个写着“英雄”的蓝色或黑色钢笔,就像英雄一样伫立在我的记忆里。
心里对它的无限期盼仅限在小卖部里看看、摸摸,很清楚的知道不能向父母开口,在这个入不敷出的家里,就那几块钱的支出对父母而言要作很大的为难。
钢笔三十年,记忆三代人那个时候用的最多的是粉笔和铅笔,每天下午上课前,每人一盒粉笔,在操场上圈一块地方写生字,写满了用脚一抹或者扫帚一扫接着在写,省了几分钱一个的生字本。
还有就是铅笔,HB铅笔硬度刚刚好,写的字不至于太淡看不清,笔尖也不会太软磨的太快太浪费笔芯。
钢笔三十年,记忆三代人我的第一支钢笔是初一的时候买的,梦寐以求的“英雄”牌,对那时的我简直就是宝贝,也从那个时候开始我决定要练好字,用来配上这支钢笔。
直到后来看溥仪的《我的前半生》知道了有一种钢笔叫“派克金笔”,虽然从未见过,但我知道那一定是一种极度的奢侈,是超过了我生活几千里的一种愿望。
再后来高中、大学,也不知道从何时开始我不再用钢笔了,也渐渐失去了对钢笔的关注。
钢笔三十年,记忆三代人工作后,虽然离不开笔,只是包里经常装着的就是几块钱的签字笔,已经不习惯用钢笔。
对于那支“派克金笔”当有人说要买给我时,我摇摇手,不用了,很少用到笔了,哪个顺手用哪个。
现在经常给女儿说我的童年往事,其实我知道她根本理解不了那个年代的我们,理解不了物质极度匮乏和生活贫穷的状态,所以后来我在女儿面前也不再忆苦思甜。
钢笔三十年,记忆三代人我不能拿自己和女儿作比较,那本身就是两个时空,只有延续,不会有交集。
今天拉开女儿的抽屉看到里面五颜六色各种各样的钢笔,思绪难免往回返,这是女儿的拥有和快乐,我理解了。
只是我的拥有和快乐,女儿已经无法理解。
钢笔三十年,记忆三代人我想,再往后,钢笔可能会成为一种艺术品或者装饰品,留在书房或者博物馆里,代表一种文化的象征,成为文人历史的符号,拿起它只是为了欣赏,不是为了书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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