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国藩家书之济急之二【370】2023-7-13
祖父母大人:您们好!
去年腊月十八日曾寄信回家,说寄银一千两,六百两给家中还债,四百两送给亲族们,分赠的数目另外写在弟弟们的信中,是为了表明不敢自作主张的意思。后来接到家信得知 啸山一百三十千,这笔钱已经亏了一百了。刚才听说曾受恬家中有丧事,他借的钱恐怕不会很快就还,那又亏空一百。剩下的八百,家中的旧债还很多,恐怕就没有钱送给亲族了。把钱赠送亲族是我一个人的意见,不知祖父母和父母认为这样做是不是可以?请你们决定。
我所以忙着送钱给亲族,一是因为我家的气运太盛,不能不格外小心,这是保持盈泰的方法,旧债都还清,好处太全了,只怕盈极生亏,留点债不清,使好中有不足,也是保持快乐的做法。二是因为各亲戚家都很穷困,老的得不到一点亲戚的帮助,以后不知会怎样?自从我入京以后,如彭满舅、曾祖、彭王姑母、欧阳老岳母、江通十舅,已经去世好几位了。再过几年,心中想帮助一下的人,不知他们都会怎样了。家中的债,今年虽还不完,以后还可以还。帮助别人的事,今天不做,以后一定要后悔的。考虑到这些方面,所以我提出要送些钱给他们。
我年纪轻不懂事,不会作长远的打算,请祖父、叔父作主,我再不自作主张。这笔钱等欧阳小岑回南时,请他带回,还有一大箱衣物,我 为他出一半车钱,钱和衣物都先放在他家,到时候我还会写信回来请你派人去取。
道光二十四年(1844)三月初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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