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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只楚国鳖引起的“弑君”案

一只楚国鳖引起的“弑君”案

作者: 六镇 | 来源:发表于2019-03-04 21:07 被阅读1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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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元前605年,郑国发生了一起“弑君”案,事情的始末跟一只鳖有关。让我们回到这一年。

    这一年开始,郑穆公去世了,儿子郑灵公即位,楚庄王派人送给郑灵公一只大鳖,祝贺郑灵公即位,当时的鳖不只楚国有,但是楚国云梦鳖个大肉鲜,比较好吃,楚庄王送郑灵公的正是这云梦鳖。

    郑国大臣公子宋到宫里办事,走到门口,他的食指突然就动了,公子宋食指比较敏感,按照以往的经验,他预感到要有好吃的了,到了大殿,果然有一只大鳖捆在那里,公子宋知道郑灵公要请大家吃饭了。我们一般用“食指大动”来形容有好吃的,“食指大动”这个成语最早就出自公子宋。

    在吃饭的时候,郑灵公故意使坏,在分鳖肉的时候吩咐仆人,刚好在分到公子宋的时候把鳖肉分完。郑灵公大笑起来,说道“你说你手指很灵,我看还不如我灵。”被当众羞辱的公子宋,跑到装肉的大鼎边上,伸出手在鼎里一抄,往嘴里一放,嘬了一口,说道“我这不是吃到了吗。”然后气鼓鼓的出去了。

    回到家后的公子宋,感觉自己就这样走了,有点不太礼貌,越想越怕,害怕郑灵公找自己算账,便一不做二不休,杀了郑灵公。这就是一桩由一只鳖引起的“弑君”案,听起来荒诞不经,可确实是历史可考的。

    这件事也说明了,春秋时期,国君的权威还不是很强,君权还没有得到足够的强化,卿大夫怒发冲冠弑君也不是很难。后世君权逐渐得到强化,别说是国君捉弄一下大臣,就算是再大的侮辱,大臣们恐怕也不敢有犯上的行为。

    春秋时期的卿大夫阶层,有自己的土地财产,可以独立于国君存在,因此拥有独立的人格,自由的思想,可以为人格尊严铤而走险,可敬可叹。

    从这桩弑君案我们可以得到以下反思。一是不要图一时之快,做伤害别人自尊的事。任何人都有可能在某个时候对自己不利,要学会照顾别人的感受,不让别人难堪,做一个高情商的人。二是管理好自己的情绪,不做对自己没有好处的蠢事。要学会与团队成员和谐相处,凡事有损团队团结的事,不要去做,更不要把好事做成了坏事,本来请大家吃鳖是一个增进君臣感情的事,奈何做了没必要的错事,得到如此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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