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美峰 2019.7.1
亲爱的朋友,今天我遇到一家人有了矛盾,处理矛盾的过程,突然让我想到了情与理的关系。情与理就像天平两边的砝码,孰轻孰重,不同的场合有不同的理解,不能一概而论。
中国人处事,常说“于情于理”,这时情优于理,情大于理。在处理家庭事物时,情就要大于理。夫妻之间有矛盾时,就要以情为主,常言说“好男不和女斗”,家是一个讲情的地方,不是讲理的地方。夫妻之间,如果一切按理处事,也许占了理,但却输了感情,不就是得不偿失吗?夫妻相处,更注重情感交流,语言的沟通,也许在外人面前无法接通的道理,在亲人面前就可以说得通,行得顺。
情在亲人面前最重要,要远远比理更管用。就像管孩子这件事。按理说爷爷奶奶没有抚养孙辈的义务,但是现实生活中仍然有很多的爷奶在抚养孙辈,并且尽心尽力的在照顾。这讲的就是情,祖孙之情,父子之情,父母哪有看着自己的孩子做难而坐视不管的道理。尽管从法律上没有这方面的义务,但是从情理上还是愿意承担起这方面的责任。这就是情的作用。
还有不同的一面,就是理大于情。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讲的就是理,一切以理为依据。在法律面前,没有情或者很少设计到情。一切都以理为主,讲究事物发展的道理,事情的对与错,人物的责任的大与小,一切以证据确凿,道理合乎法律法规,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就是讲究道理。
以理服人,以理宜人,讲究的就是理在先,情在后。在生活中,情理兼顾,情理之中都在,这才是真正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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