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所老房子,已经很老很老了,老到电视机换了三台,洗衣机换过两次,这里居住着一家四口,还有一条贵宾狗。
房子的主人是一个精瘦,秃顶的中年男人,快五十岁了,是一名警察。
总是半夜三更突然爬起来执行任务,天亮又倒头回家继续睡,他睡觉时总是喜欢打呼噜,声音之大连隔壁的女儿都能听到。
可是他也有优点,他脾气好,又有一双巧手,家里坏了什么他都能修,还喜欢干家务呢。
房主人的妻子却是一个胖胖的女人,脾气不太好,不过却很勤快,屋子里总是亮堂堂的,饭菜总是热乎乎的两荤一素一汤,她有两个爱好,一个是种花,另一个则是在阳光明媚的下午,对着镜子拔白头发。
这家人还有两个孩子,一个姐姐,一个弟弟,这对姐弟一见面就拌嘴,一分别又特别想念对方,而表达想念的方式就是在电话里继续拌嘴。
我已经很老很老啦,老到身体的每一个小角落都有着长长的故事, 听说人类很是健忘,总要将重要的时刻记录下来,否则就会渐渐忘记。
我虽然是个老头,不过记得可清楚了。我初次见到这一家人时弟弟尚未出生。在遇见我之前,姐姐是在廉租房里长大的,自豪的说,我是他们的第一所新房子。
这对夫妻本是乡下人,在城里打拼,好不容易有了自己的房子,就下定决心要好好装修。他们给我铺上了干净明亮的木地板,刷上洁白无暇的墙漆,买了气派又松软的沙发,还有配了六把椅子的餐桌。
姐姐在自己床上开心的跳着,大叫着“我终于有自己的房间了”,她的父亲则高声说道“我们以后每天都要在餐桌上吃饭。”
自从和这家人生活在一起,我的生活不再那么无聊,我喜欢去观察他们。比如男主人女主人总是喜爱旧的衣服鞋子,一穿就好几年,破了也舍不得丢掉。可他们却总喜欢给孩子买一大堆新衣服;比如男主人女主人常常苦闷叹气,可当孩子回家时总是笑容满面,绝不提起。
刚开始,我常常为理解不了他们而郁闷,便去问趴在阳台上睡觉的贵宾犬。
贵宾犬看着可爱,实则是条深沉老练的高手,它听了我的疑问后,连眼皮都懒得抬起来,懒洋洋地说“这当然是因为爱啊,笨蛋!”
“爱?”我还是不解“爱到底是什么?”
“爱就是每天主人摸摸我的头就可以很快乐。“贵宾犬说完翻了个身,背对着我,不再理我。
我那时年龄尚小,有许多想不通的问题,可我从未感到为难。
因为老子也曾说过“吾生也有涯,而知也无涯,以有涯随无涯,殆矣。”不是任何一件事情我都得明明白白。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过去,我数也数不清,贵宾犬也成了一条老狗,没了年轻时的活力,它说它会死掉,然后永远离开我们,我很伤心,无法接受,明明它只是个小不点;它说每个人都会死掉,我更无法接受。
我日日旁观着这一家人的生活,可早已不是旁观者,我日日夜夜都与他们生活在一起。我喜欢闭着眼,闻着饭菜的香气,猜猜今日女主人又做了什么佳肴;喜欢掐着点数数男主人回家又迟到了多少秒;喜欢观察弟弟又长高了多少;喜欢听姐姐独自一人时哼的歌谣……我有时候从新闻联播里听见不幸的消息时总会觉得恐慌,我希望灾难与不幸永远别降临在这家人的面前,我希望他们永远幸福快乐。
我只要望着他们便可以感到愉快与希冀,我觉得我渐渐懂得了什么是爱。
我已经很老很老了,楼上楼下的兄弟们,有些已经破旧到没人居住了,有些已经陆陆续续换了几次不同的住户,他们大都被修修改改早已不是原来的模样。我是多么幸运啊,虽然我又老又破,但这家人还未离开我,他们还在窗前种满了花草,每至春季,花儿便绚烂地绽放,五颜六色的,无数蜂蝶在我面前起舞,无数鸟儿停留在我的窗前向我问好。整栋楼都没我这样的好风景,我真为这家人感到自豪。
我真希望能和他们永远生活在一起,即使我知道终有一天我们必将离别。我已经很老很老了,可姐姐和弟弟还很年轻,我知道她们舍不得我,可她们必须勇往直前。父母因为工作变故而买了一所新房子,是他们特别希冀的电梯房,高层住宅,风景好又安静,我想他们会很喜欢这间新屋子,比喜欢我更喜欢它,想想就有些难过,不过更多的是为他们能过上更好的生活而开心,无论如何,他们开心就好了。
我已经很老很老了,当你们终将离去,只要残垣不倒,我仍会替你们守着这份爱的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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