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
这是往事的流水账。
断断续续的水,糊糊涂涂的账。
《所谓伊人》
在镇中心小学的时候,班上有一对双胞胎女生。我还记得和她们说话的场景。我和其中一个侧对着说话,另一个站在一旁,不记得在看什么。我们说的什么也不记得,她们的名字也不记得,这个场景却随时能浮现出来。
我前座的女生突然扭过头来,笑着和我还是别的什么人说话。除了她脸上的笑容和我们的座位之外,其他都隐没到记忆的灰色地带去了。
小学四年级。尽管我学乒乓球不久,不过技术倒还不错,班上乒乓球最好的女生,和我大致相当(男生里大概有两三位比我厉害)。曾经和一伙人跑到她家去玩,就在简陋的水泥台上打乒乓球,没轮到的在旁边打羽毛球。记得后来羽毛球飞到屋顶上去了,乒乓球似乎也被踩烂了。她的皮肤很白,头发有些黄,昵称“洋娃娃”。
五年级,小学有仪仗队之类的活动,我奋力拍着沉重的钹引领腰鼓队的节拍,偷空欣赏总领队姿势利落地振举指挥杆。
五年级下半期分了班,洋娃娃转学了,总领队分到甲班,我们乙班搬出了教学楼,在旧小学校舍——那时候已经成了民居——其中的一间上课。
初中,总领队居然和我一班,不过她根本不记得我了。班上男生们都喜欢和她坐在一起,经常互相换位置跟她同桌。有一次好几个男生既想挨着她又感觉要避嫌,于是换来换去,最后上课铃响,混乱中竟然把我换到她身边去了。那是节生物课,她字写得很工整,书上要打线条的地方,都用尺子量好了用蓝笔红笔一划而过,既干净,又醒目。
初中因为同路,经常和总领队一起回家。
有时候放学了我还留在教室里。她就等到我一起走。一次在路上,她说:“我在楼下大声叫你,好多人看着我。”我淡然回答:“你声音这么大,当然了。”我心里笑,她做事从来懒得管旁人的眼光。
那年偶然看见那个穿灰白外套的女孩子。那衣服的灰白交替的条纹很像大雁或者野鸭脖子上的纹路,她的身材修颀优美,与衣服相得益彰,也让我联想到雁飞的姿态。我猜想她的名字里,应该有个“雁”字。
初三下学期,照例有一个班是要解体的。很幸运,不是我们班。更幸运的是,我们班分到一位美女。一开始我并没有太过关心,直到她穿上那件灰白色的外套。
我把桌子拖到教室最后。过了一段时间,又“无意”间挤到她的后排。这时候学期已经过去将近一半了。
她的书写也很工整,字体柔和。印象最深的是她把“数”字简写成“由”字加反文旁,通常只有老师们是这样写的。
初中,毕业了。我们离得很远。
高一寒假,几个同学约好去滑冰,有她在。我从没有滑过旱冰,在场子里动也不敢动,她带我滑了几圈,我进步很慢。看着她和一个陌生男人牵着手在场上翩翩来去,我嫉妒得心里滴血。
后来又玩过几次,都没有她在,终于对此兴致索然。
高中临班有个女生身材相貌和她有几分相似(后来仔细研究,原来是我的错觉),跟我初中到高中一直同班的女同学跟我说:“我发现有一个人比‘雁’还漂亮。”我眼前浮现那个高中女生的样子,随口回答:“那不成了仙女了!”她一惊一乍地道:“原来她在你心里地位这么高啊,嘿嘿……”我苦笑,随口转移话题,叹道:“她好象从来没和老同学联系过嘛。”
高三要毕业了,我从高一开始就知道的她的地址,已经在心里捂得烂了,终于胡乱写了封信寄过去。并不期望得到她的回信,于是只告诉她我的电子邮箱。
对收到邮件不抱什么期望,但是又万分期望的我,某天打开邮箱,看到有封主题是“想你”的邮件时,还没感觉到什么,而看到落款,心里瞬间震荡,响的都是《电子情书》里那台电脑的合成音——“you've got mail!”
“you've got mail!”
我在不准备寄出的回信里写:“我这几天总是恍惚,感觉有什么值得高兴的事情,叫我一刻都不能安静,撺掇得皮肤都在欢喜……”真正寄出去的是些什么话,早已经不记得了。大概除了废话外,别无其他了罢。
因为这个邮件,我在几年中舍不得放弃新浪邮箱。
色声香味触法,没一件不联着她。
她的时有时无的回信里,措辞往往很热情,但是她迥乎有异的态度,却使我清楚知道那只是对普通同学的近乎敷衍的热情而已。我尽管希望把那些词往有利于我的方面解释,但是我找不出这样做的理由来。
我决不自作多情。
整个高中,我的自卑逾来逾深,我们的距离始终不曾缩短。我用一切贬义词来形容自己。
到了大学,我知道的贬义词更多。
未完,待续。
《所谓伊人》[续]
这世上有无数的暗恋故事,我并不认为自己的这一桩格外缠绵悱恻;这些故事大多数不了了之,我也并不认为自己的这一桩会有多么轰轰烈烈的后续。
然而念兹在兹,无日忘之,天长日久,竟成习惯。
我不能不越来越认真地去想,这是单纯的知好色而慕少艾,还是深心里害怕错过命定之人?
大一暑假,我横心断绝了和所有旧友的联系。
大二暑假,真是凑巧,在长沙火车站转车的时候,碰见她站在一圈箱箱包包中间,看起来旅途困顿。
我绕着她转了半个圈,迟疑着不敢确认,她就看见我了,很惊讶地笑着打招呼:“嘿!”
我记得她没有叫我的名字,我也没有叫她的。我恶意地想,她不是忘记我叫什么了吧?
真是好久没见了,从高一寒假旱冰馆那次到现在,五年略不足,四年颇有余。这期间书信电话也可怜的少。就算忘记我,也不是多么奇怪的事吧。
火车到站了,不容我们慢慢叙话。我把她的号码抄下来,心里挂念着她拿行礼的辛苦,恼恨地上车去。
到了学校,我买了手机,把她的号码存起来,时不时地从收到的笑话短信里挑选尤其有趣的转发给她,“提醒你世界上还有我这个人的存在”。
偶尔也打电话,但是我向来讷于言辞,煲电话粥这种高难度的事情,我实在是操作不来。唯有一次,我们一直说说笑笑,最后电池发热到烫脸,我左右换过几次,慌起来:手机都坚持不住了,她不会觉得我太能说了吧?于是忐忑不安地嘱她好好休息,结束了这通长话。
通话时间显示,整整一百分钟。
头脑身躯好像都倒空了,而心里万般餍足。我半躺在床上,斜倚着墙壁,暗暗琢磨——她会跟我聊这么久,至少不该是讨厌我的吧?
初中同学们决定寒假聚会,地点是班长家里。她不知道路,要有人接才行。这个机会自然不容旁落。
那天我穿着一身陈真那种式样的学生装,浑身上下都是漆黑,身子被衣服绷得笔直,脸僵得铁板一般。这个躯壳里面,是与外表决不相称的颠乱狂暴。我压抑着焦渴似的冲动,怀疑自己会在见到她的一刻控制不了自己去抱住她,我要抱得那么紧,直到把两个人挤压进一个身躯。
她下了楼,看见我,笑着说,
“嗨帅哥。”
顷刻间烈日融雪,所有乱七八糟的念头忽然成了天外的无关浮尘。我也牵出些笑来,回答她,
“嗨,美女。”
尾指都没有一丝的颤动。
如果她不属于我,绝不以一指加于其身。
走了不远,迎面碰到她妈妈。我不知道该如何称呼,只好硬着头皮含糊地冠以夫姓,叫她“易阿姨”。
她等妈妈过去,侧过头似笑非笑地问我:“你刚刚叫什么?”
“易阿姨啊。”
“我妈妈又不姓易。”
“可是,出嫁从夫嘛,这么叫应该也不错吧。”
我感觉额头有些出汗,看她的表情,似乎在取笑我的窘迫和狡辩。
我始终规行矩步,她可不。她穿着白色羽绒马甲,配着短裙长靴,一身轻快亮丽的打扮,一路踢踏而行,有时还踮着脚尖跳上两步,“就像放学归来的学童”。长长的围巾垂及膝盖,两边交在手上握着,于是围巾就随着手的摆动而飘舞。我不住地转头去看她的笑脸,看她脸颊上时时浮现的酒窝,一面跟她说话,一面揣测着,她这样快乐,有几分是因为我,又有几分是因为聚会?
这天她半途离开,过了几天,我去她家——有个很好的借口,我们当天剩下的几个人还有后续活动,照了相片,洗出来之后拿给她看。
她和外婆在家,我见了老人家,躬身说:“外婆好。”她招呼我坐下,“雁”就去端来银耳莲子羹。我们拿出照片来慢慢看,外婆也拿起来瞧。过了会儿,她指着合照上的我对我们说:“这个孩子照得最好看了。”
很奇怪,虽然包括自己在内,平辈从来不会对我的相貌有什么褒义形容,但是在长辈眼里,我的仪表似乎还不错。我听见她这么说,十分意外又暗暗得意。“雁”就前俯后仰地大笑说:“您不会是看见他在这里才这么说的吧?”我甚至怀疑她在揉肚子——过分呐过分呐,打击我用得着这么恶形恶象么,虽然外婆的确过奖了点……外婆兀自不住地分辨说:“没啊,不是啊……”
再后来呢?不大记得了。她在爸爸妈妈回来之后,说有事上街,我就陪她去。路上买烤红薯,她把差不多烤成流质的那个给我,说:“软的比较好吃。”
——这件事是不是这次呢?
这么多年里,以这一年的寒假有最多的纯粹的快乐充填着记忆。
我在几天前的日志里还说,“看到‘感情’这种东西撩拨人的情绪到如此地步,觉得很有意思”,其实我所受的撩拨,并不比任何人为浅。
回到学校,看不见她的笑容,万事只好全凭猜测。于是处于局中的自己,也和任何其他人一样,因为彼方的稍稍热情而喜极欲狂,略略冷淡而心丧若死。
满怀旷怨,这不是一个男人该有的态度。可真是无奈其何!
我克制自己不要提及感情,又忍不住不断试探,亟欲弄清她对我的真正态度,这种冲动渐渐超出自己划定的樊篱。
终于她也发觉我的咄咄逼人,回信怪我说:你为什么总好像要把人逼上墙壁压成纸再揭下来呢?难道就不能对我友善些吗?
友善!我无力地笑,心里说,我对你何止是友善而已!
这种无益的纠缠太折磨人心。我发短信给她说,我喜欢你。
……
第二天收到回信,外交辞令般完美的措辞。这是情理之中,意料之内的事情。
我在床上躺了两天。有胃口了请同学带点吃的,想睡了只需要闭上眼睛。
伤心?不是这种感觉。绝望?嗯,某些事情已经决然不同了。
最深的是恐惧。
既然话都说明白,再念着挂着,就是非分之想,无礼之举了。
从此之后,这个人,想都不能再想。
想都不能再想!
“感情像个闹钟,按一下就停”
我就算自诩有坚不可摧的理性,这种事情,又怎么能做得到?
两天之后,我把自己整理干净,恢复了常态。因为事情有了答案。
顺其自然。
就是这四个字而已。
那以后,我又减少了联系。偶尔在QQ上遇到,就好像寻常朋友一样的说笑。
大四,我跟她说:“我们要有三年不见了。”
她奇怪地问我:“为什么呢,你要去哪里吗?”
哈,这要怎么回答?告诉她说,我决定用三年时间继续审视自己,再考虑到底该用什么样的态度对她?
我确实作如此想。三年时间,不长不短,也许到时候她早已有了归宿,也许我忽然就爱上别人。如果到时候两个人都还是自由身,如果我还没有忘记她,那么,我或许应该打起精神来,当一个合格的追求者吧?
三年不相见,其实是我发狠赌气而已。
不管怎么说,今年,就是约定之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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