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嗨,我叫李葵,葵花的葵。
你一定听说过我了,这段时间我的事迹传遍整个网络。所有的人都在议论我。有人说我是仇视社会、报复社会。哈哈,没有的事。我很喜欢这个社会,甚至还有点儿爱这个社会。我做的那些事儿,搁在我前世的那个时候,早就被千刀万剐了。但我没事。不是没有被警察抓到,而是因为做那些事的时候,我还没有满十四周岁。
最好笑的是,网上有人说我一定是有冤情,受到过不公正的待遇。对这个说法,我很不满意。我这不满十四年的人生里,只有我让别人有冤情、让别人受不公正待遇,谁能让我有冤情、受不公正待遇?这样看我,把我当什么人了?!
你问我做了什么事叫整个网络都在传颂?反正我也闲着没事,讲给你听听吧。
我出生在北方的某个比较彪悍的省(有人对这个省的爷们儿有看法,为避免地图炮,我就不说哪个省了)。我爸爸是那里的人,我妈妈是从关内过去的。我不知道我那温柔善良的妈妈是怎么到了那里,又怎么和爸爸结婚的。据说我出生的时候,正是向日葵收获的季节,所以妈妈给我起名叫李葵。李是妈妈的姓,因为他们离婚了,所以我就随她姓。当时我还不记事,妈妈带着我回到了老家,回到姥爷的村里。
我的姥爷是个木匠。我从小就在烘烤木头发出的焦味、刨子刨开木头发出各种木料香气,以及刺鼻的油漆、清漆等混合的味道中长大。受姥爷的影响,我也喜欢拿着工具叮叮当当地在木头上砍砍削削。
姥爷手很巧。他曾给我打造过一把关公的青龙偃月刀——当然是木头的——把村里的小伙伴都羡慕坏了;院子很宽敞,他给我做了一个秋千架,我在秋千上荡来荡去,小伙伴们纷纷拿着糖、玻璃球、雪糕等玩意儿跟我交换荡秋千的机会。
不过我最喜欢还是那把斧头。村里幼儿园的那个女老师给我们讲过一个外国人的故事,说他小时候爸爸给他一把斧子,他拿着斧子砍了樱桃树,他爸爸很生气。但他勇敢地承认错误,他爸爸就不打他屁股了。
我可不是因为这个而喜欢斧子的。我喜欢斧子砍落下来,木头应声裂为两半的感觉。不,好像这也不是我喜欢斧子的原因。我爱上斧子是因为十岁那年家里发生的一件事。
我姥爷没有儿子,只有两个女儿,一个是我妈妈,另一个嫁到别的村了。没有儿子的家庭,在农村总是会被人瞧不起、受欺负。我姥爷为人有点懦弱,所以经常被人欺负。
那次可能是姥爷给人家干活出了问题,被人家找上门来。对方是个壮年男子,叫李加全,带着老婆孩子来到姥爷家院子里叫骂。当时正是夏天傍晚,吃过晚饭的人们闲着没事,院子里里外外都站满了看热闹的人。
按照辈分,我还应该叫李加全四舅的。他越骂越带劲,她的老婆就在旁边跟看热闹的人说我姥爷干活偷工减料、要价高等等。
我姥爷不会吵架,只是低声下气地否认,哀求他们给留点儿脸;妈妈扶着姥姥,娘俩儿哭着求那个女人不要再说了。但他们依旧吵嚷不休,越发起劲儿。
我要上前跟他们讲理,妈妈把我推到一边,叫我回姥爷的木工房里。我在房里,听着他们吵吵嚷嚷,既羞愧我的无能为力,也愤恨对方的咄咄逼人。
突然,我看到平时玩的这把斧头。我攥着斧头,走出木工房门。
看着满院子的人,我的血往头上涌,感觉浑身的力量在寻找一个出口。很快我找到了一个目标。我抡圆了斧头,用力砍下:一个方凳应声断裂。
突然的巨响让大家吓了一跳,院子里突然静下来。我很满意这个效果,攥着斧头,直勾勾地盯着他们一家,坚定地向他们走去。
妈妈赶忙放开姥姥,过来问:“小葵,小葵,你要干什么?”我不答,继续向前走。
这时,不知为什么家里那只呆头呆脑的大鹅突然跑到我的面前,嘎嘎乱叫。我一把抓住鹅脖子,迅速把它踩在脚下,手起斧落,鹅脖子断开,一股血喷出来。两只巨大的翅膀还在乱扇,血甩得到处都是。
我一只手攥着鹅头,鹅脖子还在滴着血,我的白衬衣上也被甩了很多血点子;我的另一只手攥着那把斧头,继续向他们家走去。所有人都被我惊呆了。
突然有人喊:“小葵疯了,要杀人了。”院子里的人都跑了。刚才还气势汹汹的一家人,也不见踪影。我继续往外走,被妈妈死死拽住,斧头也被姥爷抢下。
从此,村里都知道老李木匠家里有一个危险少年,没有人再上门惹事。——我知道这是那把斧头带来的震慑。
二
我曾担心大人们会禁止我玩斧头,但并没有。他们似乎也比较享受我那天凶神恶煞的形象带来的安宁;也可能觉得我只是小孩子,那天拿着斧子不过是吓吓人,不会做什么事。
我把斧头稍微做了加工,把柄稍微加长,这样轮起来更方便。只要不上学校,我就总是随身带着斧头,到处敲敲砍砍。
我已经不满足于砍木头,我很享受一斧头砍断鹅脖子那种感觉。鹅脖子不能再砍,因为是自己家养的,还要靠它下蛋赚钱。
我更享受,用斧子、用自己的凶悍吓走对手的感觉。这世道,你越老实,他们就越欺负你;你狠起来,他们就会怕了你。畜生是这样,人也是这样。
在一个无聊的冬日下午,我带着斧头走过村南一个偏僻无人的胡同。一只几乎和我一样高的大黄狗,汪汪叫着向我冲来。我转身拔脚就跑,刚跑几步,突然想起这是个用斧子的机会。于是猛然停下脚步,迎着那只狗举起斧头。
这很出乎那只大黄狗的意料。它也一个急刹车,但还是冲到我面前,对着我恶狠狠地叫。我瞅准了机会,一斧头砍在大黄狗的后脑勺。大黄狗一阵惨叫倒在地上,浑身剧烈地抽搐。我看准狗脖子,斧头高高举起,砍几斧头,这条不知死活的狗的脑袋就断开了。血从狗脖子汩汩涌出,我看得兴奋不已。
这条狗不像是无主的狗。我前后看了一下,确认一下是不是有人看到。似乎后面胡同头有人影闪过,我追过去,没有见到人。可能是我眼花了。我带着斧子去河边清洗干净,悄悄回家了。
傍晚,就听到村南三姥爷家的二妗子在村里骂街,咒骂有人砍死了她家的狗。妈妈一脸严肃又有些紧张地过来问我,是不是我做的,我矢口否认。担心了几天,并没有人到我家里找门子。
我以为这件事就这样过去了。但有一天放学的时候,我被班主任叫去了。当时我已经上小学五年级了。我们班主任姓周,据说是个女大学生。她问我是不是砍死了一条狗。我不承认,问她有什么证据。周老师说:“有人看到你拿斧头砍狗了。”我问是谁?她说不能告诉我,并意味深长地说:“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她说给我几天时间好好考虑,如果能承认错误、保证不再犯,就不追究;否则就给我处分。
我努力猜想是谁告的状,记起今早上似乎在学校门口看到李加全了,他已经当了村支书。可能是有人看到我砍死了狗,不敢去姥爷家里找,便告到村支书那里,村支书又找到学校。一般这种事都是村支书出面。
我很痛恨这种背后告状的人。我发誓有机会一定要报复李加全。但周老师这样威胁我,也很不爽,得教训她一下。来这村里,不知道我的名声吗?!
周老师家在县城,平时住在学校的宿舍里,周末没事就回县城家里住。我等到周末这天晚上,天完全黑下来,带着小斧头,专捡人少的路,兜了几个圈子到了我们学校附近。校门紧闭,我就找了一处不靠路的院墙,翻进校园。
校园里也是一片漆黑。那一排单身老师宿舍没有一间亮灯的。我知道周老师的宿舍是第五间。房门是木头门的,上半部分是四块毛玻璃。我用斧头轻轻敲玻璃周边,但玻璃整个碎了,哗啦一声掉在门里面的地上。我赶紧跑到一边,看有没有人听到。
没有人。于是我就伸手到门里面,把弹簧锁打开,进到屋里。
我曾经到过周老师的宿舍,知道她的床头上有一把手电筒。我找到手电筒,用它照着翻了周老师的几个抽屉。周老师真穷,除了几个小钢镚,没有找到一张纸币,也没有什么好看、好玩的东西。
这时我突然想大便。到学校厕所的话,万一遇到人就不好了。我眉头一皱,计上心来,跳到床上,掀开她的被窝,屙在里面;又用她的枕巾擦了屁股,用被子盖住。
我一边愉快地想着周老师周一来上班,看到这一切会是什么表情,一边吹着口哨准备走。不过觉得还不够解气,又找到了一盒火柴,拿了几本书和本子,在书桌下面堆起来,点上火,就抓紧走了。
据说是住在学校里的教导主任晚上喝酒回来,正好看到已经烧起来的周老师宿舍,抓紧喊人来扑灭了火,又叫来派出所的人。
这个案子并不难破,派出所的人很快就把我叫去。饿了半天、又被扇了几个耳光后,我承认了一切。我有些后悔,因为我知道放火是个大罪,通常说到坏人都是说他杀人放火。这样以后我就不能拿着我的斧子到处敲敲砍砍了。
不过警察并没有把我关起来,只是把我妈妈叫去,交了罚款,就把我带回去了。这令我很意外,事后才知道,因为我才十一岁,法律规定,不管我做什么事情,只要不满十四岁,都不能处罚我。
我喜欢这个法律!
三
火烧宿舍事件之后,周老师死活都不住在学校里了;不久,周老师也调走了。
再不久,我就到镇上读初中了。我越来越不喜欢在学校里呆着,我喜欢到外面和镇上的那些社会青年混在一起,跟他们学会了抽烟、喝酒、打台球、打架。我的斧头所向披靡,谁都不敢惹我,李葵的大名威震周边几个乡镇的江湖,人称我为“黑旋风”。
有一次,我向一个初一男生收保护费的时候,他竟然拒绝了我。我亲自动手翻他书包的时候,他拼命抢夺,还哭喊起来。我最烦这样的男生,拿出斧头就把他的脑袋开了瓢。
看他躺在地上一动不动,我很想试试几斧头能把他的脖子砍断。但毕竟这是个人,我还是有些忌惮的。我的几个同伴都吓坏了,拉着我就跑。我说:“慌啥?多大点事?到时我一个人承担,你们都说是我做的就行!”
当然,我知道,我不满十四岁,公安顶多把我妈妈叫去交点钱。学校大不了开除我,不让我上学了。我才不稀罕上学呢。
那个男生昏迷了很久才抢救过来,好歹没有死。派出所、刑警队联合办案,找到了我。一看我的年龄,他们都无可奈何放我回家。据说那个男生家里很有权势,托了很多人要求抓起我来。但派出所的人说了,就算是砍死了人,未满十四岁也不负刑事责任。这件事的后果就是,妈妈又东拼西凑赔给人家医药费,我则被学校开除了。
开除我的时候,校长、班主任都对我和家人很客气,再三道歉,说是不得不这样做。我很满意,我知道他们怕我再去学校找事。
此时我已经是派出所的常客了。我唯一内疚的是,我每次犯事都得妈妈或姥爷去给我交罚款、赔钱、受训。
妈妈拿我没有办法,带我去算命。算命的问清我的生辰八字,给我排流年,就是说我一生每一阶段会遭遇哪些事。妈妈听得很认真,我则是左耳听了右耳出,但有一点引起我的兴趣:他说我是李逵托生的,我前世是李逵,就是《水浒传》里手拿两把大斧的那位。
我总算知道我为什么那么喜欢斧头了!想想李逵手拿两把大斧,一不开心就拿着斧头乱砍一气,不管好人坏人,都被他砍得哭爹喊娘,真是痛快!我没有他那样的大斧,不过手头这把斧头就足以打下一片江山了!
妈妈并不这么理解。我偶尔听到他跟姥爷说:“小葵这个孩子,越来越像他爸!不仅个头像、模样像,打人的狠劲也像。”还有一次我影影绰绰偷听到,我爸爸是因为杀人被枪毙了,不是离婚。他们从来不愿跟我说这些事,我也懒得打听。
从十二岁开始,我的身体迅速发育,比一般同龄人高一个头,长得又壮实,很多人看到我都认为我至少是十六七岁。令我尴尬的是,我的小弟弟往往在我睡觉的时候硬起来,把内裤支得老高,支棱得我很难受。怕给大人看到,我睡觉总是把被子盖得严严实实。
不久,我被几个道上的朋友约着参加隔壁乡镇一个村子河滩树林拍卖。县里规定,凡是村集体的树林出售,都要公开拍卖。但在现实中,往往是被人看上之后,安排几组假装投标的人,最后就让那唯一参加投标的人得手。万一有不长眼的人真正过来竟标的话,就组织人现场开打。
我和他们去了之后,发现我们村的李加全(他已经不当书记了,据说是因为贪污,钱数不多,上面也没深究,只是把书记职务给撸去了)也参加投标。我们的头儿安排,如果他出价过高,就找个借口现场打架,但不要打厉害了。
我看到李加全,突然想起几年前他去小学告密的事(我没有真凭实据,但这个事肯定是这样)。按照规矩,遇到本村熟人的情况,我是可以回避的。但在道上朋友示意动手时,我毫不犹豫地地一起冲上去动手打了李加全。
打李加全这件事我有点后悔,因为兔子不吃窝边草,我姥爷我妈妈都还要在这个村里生活。尽管我知道他也不敢怎么我们,但妈妈要带着我去他家道歉的时候,我也答应了。
到了他家,我就更加后悔了:我发现他的闺女长得很漂亮。他闺女叫李燕,比我大几岁,正在县城上高中。这天正好是星期天,听说爸爸被人打了,特地回来看望的。
以前我见过她,没觉得怎么出色。可能是女大十八变,现在长得是细皮嫩肉、眉清目秀的。她的胸部已经发育,一走路就颤颤巍巍的,看得我下面有些硬了。——我后悔打了她爸爸,如果没有打他,或者可以追她呢?
不过李加全并没有为难我们家——他怕我和我的斧头,怕我会报复,只是说了些乡里乡亲不该这样做的话,最后甚至有点讨好我的语气,说事情就这样翻篇吧。
四
之后的几天,李燕的样子越来越在我脑子扎根。我从来没有这样想念一个女孩:吃饭的时候想着她,睡觉的时候想着她,走路的时候想着她,几乎无时不刻不在想她。就在对她热烈的想念中,我甚至无师自通地学会了自渎,在臆想中不止一次地占有了她。
我决定去追李燕。一连几天,我都找借口去县城里,候在她学校门口。功夫不负有心人,我终于逮到一次她出来散步的机会。我鼓足勇气,努力做出很自然的样子跟她打招呼,说请她吃饭。她看着我,认出我是那天去她家道歉的那个小孩,有些轻蔑地拒绝了我的邀请。
没关系,我听说追女孩就要死缠烂打、有耐心。于是我继续在他们学校旁边游荡,守候一个多星期,终于再次见到她。我假装偶遇,上去跟她搭话,再次请她吃饭,她仍然拒绝了。不过这次她的眼神里没有上次那种轻蔑的样子了。可能是我的年龄使她放下心来,虽然个头不小,但我比她小好几岁。她压根没有想到,我已经在臆想中占有过她多少次了!
我知道她已经上高三,两周回家一次。我算好她要回家的那天下午,在校门口稍远的地方候着,又“偶遇”了她,说也是回村里,约她一起回去。
她当时拎着一个手提箱,看来有些沉。我热心地要求给她拎箱子,她就答应了,递给我。在交接的时候,我的手碰到了她的手。片刻接触,使我心里翻起巨浪。我很兴奋地想,莫不是她给我一些暗示?
公共汽车在通往我村的路口停下来时,天色暗下来。从公路到村口还有一段距离,这段路上行人很少。我帮她拎着箱子往村里走。我的心开始怦怦跳,告诉自己,这个机会难得,要勇敢大胆地表白才行。
走了一半,正好是一片果园。我前后看看没有人,说累了,先歇一会吧,就把她的手提箱放下。她也停下来,说是呀,辛苦你了,歇一会吧。我停了一会,盯着她看,不知该怎么说起。她也觉得我有些怪异,问我:“你怎么了?”
豁出去了!我鼓足勇气,仍有点结结巴巴地说:“李燕,我,我,我,我爱你。” 说完这句话,自己都觉得有些怪异。因为从来都是在电影电视上听人家用普通话说这一句话的,我用的是家乡话。李燕先是有些吃惊,继而咯咯笑起来,说:“你快回家吧,你才多大,你知道爱是什么意思吗?不要想这个。”
我说完了第一句,接下来有底气了,对她一口气说出了这段时间以来对她朝思暮想的痛苦。她听完我的话,表情也严肃起来,说:“咱们是不可能的。”
我问:“为什么?”她脸上带着一些厌恶的表情说:“不可能就是不可能,你以后不要这样了。咱们绝对不可能。”
说完她就弯腰去拎手提箱。我想起他爸爸。是的,肯定是他爸爸不同意,他爸爸记着仇呢。我看她就要走,心想过了这个村就没这个店了。情急之下,一把抓住她的手,就往路边果园里拖。她一边努力挣扎,一边大声喊叫。我一着急,就去捂住她的嘴,又用胳膊夹住她的脖子,往果园里拖。
当我把她放在一个非常隐蔽、不会被人看见的树丛中时,她已经晕了过去。我看着她起伏的胸部,呼吸急促起来,用略带颤抖的手脱光她的衣服……
满足了我的欲望之后,她依然一动不动。过了一段时间,我学着电视上的样子,伸手在她的鼻孔前试探,发现完全没有了呼吸;又把耳朵贴在她的胸口听,已没了心跳。
这个完全出乎我的意料。我杀了一个人,而且是我朝思暮想好多个日日夜夜的女孩!
天已经完全黑了,我看着她赤裸的身体,突然想到,这一切不都是他爸爸造成的吗?如果不是他爸爸对我有偏见,李燕也不可能那么坚决拒绝我。我杀了李燕,他爸爸肯定会跟我没完。既然这样,不如先下手为强。
我今年十三岁,想到这个,我得意地笑了。
我把李燕的外衣简单地盖在了她的身体上,从果园的另一侧溜出来。此时果园已经收获完毕,一路上都没有遇见任何人活动。
我悄悄地回到家里,轻轻地打开院门。堂屋灯亮着,门关着。我知道姥爷姥姥还有妈妈此刻正在看电视,他们看电视总是把音量调得大大的。
我进来,除了狗叫了两声,没有引起任何响动。我蹑手蹑脚地到了姥爷的木工房,在黑暗中摸索到了我的那把斧头,拿着它趁着夜色出去了。
通常村民不到睡觉时候,不栓院门,只是把门闭上。我打开院门,他家的狗不认识我,我一进院就狂叫起来。我对着狗亮了亮斧头。仿佛它也知道我当年斧劈它同类的事情,就不再作响了。
此时李加全已经听到声音,边喊着“谁呀?”就从堂屋探头出来看。我直接过去,拿着斧头对着他的脑门就是一斧头。斧头砍进了骨头,嵌住了,他倒下的时候,差点把我也带倒。
我攥着斧子进到堂屋里。他的老婆满脸惊慌,扑通一声跪在我面前,哆哆嗦嗦地说:“求求你,求求你,不要杀我……”边说边哭起来。
我最见不得女人哭了,烦!我说:“好吧,四妗子(按辈分我得叫她四妗子),我不杀你,你起来吧。”听我这样说,她止住哭声,低头用手撑地要起来。就在她屁股撅起来头也要抬起来的时候,我突然李逵附体。手起斧落,重重砸在她的后脑勺上。她那肥嘟嘟的身体,顿时趴在地上。
我坐到他家的沙发上,觉得有点空虚,也有点害怕。杀人原来这么简单,我竟然杀了三个人。虽然不满十四岁不负刑事责任,但这次杀了三个人,会怎么样呢?李逵杀了人可以到水泊梁山,我可没有水泊梁山,更不能回家躲藏,会给家人带来麻烦。
我想起一种说法,杀人后如果自首,可以获得宽大处理。我找到他家的电话,拨打了110。很快,派出所的人来了,县里刑警队的人也来了。
……
过了几天,妈妈从公安局接我回家了。我不满14周岁,公安局仍然只能把我放回家。我离开公安局的时候,看到了办案警察们那些郁闷、不甘的脸。
回到村里,妈妈走在前面,我走后面。遇见的所有人都是沉默的,他们都回避我的眼光。我不知道他们是鄙视我还是害怕我,才不在乎呢。我故意挺直了腰杆。
路过村里李加乐家的小卖部门前的时候,我看到一个女孩在门外的货摊前给客人找钱。估计是李加乐的二闺女,模样还很俊。我不由放慢脚步,想多看两眼。她看到我有些惊慌,赶忙低下头回到里屋去。
妈妈回头看我慢了,就回身抓住我的手拉我走。我扭头看着女孩的背影,心里算了一下,还有四个月,我才年满十四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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