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条道路、一条河流、一条雨后的彩虹、一个绵延不绝的回忆、一首有始无终的民歌、一个人的一生......”
这就是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在无数尘封的回忆中,那鲜活的生命,苦难的人生,苍凉而又悲悯,像那泥泞沼泽里开出的一朵小花,苦涩中带着回甘。
一个人的力量有多大?看许三观就知道了。
面对苦难,他唯一的依靠只有卖血,不是卖惨,只是无从避免,也不容退却,他只能用自己的身体、血液、乃至生命,跨越人生中一道道难关,度过命运里的惊涛骇浪。这是一个时代背景下,小人物的卑微、无奈、与微乎其微的抗争。
和命运抗争的人很多,但许三观不同,他是卑微的,柔弱的,又是包容的、善良的,他的心并不坚硬而充满温情,他有着男人的通病,想挺直腰板却总被世事压得直不起,但他没有抱怨,只是用他的方式迈过去。
一个人的心容量有多大?看许三观就知道了。
他与儿子一乐的情感纠葛虽不是全书主线,却是本文的主题,一个男人,一个父亲,他的纠结、愤怒与爱。
他有尊严,所以他矛盾,让他认了这个非亲生的儿子,他不甘心;他有情义,所以他纠结,让他弃了这个儿子,他不忍心。
“情”是世间所有剪不断、理还乱的缠绕,无论父子之间、夫妻之间、亲人之间,无人能逃开情的羁绊,心里的坎儿需要自己迈,心病只能心药医。人生苦旅何尝不是一次与自己的内心和解的历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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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三观第一次卖血,挣了35块钱,想给爷爷几块钱,爷爷老得不会花,四叔对他最好,想给四叔几块,又舍不得。卖力气挣的他舍得,卖血挣的卖命钱他很讲究,最后他决定用来完成人生大事。
千挑万选,他选了油条西施许玉兰,5年生了三个儿子,一乐、二乐、三乐,许三观最喜欢一乐,因为一乐最亲近他。
但命运总在你顺风顺水时,看你不顺眼,摆你一道。最喜欢的一乐竟不是许三观的亲生子。
生命中总有些事,突如其来,难以承受。
怎么会这样?许三观将一乐养到9岁,竟当了9年的乌龟,不仅他的男性尊严被践踏到了泥里,同时他心里有了道坎儿,怕养大的儿子终究是别人家的。
英国作家珍妮特.温特森认为:我们的习惯,尤其是我们的恐惧,决定了我们的选择,我们是自身推演的结果。
人们脑中的推演,会形成自己的判断。一乐第一次去找亲爹,许三观觉得更印证了自己的推想,“供他吃、供他穿、供他念书,对他那么好,他还要去找他亲爹,不是自己亲生的儿子,怎么养也养不亲。”
所以,虽多年的情义不参假,他愿意养大一乐,但不再以一个父亲的立场来养,他的卖命钱不想花在一乐身上,这是这个卑微的男人最后的坚持。
一乐打破了别人的头,对方上门讨要医药费,许三观拿不出,找到一乐的亲爹何小勇,让他出,结果被轰了出来。眼看着经营了9年的家,被搬空抵债,一家人在风中凄苦呜咽,家不像家。
许三观第二次去卖血了,为了赎回自己的家。想着自己白养了儿子,如今还要替别人的儿子还债,心口说不出的憋闷。
大跃进时,一家人喝了两月清汤粥,坚持不下去了,许三观再次卖血了。卖血的钱他想给家人改善伙食,去吃一块七的阳春面,唯独不愿带一乐,他让一乐去王二胡子的店里买个五毛的烤红薯吃。
这样的行为令人啼笑皆非,但许三观在真实的面对自己。谁会心甘情愿养别人的孩子?许三观他不是神,他做不到心理平衡。他可以为老婆儿子卖命,为了养不熟的别人的儿子,他做不到。
别人嘲笑他是乌龟,他还要贱得养别人的儿子,他认了,但卖命钱,他只愿花在最重要的人身上。满腹不甘的他忽略了这个行为本身对一乐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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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人面足肚饱回家睡觉,一乐饿得睡不着。他瞪着许三观,就是这个人经常说不是他亲爹,他也不做他儿子,找亲爹去。
他对着何小勇叫爹,让爹带他去吃一碗面。无论他怎么喊,他亲爹不认,举起拳头要揍他,把他拖出巷子口,摔在墙上,恐吓他再来就宰了他。
世界虽大,一乐茫然四顾,不知何去何从。都不愿当他的亲爹,他的亲爹在哪儿?他见人就求一碗面条吃,谁给他买一碗面,他就做谁的亲儿子。
别人要饭,一乐要面,别人要饭为了生存,一乐要面,为了找亲爹。一碗面成了一乐心中的一个结,给他买面,就是接纳他,是他亲爹。
一乐一天没回家,许三观担心了,急急忙忙出门寻,碰上了在家旁边阴暗处哭泣的一乐,一乐哭着说,“爹,我饿了,我困了,我想吃东西,我想睡觉,我想你就是再不把我当亲儿子,你也比何小勇疼我,我就回来了。”
人生中有些苦难虽始料不及,但却能让人觉醒,懂得珍惜,一乐真正明白了谁对他好。
许三观抹一把男儿泪,决定收了这个儿子,自己辛苦养大的,怎容别人糟践?他蹲在一乐身前,背起一乐,迈过自家门坎,朝饭店走去,一乐欣喜的发现,老爸带他吃面了。
这一刻起,无论在一乐心里,还是许三观心里,他们都是真正的父子了,这不是血缘鉴定的亲情,而是彼此认定的父子。这一刻,他们才真正相遇,不是眼睛的看见,而是心灵的碰撞,人与人之间最终都要以心换心。
图片来自网络作家晚晴说过一句话:
真正的亲人,不是靠血缘关系决定的,而是以待你的心决定的。这世上的亲人只有一种,那就是关心你心疼你的人,不管和你有没有血缘关系,都是你的亲人。反之亦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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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学中有个最基本的假设:看见,就是爱。父爱虽沉默如山,但也坚定如山,一旦父亲的眼里有你,你就是他一辈子的孩子。
一乐、二乐赶上知青下乡,被下放到了农场。看着一乐瘦得肩膀凸起的背影,许三观追了出去,他又卖血了。开船前,他将买血钱交给一乐,让他和二乐省着花,累时补补身体,逢年过节,买点礼送生产队长,争取早日抽调回城。
老父亲的慈爱,蕴含在许三观的卖血里、唠叨的话里,然而命运又再次重击了他。
一乐得了严重的肝炎,生命垂危,必须立即送上海大医院。这可愁煞了许三观,他四处借钱,但杯水车薪,他让许玉兰先送一乐到上海,他继续筹钱赶过来。
如何筹?只有卖血!这次血头却不再收他的血,因为他刚卖过。三个月内连续卖血,身体会败掉,还有生命危险。
怎么办?一乐还等着钱救命,除了卖血,他再没别的途径。去上海要经过好多地方,而外地医院没有他的卖血记录,他选出六个地方,决定一路卖血去上海。
连续两次卖血之后,他已感觉不到热气了,走在阳光里的他,哆哆嗦嗦,牙齿打颤,耳鸣眼花。第三次卖血,他休克了,医院给他输回了700毫升的血才救回他的命。
躺在病床上的许三观想到了一乐,想着照顾一乐的许玉兰,想着病倒在家的二乐,以及照顾二乐的三乐,这质朴的亲情深深牵绊着他,他不能倒下。最后他又卖掉400毫升血后,拖着衰弱的身体上了去上海的汽车。
达芬奇有句话:父爱可以牺牲自己的一切,包括自己的生命。
许三观作为一个底层小民是卑微的,无足轻重的;但作为父亲,他是高大的,无可替代的。
他不聪明,也没啥能力,但善良一直是他的选择,为了家人,他一心一意,任劳任怨,这是一个老父亲的胸怀,对儿子毫无保留的爱,令人震撼的舐犊情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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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最怕的是什么?背负情感的十字架。
无论许三观,还是一乐,若他们没有过面对真实的自己,没有顺任自己的内心,他们无法达成心灵的和解。
若许三观开始勉为其难接受了一乐,那能是全心的接纳吗?更多可能是道德层面的敷衍,内心永远有一个疙瘩。而一乐呢?他不经历一番找爹的四处祈求,也不会珍惜那个不是亲爹,却胜过亲爹的许三观。
人生实苦,总要背负一些不情愿,却不得不背负的命运,所以,正视自己心中的感受,别委屈自己。
但苦涩中又有回甘,当兜兜转转,时过境迁,你总会发现那个值得珍惜的人和事,自己何其幸运,为曾经拥有,而不自知的那些美好时光。
爱是呈现在关系中的能量,当我们和他人心灵碰撞的那一刻,生命才有了更多的意义。当放下心中的芥蒂,走出生命的囹圄,与一切和解,才能让自己的生命达至和谐,走向开阔。
《许三观卖血记》里,每个人物都在经历着他们的酸甜苦辣,感悟着自己的得失悲喜,苦难的降临,必须要一家人齐心,才能跨越难关,拧成一团。
尘世间最痛苦的事莫过于当你明白,却早已失去。许三观与他的家人是幸运的,他们都没有弄丢彼此,在岁月的摔打中,在磨难的悲喜之中,与自己,与不完美,与命运和解了。
生活虽逃不开一地鸡毛,但我们也可以换个心态,从容的将鸡毛收集,扎成漂亮的鸡毛掸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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