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文帝刘恒除诽谤妖言之罪。相传古代帝尧的时候,在交通要衝之处要立上一杆旗子,谁有好的治国方法就可以站在旗子下面发表演讲,官府或者采纳或者参考,这叫“进善旌”;谁要批评政治上的失误,可以写在桥梁两旁的挡板上,因而把这种挡板称作“诽谤木”。刘恒针对诽谤谣言罪的法律下诏说:“古代之君治理天下,朝廷设置有进善言的旌幡,议论是非、指责过失的木牌,其作用是以此让进谏者畅所欲言,讨论治国平天下的事。现在的法律有一条规定:议论是非、指责过失被当做荒诞不经的言论,并要给予治罪。这就使得群臣不敢把自己的心里话通通讲出来,因而使皇上无从知道自己的过失,这样将如何招来远方的贤良人才呢?因此,这一条必须除去。”据《汉书》记载:“秘祝之官,移过于下,国家讳之,故曰秘也。”汉文帝刘恒废除了秘祝制度。古人信天信神,逢灾遇祸,认为是天降惩罚。刘恒为此下诏说:“祸是由怨恨导致的,福是由做好事得来的。百官的错误,是由于我没有引导好。现在秘祝官把过错推到臣下身上,这更使我的德行不好。我很赞成,不准再搞秘祝。”
遣冯唐起魏尚。魏尚有一位好朋友冯唐,在朝廷里任郎中署长。有一天,汉文帝和冯唐议论时,谈起古代名将廉颇、李牧。冯唐讲起廉颇、李牧的功绩,汉文帝拍着大腿感叹说:“如果我能得到像廉颇和李牧这样的大将,还用担心匈奴吗?”没想到冯唐说:“陛下您纵然得到廉颇和李牧这样的人才,也不会任用他们。”汉文帝刘恒不高兴了,说:“你这家伙怎么这样说话?这不是让我难堪吗?”冯唐说:“我是个粗鄙之人,说话不分场合。”汉文帝刘恒知道冯唐并非是不分场合乱说一气。冯唐这样说话是话里有话,只不过说的话,太不客气。刘恒说:“你就不能找个闲处说吗?”冯唐表示了歉意。刘恒正为匈奴入侵的事儿发愁,就问:“那么你凭什么说我不能任用廉颇、李牧这样的人才?”冯唐说,廉颇、李牧所以能打那么多胜仗,使赵国威震天下,那是因为赵国君主充分信任他们,给他们自主权力,不干涉他们的具体事务,只要求他们打胜仗。而现在听说,魏尚当云中郡(在今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及托克托旗一带)太守,优待士卒打了很多胜仗,匈奴不敢接近云中。只是因为他在上报战功时,交的敌人首级比他报的数字差六个人头,陛下就把他罢官、削爵、判刑。立了大功不受赏,出了小错受重罚。由此可见,陛下就是得到廉颇、李牧,也是不能用的。我是愚人,好说真话,触犯忌讳。死罪!死罪!”刘恒听了很高兴,当天就派遣冯唐持节赦免魏尚,恢复了云中太守职务,又任命冯唐为车骑都尉,辅佐战事。
刘恒任用了执法如山的张释之,并首肯认可了他的做法。张释之,字季,堵阳(今河南南阳方城县)人,西汉法学家。
汉文帝时,张释之捐官出仕为骑郎,十年未得升迁后经袁盎推荐,任为谒者,因向刘恒陈说秦汉兴亡之道,而补任为谒者仆射,累迁公车令、钟大夫、中郎将等职。张释之是个严格执法的官吏,他以不阿附上意,敢在刘恒面前据理争辩著称,由于他执法公正,坚持原则,刘恒任命他为廷尉(负责刑法的最高长官)。
一次,汉文帝外出行至中渭桥(初称渭桥,始建于秦,西汉时又称横桥,位于长安北三里,横跨渭水,与西渭桥、东渭桥合称渭河三桥),突然有一个人从桥下跑出来,惊了汉文帝御驾的马,汉文帝刘恒险些摔下,十分恼火,就命人拘捕了此人,交给廷尉查办。 张释之审讯后,依法判定为“冒犯车驾,罚金四两”,上奏朝廷。汉文帝刘恒很生气,认为判决过于轻。张释之说:“法律,是天子和天下人共同遵守的,现在就是这样规定的,要再判重了,会使法律在人民中失去威信。当时要是就地把这个人杀掉,也就罢了,现在既然交给廷尉处理,廷尉是天下司法的标准,一有偏差,就会使天下的司法官吏丢开法律随意处罚。希望陛下体察。”过了好一会,刘恒说:“廷尉是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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