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有位近亲打来电话,请求我以律师的身份,站在法律的角度晓以利害,劝劝他的儿子不要跟儿媳分开。
原来在前年,他的儿子和儿媳为了使孩子能跟儿媳的户口在城里上学,协议假离婚,并且到民政局办了离婚证,想不到去年,家里人发现儿子跟一个离过婚的女人好上了,夜不归宿,吵吵闹闹要来真离婚。
儿媳一贯勤劳善良,相夫教子,孝顺公婆;婚生子年近十三,尚在学校读书。今天下午,我见过她一面,说起这事,心中十分委屈,说话哽咽,几近泪奔。
假离成真,分道扬镳的事,过去我只听闻,现在竟然在我的亲人身上发生了。这个消息让家妻很愤慨,她冲我一顿劈头盖脸,好像是我背叛了她:你们这些男人个个骗子,太没良心、太危险了,以后要怎样来防你们才好啊!女人做死做活有什么用!
我苦笑:那只是少数几个……你老公可没做什么呀……
法律上没有假离婚这种说法,无条文规定,法律不保护假离婚,只要通过合法渠道按正常手续办理了离婚证,双方自此便不再是夫妻关系,不享受夫妻的权利,也不需要履行夫妻的义务,之前为假离婚签署的财产分割协议也是有效的,因此假离婚一定要慎之又慎,以免假戏真做,令一方当事人追悔莫及,不仅精神受到极大伤害,而且难免深陷经济纠纷的漩涡。
离婚只有真的,没有假的,有些人不懂法,别出心裁在假离婚之前约定了一个所谓的“复婚协议”,以为这样就保险了,可以高枕无忧,但殊不知,这样的协议不过废纸一张,根本不具备法律效力。
我不知道我这位近亲的儿子和儿媳在办离婚证之前,他们的离婚协议是什么内容,但出于维稳的考虑,出于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需要,我给近亲的建议是,先维情。维情是做丈夫的工作,希望丈夫明白妻子做的一切都是为了他,盼他回心转意。目前,我的近亲、近亲的儿媳,还在为维情做着努力,我从中协助一下。如果维情的工作不起作用的话,我敢肯定,近亲的儿媳肯定要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了。
当今世风不及以往,人们心理多有浮躁,婚姻观念薄弱,婚姻基础脆弱,传统道德观念缺失,导致闪婚、闪离、婚外恋、一夜情等问题,离婚率也是居高不下。离异,不仅伤了大人本身,还害了儿女的身心健康,使他们难以成功走上社会道路。根据调查研究发现,非婚、单亲家庭长大的孩子,往往很难完成高中学业,他们多数沉醉于酗酒、暴力、吸毒等恶习之中。
我想,做夫妻,做父母是天底下最神圣的职业,需要经过长期训练,不能随便下岗。没有任何成功能弥补婚姻家庭教育的缺失。
事业辉煌是一阵子,婚姻家庭的幸福才是一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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