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文网首页法律陈律说法
办案札记 || 赡养也能分包,无效!

办案札记 || 赡养也能分包,无效!

作者: 白云深处19号 | 来源:发表于2018-09-07 01:17 被阅读13次

      这件事情如鲠在喉。

      前些天我在办公室接待了一位老大爷。他推门进来的时候十分谨慎,轻声问我能不能咨询一些事情。

      我说随便问,说出来听听看。我给老人倒了一杯水,示意他坐下。

      大爷坐在我面前,头发灰白,满是皱纹的脸强作笑容,说话欲言又止断断续续,不说似乎心里难过,说了好像又担心别人知道。

      大爷说他们夫妇俩育有两个儿子。

      夫妻俩含辛茹苦将孩子拉扯成人,儿女们先后成家另过。

      待两位老人到了60多岁的时候,两个儿子作主与老俩口达成了“老人分包赡养协议”:长子负责赡养父亲,次子负责赡养母亲,两个儿子各自将老人养老送终,互不干涉。

      当时全家人都觉得,一人赡养一个公平合理,既让老人没有后顾之忧,也减轻了子女的负担。

    然而,不得不承认,每个人都不是生活的编导,生活是一匹不听使唤的野马。

      长子的生活比较稳定,虽说是小本买卖,但长年累月积少成多也有了一定的积蓄。

      而次子的生活确是一副糟糕的景象,自结婚以来夫妻感情素来不好,时不时吵架闹离婚。

      两年前儿媳带着孙子头也不回去了娘家,次子受了刺激,心灰意冷远离家乡不知所踪,至今都不知人在何方。

      祸不单行的是次子出走后,老太婆生病了,常年住院。

      找不到负责赡养的次子,大多时间都是大爷自己在医院内外奔波;另外大爷有退休工资,不能报销的那部分医药费都是自己替老伴掏的腰包。

      长子除了偶尔来看看拿一些水果之类的食品,不作进一步的表示。

      现在大爷年纪越来越大,体力不支腿脚不便,身体上也出现了这样那样的毛病,经济和精力都无力独自承担,便要求长子来服侍。

      长子没有反对,没想到儿媳妇吵得很凶,拿出赡养协议,说什么协议有明确约定,不能反悔,不想承担。

      鄙人从小也是农村长大的,现在仍然生活在农村,像老大爷叙述的遭遇确实有所耳闻,但我一直觉得那不过是传闻罢了,匪夷所思。

      现在这种事情真的发生在我眼前了,我甚是讶异!简直就是震惊!

    虽说民事行为重在合意,但不是所有的行为,只要画个圈圈就能搞定;搞定我们的,法律还是其次,更重要的是人性和良心!

      我向老大爷表达了自己作为“专业人士”的意见:找村委会、找亲朋好友协调解决,不成,反映到乡镇,诉讼那是最后的办法。这种事可以法律援助。

      嚣张的仅是他的儿媳罢了,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我相信大爷的遭遇不通过诉讼定能得到圆满解决。

      当时我说的时候有些激动,不知道有没有“语无伦次”。

      因为这种赡养分包的做法,在我看来,只能跟“荒谬绝伦”“丧尽天良”这样的字眼联系起来。

      严肃的事情,怎能待之以玩世不恭的态度?

      老大爷与两个儿子达成的“老人分包赡养协议”显然违反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那样的协议是无效协议。

    我国婚姻法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也规定:“赡养人应当使患病的老年人及时得到治疗和护理;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上述规定表明,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不可以通过协议免除或者转让。

    司马迁说:“夫天者,人之始也;父母者,人之本也。”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父母之恩,岂能协议?

    相关文章

      网友评论

        本文标题:办案札记 || 赡养也能分包,无效!

        本文链接:https://www.haomeiwen.com/subject/yvkqgft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