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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那些效仿岳飞刺字的美谈和笑料上

【原创】那些效仿岳飞刺字的美谈和笑料上

作者: 史遇春之尘境心影录 | 来源:发表于2019-06-29 18:16 被阅读4次

    作者:史遇春

    关于刺字一事,这话头还得从岳飞说起。

    一、南宋中兴名将岳飞刺字

    要说岳飞刺字,需要先对岳飞进行简介。

    (一)岳飞简介

    岳飞(公元1103年~公元1142年),字鹏举,宋相州汤阴(今河南安阳汤阴)人,南宋“中兴四将(韩世忠、张俊、岳飞、刘光世)”之一,杰出军事统帅;重视民众抗金力量,缔造“连结河朔”之策略,主张官军与黄河以北抗金义军互相配合,共同夹击金军,以收复失地;文学才华突出,其不朽词作《满江红》千古传诵;身后葬于杭州西湖畔栖霞岭。

    再说说岳飞刺字一事。

    (二)岳飞刺字

    所谓岳飞刺字,流传最广的说法是“岳母刺字”。

    岳母刺字一事,宋人笔记及野史均无记载,包括岳飞之孙岳珂所著《金佗稡编》也无记录。

    岳飞刺字的记载,始见于元人所修的《宋史》。

    《宋史》卷三六五·列传第一百二十四《岳飞传》载:

    “桧遣使捕飞父子证张宪事,使者至,飞笑曰:‘皇天后土,可表此心。’初命何铸鞠之,飞裂裳以背示铸,有‘尽忠报国’四大字,深入肤理。”

    也就是说:

    秦桧派遣使者收捕了岳飞父子,以坐实张宪的事情。使者到来之后,岳飞大笑道:“皇天后土,可以表明我的心迹。”起初,秦桧命令何铸审讯岳飞,岳飞撕裂自己的衣服,把脊背给何铸看。只见岳飞背部刺有“尽忠报国”四个大字。那字迹早已深入皮肤之中。

    《宋史》之外,另有一种说法是:因为“刺字为兵”的制度仍在执行。

    所谓“刺字为兵”,据南宋人朱弁所著的《曲洧旧闻》卷九记载:

    “艺祖平定天下,悉招聚四方无赖不逞之人,刺字以为兵。”

    也就是说:

    赵匡胤平定天下之时,全都招纳聚集四面八方无赖失意之人,对他们刺字之后,编入军伍。

    因宋朝有此一制度,所以,后来才有岳飞从军时在背部刺上“尽忠报国”四字以明志的说法。

    到了明代时,讲述岳飞故事的小说、戏剧如《精忠记》、《武穆精忠传》、《精忠旗传奇》等,其中都有岳飞刺字的描写。不过,这些小说、戏剧之中,岳飞所刺之字的内容并不一样,流传最广的刺字内容,是“精忠报国”四字。

    对此,有人认为,当时出现“精忠报国”四字,是因为宋高宗曾经有御赐“精忠岳飞”一事。

    事见《宋史》卷三六五·列传第一百二十四《岳飞传》:

    “【宋高宗(赵构)绍兴三年(1133年)】秋,入见,帝手书“精忠岳飞”字,制旗以赐之。”

    再者,始修于明代的《唐门岳氏宗谱》载,“尽忠报国”四字,乃是岳母姚氏在宋钦宗(赵桓)靖康(公元1126年~公元1127年)初年为岳飞所刺,但是《唐门岳氏宗谱》晚出,此事的真实性仍有待考证。

    “岳母刺字”的故事,则最早见于清抄本《如是观传奇》与杭州钱彩评《精忠说岳》。《精忠说岳》中的岳母刺字故事,影响广泛,传诵不绝,并成为一段脍炙人口的佳话。

    二、元杭州巡检胡仲彬刺字

    元·陶宗仪《南村辍耕录》卷二十七《胡仲彬聚众》一节中,曾记载有胡仲彬刺字一事,其事大体如下:

    话说,胡仲彬乃是当时在剧场或卖艺场所演说野史的人(即所谓的说书人)。胡仲彬的妹妹,也会说书。

    因为说书的缘故,胡仲彬时不时便登临省官的门庭。借此,因缘际会,胡仲彬后来被注授为巡检之职。所谓巡检,宋时,在京师府界东西两路,各置都同巡检二人,京城四门巡检各一人。又于沿边﹑沿江﹑沿海置巡检司。主掌训练甲兵、巡逻州邑之事,其职权颇重,后受所在县令节制。

    到了元惠宗(孛儿只斤·妥懽帖睦尔)至正十七年(公元1357年)时,蒙元治下的社会乱起。

    本年二月,红巾军将领毛贵从海道攻克胶州;李武、崔德进入武关,迫近长安,遂被察罕帖木儿、李思齐所破。

    本年三月,毛贵攻克莱州、益都、滨州,陆续攻取山东各地。

    本年六月,刘福通统兵攻打汴梁,分遣其部将出击,白不信、大刀敖、李喜喜等入关中;关先生(关铎)、破头潘、沙刘二、王士诚等进入晋冀;毛贵从山东进逼元大都。

    本年农历七月,胡仲彬招募游食之民、无藉之徒,并在那些人的背部刺上“赤心护国,誓杀红巾”八字,准备乘势作乱。

    不过,胡仲彬还没作乱,就被他的叔叔出面告发。

    于是,官方派人搜查胡仲彬所处之地,并搜到了三本花名册。这三本花名册中,只有其中一册被上交官方,其余两册被烧掉了。就这样,官家还按照得到的这本花名册,诛杀了三百六十余人。

    三、明正德朝锦衣卫匠余刁宣刺字

    到了明武宗正德(公元1506年~公元1521年)时期,锦衣卫匠余刁宣,大约是为了献媚或标准,他说是自己的背上刺有“尽忠报国”四字。

    朱厚照听闻此事之后,大怒,他命令锦衣卫匠余刁宣所在本卫,对其施以杖责之刑,并把他发配到岭南去驻戍。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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