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躺在病床上十一天的岳母,一看到我总叫我转动床底下把手以抬高她的上半身。毕竟是外子,她不想让我看到自己过于凌乱的头皮和极其疲惫的神情。而在平时,她是一个极爱干净的人。两三岁的孩子一进门,她就递过一块湿毛巾,让年轻的客人们擦掉孩子鞋底的泥。要是谁不小心把瓜子壳和果皮屑掉落到地面上,她也会马上弯折老腰捡掉。因为她有这个“洁癖”,我能不去造访就不去造访,要是去了,那就安静地坐在一边看电视或者看手机,不想伸手拿茶几上的水果和干果吃。
![](https://img.haomeiwen.com/i10016463/da34d3a0e524c6be.jpg)
也许一个人爱洁净是与生俱来的。像出生在高贵人家的孩子,出门在外,从头到脚往往一尘不染。而像那些从小在泥地上打滚的人来说,要想一下子改变邋遢的习惯还真的不那么轻松。在前六年时间里,基本上利用早上时间写稿发稿。这样一来,本可以花在打理蓬乱的头发和散架在身上的衣服时间就被严重地忽略了。头发纷乱还有的是办法,约莫过个十天半月去理个寸头就行。衣服不合身和内外衣颜色乱搭这个事儿,自己从来就没有认真地考虑过。自己局里的同事容忍了,一起乘坐会议接送车的一名外单位年轻女同事却放话了:陈哥,你衣服穿着太没个性(只差没说乱糟糟)了,与同龄人相比,看上去起码要老三四岁。我听了一脸疑问。她解释说:男子穿着不一定都要名牌,主要是合不合身,互相搭不搭。自那以后,我不管多么冷的天,都会上身穿一件淡青色或枣红色的衬衫,然后穿上藏青色、带拉链的干部服,外套一件羽绒衣,下身则穿条牛仔裤,棉裤、毛线裤一律不穿。并想,等春日气温再上升那么一点点,干脆把那紧裹头发一个冬天的棒球帽也甩了。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