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老李特别的喜爱绿植,他淘换来一些名贵的树苗,种在自家别墅的小院子里。而且,养花植草,把小院子弄的个绿树茵茵,花草茂盛,引得一些飞鸟争着在此安营扎寨。每天鸟语花香的,好似一派人间仙境!
老李要忙生意,别墅里稀罕的树木总要有人来照顾。
有钱不愁事儿难办,老李找到小区的物业,希望找到专人来养护小院里的绿植。
小区物业专门雇有绿化公司的人,就是为的打理小区的公共绿地。老李管不了那么多,只要能把小院里的树木照看好,能够打理花花草草就行。当然,这活儿专业人员来做更能让人放心。
小区物业与老李商量妥当,确定好每年需要交付的绿化费用,并且,签订了协议。之后,派绿化公司的人员专门养护老李家的树木与花草。
第一年,绿化公司的员工认真履职,精心养护老李家的树木、花草,体现出专业人员的职业素质。树木、花草一派郁郁葱葱。
老李很满意,过年前,还特意给绿化员工发了红包表示感谢。
好景不长。
来年,绿化公司不知发生了什么事,派来干活的员工不那么勤快,好像也不太专业,竟然忘记给绿植浇水了。
那年,天气有些干旱,晴热少雨。加上老李生意忙,有好长一段时间在国外,无暇顾及。结果院子里的绿植大多干死了!
老李怒了!看着满院子的枯枝败叶欲哭无泪,一纸诉状把物业公司告上法庭。
02
案子接手后,安排原被告双方律师在网上沟通一下,明确争议焦点,以便提高案件处理的工作效率。
“我们不应该承担赔偿责任,”被告律师在微信里首先表明态度。
这是几个意思?
“ 我们认为,应当由绿化公司负责赔偿。理由嘛,很简单。老李家的活儿是绿化公司干的,活儿没干好,出了事自然是由他们负责赔偿。”被告律师信心满满的微信上留言。
真是笑话!物业公司与老李签了绿化服务合同,收了老李交付的绿化费,开出了收款凭证。怎么,出了事了就要跑了?
树木、绿植不是我们在养护,事情不是由于我们的工作不到位所致。不管怎么说,反正我们不负赔偿责任。
怎么说是你们被告的权利,怎么判是法官的权利。既然这样,那就等着开庭吧。
不过,这段时间里你们最好先整明白了这个案子到底谁是被告,以便节省开庭审理的时间,国家司法资源也不能随意的浪费,是吧!
03
原告律师理直气壮的陈述了老李家树木、绿植受损的情况。谴责绿化人员不负责的工作态度,要求法庭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你们应当提供原告树木、绿植受到损失证据。”看着原告律师大发着议论,一如黄河之水滔滔不绝的样子,不得不急忙的打断,并善意的提醒。
“证据,什么证据?”原告律师问道。原告必须提供支持其诉讼请求的证据,怎么,有什么问题吗?
“你们到老李家来看一下就清楚了。“原告律师似乎没有听懂,接口就是这样的说道。
”谁主张谁举证,既然你们提出要求被告赔偿老李的损失,就应当提供损失状况的证据,明白吗?“硬着头皮给原告律师普及基本常识。
“你们来老李家看一下就清楚了,明白吗?”原告律师似乎有些不高兴,这么有理的事情,怎么法院就不明白呐。
嗨,碰上了一个外行,估计原告的律师是个尚未出道的新手。
“哦,这样吧。你们先把老李家里的树木、绿植的现状拍照片、拍视频,一旦被告拒不承认,也好用这些作为证据予以证明。”不得不教这个律师该怎么做。
“不用,被告他们都承认了,还能说话不算数?”被告承认了,承认什么了?
过年前,绿化公司的人登门拜访了老李,进门就给老李道歉。说是他们的工作失误,没有及时给树木、绿植浇水,所以才有今天的局面。
哦,老李作何反应?
老李一听就火了,一下子就把他们推出家门,还把他们送来的东西也都扔给了他们。
哦,就是说,对方承认他们有责任。但是,老李既没有把这些话录下来,也没有要求他们写下来,是吗?
原告律师愣了,微信上半晌见不到他的任何反应。
建议你马上做两件事情:一是将老李家树木、绿植的现状拍照片、拍视频。要在照片、视频上留下拍摄日期。拍好发送到微信群里,之后刻成光盘,开庭的时候带给法官。二是联系绿化公司的人,与他们再次协商索赔的事情,不管是否谈的拢,都要把协商过程录音。当然,最好要对方在书面材料上签章。
微信上还是不见动静,随他去吧。这个案子遇到了没有做好绿化工作的绿化公司的员工。而且,还遇到了似乎不知道该怎么打官司的律师,怎么这么巧?
04
正式开庭的时候,原被告都来了,为老李家做绿化的员工也到场了。
原告律师提供了现场照片、视频,以及与绿化公司交涉过程的录音。被告的责任被锁定,已经无法逃脱。
绿化公司的人接受了合议庭的询问、调查。如实承认因为他们的工作失误致使老李里的树木、绿植都枯死了。
被告律师未做答辩,只是说了一句:那个绿化工作是绿化公司所为,并同意接受法庭的调解。
老李的诉求是要求退还已交付的绿化费,其他损失就算了。绿化工作没做好,退还已经预收的费用理所当然。
经过法官的调解,双方很快就达成一致协议。
05
“事情一定要交给专业人员来做,因为他们懂得应该怎么做。“
记得,这是在一个管理类的课上,好像是老师讲的什么原则。无疑,这个原则十分正确。
然而,做事情还必须要注意另外一个原则。“一定要把事情交给靠谱的人来做,交给不靠谱的,那怕是专业人员往往也要坏事。”
您问这个原则的出处?哦,这个原则是我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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