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生活是包含在两种文学样式中。人们始于写自己的欲望,而终于写自己的回忆录。
人们走出了文学,而又回到那里去。
那给与我语言的一种最崇高又最深切的观念的书,我称之为一部佳著。犹之一个美丽的躯体的光景,提高了我们对于生活的观念。
这种感觉的态度渐渐至于把一般的文学,以及每部单独的书,凭着它们所提示或暗示的对于“语言的宇宙”的调节和把握之心神和自觉的关注和放任,来加以判断。
“作家”:他所说的是往往比他所想的多一点和少一点。
他在他的思想中减一点和加一点。
他所终于写出来的绝对不和任何真实的思想符合。
那是更丰富和更不丰富。更长和更短。更明白和更晦涩。
所以要从其作品来再造一位作者的人,必然替自己造出一个想象的人物。
一只猴子的印象大概有一种伟大的“文学的”价值吧,——在“今日”。而如果那猴子签上一个人的名字,那就会是一位天才了吧。
一个具有深切而冷酷的智力的人,可曾对于文学发生兴趣呢?在哪一点上呢?他把文学放置在他的心灵的什么地方呢?
给自己的每一个困难建造一个小小的纪念碑。给每一个问题建造一个小小的庙堂。
给每一个谜立它自己的墓碑。
——摘自法国·瓦雷里《文学的迷信》
注:
这段摘抄前面大部分对我来说没多大用处,只有最后几段挺有意思。各人自有看法,千万别被误导。
以前经常去书店淘书、买书,久而久之便形成了一个根深蒂固的观念,那就是——为了看书中几页有价值的内容而不得不买下一本书!
后来还见到有学生模样的青年人那些纸笔在书店里做摘抄,更多的是拿着手机咔嚓咔嚓地拍照。
现在好了,随着电子书的普及基本不用再当冤大头了。见到有价值的东西可以随意下载并存储起来,真是方便!如此想来,今天等于省了一本书钱,想起来心里都美滋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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