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日的中午十二点,能够聊以慰藉的只有阳光。坐在大大的落地窗台上,偌大的车间、不再轰鸣的机器、我以及暖暖的包裹着身体的太阳。腿上放着看了一半的《陆犯焉识》,给大傻子发了今天的第二条微信:大傻子,你说陆焉识真的爱冯婉喻吗?还有,今天也有太阳。
发的第一条微信是早上起床时的早安。而这里是多雨的南方。
我已经很久没有动笔,大学时彻底放任自己沦为一个沉默寡言,语言匮乏的工科女,放弃了坚持多年的写字习惯。如今在一个体制内工作,终于空下时间来写写想写的故事。请原谅接下来我只能辞藻乏味,苍白无力的讲一段我与男主角大傻子的关于一见钟情的故事,只是一段。接下来的一段,就交给时间来讲。
一
去年的四月,天气已经转暖。故事的开始发生在金庸先生的江湖中王重阳击败东邪西毒南帝北丐成为天下第一的华山上,发生在我大三时光的尾巴上,
约好的人爽约,定好的计划却神使鬼差的完美执行。晚上九点在华山排队买票时特意买了保险,可能这是我对自己一个人上华山有些后怕的最大表现。
絮絮叨叨这么久,大傻子终于出现在下一秒的记忆里。在山上走了一段路程之后,他在后边叫住我,接下来就是一路用语言进行的狂轰滥炸。那晚他与两个室友一起爬山。不高,微胖,笑起来能看到闪闪发光的眼睛和白白的一排不够板正却很整齐的牙齿。是我喜欢的眼睛,和脸。以前总看书上描述爱情,始于颜值,陷于才华,忠于人品。大概对他的第一好感就是来源于他的脸,不足够帅,却是我喜欢的样子。他后来形容对我的印象,第一见是在买票时,短发,圆脸,皮肤白皙,听到了自己心跳在加快,第二见是在停下休息的时候,我一个人戴着耳机,专注而静谧的从他面前走过,第三见是在几分钟之后,他告诉自己,如果不跟她搭讪,可能会后悔一辈子。于是我们拥有了在一起一辈子的机会。
那天晚上,他迫不及待的将自己整个剖出来给我看,讲他的家庭。将他的过去,讲他的朋友,讲他的性格,坦荡,诚恳,毫无保留。他是一个会说话的男孩子,会说话不代表会说甜言蜜语,而是足够有深度和思想。只那一个晚上,我被他打动了。这整个谈话也是让我欢喜的谈话。后来很多次我在问他,大傻子,你就不怕你遇到的其实是一个后来发现自己一点都不喜欢的女生?他说当时没有办法思考,心一直在告诉他,就是她。
他那年大二,初恋在高中,大学没有女朋友,性格大气爽快,合群,成绩优秀。预备党员。我们在一起之后,他拿过两个国家奖项,过了二四六级。这是一个所有条件足以在大学交到不错的女朋友的男生。
在华山看到了人生中最美的日出。云雾,灰白色的裸露的山峰,太阳,一个穿着红色衣服的姑娘的背影和一个为我拍照的人,这张照片一直保留在手机里。自己记性很差,却一直清晰的记得当时的场景,周围都是包裹着军绿色大衣的瑟瑟发抖的游人,有一对外国夫妇早早搭好帐篷在观日台,大傻子的室友们在一旁闭目,他就在我旁边不停的讲话,丝毫不见熬了一夜爬了一夜的疲惫。
那日的山,那日的太阳,那日的我和他,那日的相遇。命运就像突然开窍,终于将两个对的人凑到一起,虽然难以捉摸,即使阴差阳错,哪怕更像儿戏。
二
他是江苏人,在洛阳一所大学读书,大二。我是河南人,在洛阳另一所大学读书,大三。我们相遇在陕西。
一起回洛阳的路上,扭头看他的侧脸,鼻子高挺,嘴唇蜜粉,只是皮肤显黑,后来他总笑称我们是黑白配。像范玮琪歌里唱到的那样,谁说不能黑白配,世界上没有什么事能够如此绝对,曾经有人这样唱过白天不懂夜的黑,你却懂我的美。
我曾说他是对的人。因为他懂我也有让我心动的所有的样子。
我们最多的约会地点是图书馆,常常相对而坐,或读书,或学习,并不交谈,偶尔抬头相视一笑。也有一张偷拍我看书的照片,一直是他的手机屏保。
我们会在湖边的长椅上晒太阳,像所有的大学情侣那样,这时候最亲密的动作就是头枕在他的腿上,他用手为我挡住刺眼的阳光,就像时光都慢了下来,世界上只有彼此。
也会花好几个小时,转好几趟的公交,去博物馆或是植物园。去一切我想去的地方。不过这样的机会并不多,因为我很快就开始了暗无天日的考试准备阶段。
寥寥数次的不开心也被他立刻马上的掐灭。晚上因为陪室友喝多爽我约让我生气的第二天早上,可能天还未亮就能等在寝室楼下,当面道歉,然后陪我吃早餐和体测。哪怕是我无理取闹也能笑着安慰我,等我开心起来再狠狠的批评我,告诉我,这样做是不对的。他从不与我争吵,但是道理总会说给我听。
如果说开始的一段时间对他更多的是喜欢,那么后来一段时间就变成了心动。那时我开始准备考试,在大四开学前的暑假。大学宿舍并没有空调,我寄住在亲戚家,白天去图书馆学习。早上一起吃早饭和去图书馆,晚上送我回家再回宿舍。图书馆的中午是关门的,我们就在走廊或是地下车库休息和学习。走廊没有空调,席地而睡,枕在他的腿上,有一天突然醒来就看到一个满头大汗的黑脸拿着书在呼哧呼哧的给我扇风,地下车库又阴冷,他每日要拿着纸皮铺在地上然后为我盖上他的厚外套。
他替我抄题目,接水,背书包,剥鸡蛋,用他削铅笔的刀为我削眉笔,他的阿迪耐克变成了别的女生都有我女朋友也要有的口红,也买气垫隔离眉笔卸妆水护手霜,新添的鞋子是我和他妈妈买给他的,晚上回去慢悠悠的背着我走一段再放下。他申请留校,住在甚至可能温度40°的宿舍陪我准备。认识我之后再也没有打游戏和通宵。
开学后我住回了学校,他开始了忙碌的大三生活。我在考研教室落地生根,早起和晚归。那段时间他白天要上课,晚上要去练车,往往是高温的中午过来陪我在食堂吃午饭,再赶回学校,晚上陪我走去校门外的小吃街吃饭再送我回去,在教室外的走廊站一会聊天和拥抱。身体和心理的双重压力让那段时间的我情绪很不稳定,他一面要稳定我的情绪,一面还要引导我的学习状态,甚至还要为我讲解题目。我准备的那段时间,他瘦了十斤,从一个小胖子变成了一个小小胖子。他曾经跟我姐姐聊天,那段时间很多次失眠。他就像一个超人一样为我解决掉所有的难题。
终于,尘埃落定的签了一份不错的工作。我们开始面临着离别和异地。
三
生活总是这样,总不能十全十美和一帆风顺的继续。我们之间隔着时间和距离。
我的新工作在广东,不在河南也不在江苏。我开始工作,他还要读书。我大他两岁。他笑着抱抱我说:别怕,你只管安心工作,剩下的交给我。就像我准备考广东的工作时他对我说得那样,别怕,你只管安心准备,剩下的交给我。于是他陪我准备了六个月考试,于是他正在准备他的六个月考试。他报了广东的学校读研。现在正在考研中。
爱情最终将落地在一个人的人品上,他对父母孝顺,他对我们的感情负责,他说他知道我为他的所有付出,我又何尝不懂他为我的更多牺牲。努力说服父母让他们的独生子远行,然后为了远行拼尽全力。我们都是普通家庭,只能学会年少有为。
半年里永远六点的早起,十二点之后的晚睡。一个人孤军奋战。没有聚会,没有娱乐,没有放松。爱干净的他剃了光头不用每天洗头,本就粗糙的皮肤变得干枯沟壑,小小胖子终于变成了一个瘦子。我们如今只有每天晚上半个小时的闲聊,听听他讲高数,听听我讲新的朋友和城市。所有的努力我都看在眼里,所有的付出我都将记在心里。一切竟然都是美好的样子。
他讲起来机械会两眼放光,因为爱,而我讲起来他也会两眼放光。
故事说到这里,这段大概就要结束了。我记得初遇时的山和太阳,也记得初遇时的他。我在这里等山,等太阳,也在等他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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