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进化第四章

作者: 赫景鸿 | 来源:发表于2019-02-21 11:02 被阅读21次

    当我们走近那具尸体,我们看清,那是一个人。

    尸体的肚子不见了,胸腹里面被掏空,肋骨上也比较干净,沾着少许的肉丝,而他的脸还比较完整,恐慌而僵硬的眼神,脸侧向一边,他的嘴很大,生前应该是个体面人,他美丽的的嘴最后用来惨叫了,死后也张开着。

    “我们离开这里”大叔说。

    我看着尸体犹豫着,果林就在不远处,吸引着我。

    大叔见我不走“这里不安全,你理智一点,我们马上离开!”

    我抬头说“理智不一定让我们活下来,已经黄昏了,我们不太有希望找到下一个果林,这里确实不安全,能杀死人的一定是大型食肉野兽,但没有哪里是安全的,有食物的地方都不安全,我们最好冒险试试。”

    大叔马上说“我们有细长硬草,能填饱肚子,没必要冒险,回到树林里吃草充饥,明天一早换个方向找一找,命是最重要的。”

    我说“细长硬草只是能吃,不一定有营养,而且很难吃,果林就在前面,我们是两个人在一起,我们有树枝防身,太阳就快落山,万物休息,现在是危险性最小的时候,最重要的是,我们不应该退缩,我们对这里一无所知,连自己的生命也完全不能保证,如果每天都吃细长硬草等死,有危险就回到树林吃草,死的更惨,更早,在这里,冒险无法避免,逃不掉,我们必须提前做好准备。”

    大叔似乎听不进去我说话,他指着地上的狼藉“看事实,有人被吃了,附近有大型野兽,很可能就在这片果林,这是明摆着的,而你要进去喂饱它们,还能讲出一大堆道理,本以为你是个聪明人,其实你是个神经病。”

    我说“野兽有领地意识,如果是独居,它已经吃饱了,对我们没兴趣。”

    “你在为你的疯狂找借口,还是认真的在分析?”大叔问我。

    “我很疯狂,但我没疯,我比你了解动物,我看过它们的资料,并且深入研究过,而且这也是显而易见的道理,无论是野兽还是人,杀戮都是为了填饱肚子,大型野兽每次捕食都消耗大量能量,因为他们体型庞大,奔跑过程不是那么容易的,所以他们不会无缘无故动手,如果这附近没有尸体,我可能也会犹豫值不值得冒险,现在,野兽吃了一个人,它已经进食了,这是非常好的一次机会,不一定还遇得到了,现在必须要拿出些勇气来。”

    大叔就是听不进去我说话“我不想冒险,一定还有办法,说不定还能找到没有野兽的果林……”

    我打断了他的讲话“你去找没有野兽的果林吧,你回去吧。”

    大叔说“年轻人,很多道理你不懂,你太鲁莽了,听我的,我们先回去再做打算。”

    我鄙夷的看着他“不要把愚蠢和懦弱当成荣耀了,你那些道理会让你比我死的更彻底,如果我死了,那我认命,没有人安全,只有等着饿死的人最安全,但是他们只有一种结果,你和他们比较般配,不需要说了,就此告别!”

    我拿着两种草和粗壮的树枝走向果林。

    让我心灰意冷的是大叔没有跟随我,当我走过一段路程的时候,忍不住向后看,大叔的身影已经消失了,他应该回去树林了,我赤身裸体独自一人走向果林,大叔走后我更害怕了。

    走近树林我听到了一些声音,从里面隐约传来野兽的低吟,我绝对不敢往前走了,好消息是我知道了野兽的大概位置,这样我能绕远一点进去,避开它。

    虽然走路的滋味不好受,也必须坚持,我无法直面野兽,我连奔跑的能力都没有,如果我跑起来,我脚上的细长硬草一定会被挣脱开,赤脚奔跑我不可能受得了。

    我在想原始人到底是如何生存的,他们身上有毛吗?他们的脚坚硬吗?如果他们有毛来御寒防晒,为什么现代人的毛不见了?用衣服来御寒防晒。

    这不是脱裤子放屁多此一举吗?难道是为了美观吗?我不觉得用衣服把身体遮盖起来是为了美观,而且有毛也可以很美,我喜欢狗,喜欢它们的毛,它们很漂亮。

    而我们失去了能走路的脚,穿上了鞋,这里面经历了什么?

    这算是进化还是退化?对于我现在来说,这绝对算是退化,在这样的处境,我宁可拥有原始人的身体,最少那能让我更容易活下来。

    我绕了一大圈进入果林,在途中每一步我都很忐忑,我听着声音,观察着每一棵树后,我这27年来,第一次如此聚精会神的认真过,我是很无助的,一旦遇到野兽要吃我,我只能绝望,所以我不仅在二十二世纪是一个流浪汉,在两万年前我也是个废物,我不配做人。

    我不停的祈祷,这次我运气很好,看开这里没有群居的野兽,只有刚来的时候那一只大型野兽,这里是它的领地,而它吃饱了。

    令我兴奋的事,这里的果子很多,我都没见过,而这里的动物都很害怕我,见我来就藏起来,它们多数都会爬树,少数在地面,我不知道它们会不会爬树。

    我不知道哪些果子有毒,哪些能吃,我好不容易到了这里,如果吃了不能吃的,死在这里实在太亏了,我在地上寻找,寻找那些有牙印的果子,很多果子都有牙印,可见这里的动物是如何的铺张浪费,虽然是果树,但依然粗壮丰茂,远比我在二十二世纪见过的所有果树都要丰茂,实际上我用二十二世纪的果树和眼前这些比,是对它们的侮辱,树上挂满了果子,非常好看,但是我没有时间欣赏,太阳的角度越来越让人担心,我绝对不敢在这里过夜,而走回去也需要时间,我不可能等太阳快要落山的时候才想起往回走,那样的结果一定是,我走到草原那里就什么也看不到了,我会非常害怕。

    我挑选有牙印的果子吃了起来,我也顾不得好吃不好吃,我只是吃个不停,即使我不想吃了,我依然会吃,其中一只果子酸的我脸都变了形,我的牙都受不了了,腮帮子颤抖,我记住了这种果子,无论它营养价值多高,我以后都不会再碰,我给它取名,变态酸果。

    一直到我实在吃不进去了,而我也知道,是时候回去了,时候已经到了。

    我想起了大叔,还有树林里的那些人,我应该带一些回去,但是树林里有几千人,仅仅带一些是无法满足那么多人的。

    我扔掉了手里的草,用嘴叼着树枝,即使这样我双臂捧着的和两个手里抓着的果子也不过十个左右,一定要想办法做一个筐才行。

    我叼着粗树枝,捧着大把果子快速行走着,我的口水顺着树枝不停的淌,我却没有办法,我没有手可用。

    我活脱脱像一个沙雕,这么虎比样子就像是奇行种,我猜不会有野兽敢轻举妄动,但是我瞒得过野兽,却吓不住人类,

    仅仅刚进草原,我捧着的果子瞬间被洗劫一空,只剩下我攥着的五枚果子。

    我对这些朝我跑过来的人破口大骂“草拟们祖宗,流浪汉的东西也抢吗?滚开,流氓……”

    我最终是看到了那片给我安全感的树林,我兴奋的跑过去,希望大叔能看到我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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