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去市场买菜,在一个摊位买了葡萄、桔子、龙丰果等水果,买了莲藕、山药、西兰花等几样蔬菜,老板一样一样过完秤后,电子秤显示总共消费72.92元,当我正要拿手机扫描之时,老板报价:总共73元。
我听到报价顿时不爽,于是不加思索地说:“不是72块9毛2吗?”
老板听完我的话,满眼鄙夷地说:“四舍五入你不懂?你就差8分钱?!”
我听完很生气,回复他说:“不差,那么你差?!你差,我偏不给你!”于是扫码支付72.92元后转身走人。
其实我不是差这8分钱,就是感觉老板这种反向“抹零”的做法不可思议,不合常理。你怎么不收72.9呢?!
此事过后,我一直思考这事儿,是不是自己做的有点儿过分了,8分钱犯得上计较吗?反过来又一想,这不是几分钱的事,觉得商家不能这样对待消费者。
无独有偶,我于10月6日的人民日报微信公众号上看到一篇文章,文中介绍的事件与我的事件神似,大体内容是:
近日,辽宁大连一男子和朋友在海鲜大排档吃饭,结账时发现账单不对劲,仔细一看才发现总共消费了930.9元,收款时竟被“反向抹零”,收取了931元 。
男子一脸疑惑找到收银员讨说法,对方称这是正常的“四舍五入”抹零,零头超过5就往上抹,反之就往下抹。男子表示从来没听说过抹零还能往上抹,而店员反倒觉得男子不可思议,呛了男子一句“你要是差这一毛钱我转给你好吧?”
男子将视频发到网上,这句话让网友都“气笑了”,纷纷为男子鸣不平。
看到这篇文章,及文末评论,感觉遭遇过此事的人还很多,我的遭遇也不足为奇。
可是10月7日的人民日报微信公众号又连续报道了此事,对此事给予了定性:
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回应:“反向抹零”属违法违规行为。
并提醒告诫广大经营者,“反向抹零”属于“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违法违规行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采取“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
10月8日继续报道:
大连市场监督部门回应,相关行为违法违规,已立案调查。图片来自10月8日人民日报微信公众号
至此,我才知道原来反向“抹零”违法。哈哈(*•̀ᴗ•́*)و ̑̑,有学到了一条法律知识。
其实不论是商家还是消费者都不差这几分钱,只是这种反向“抹零”的行为很让消费者“堵心”,我可能主动不要你找零这几分钱或几毛钱,但是你不能不经过我的同意就擅自多收我的钱。
你不给我“抹零”我不计较,但是你在未征得我同意就“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就不应该了,这里不是几分钱的问题,这是对消费者权益的蔑视,作为消费者谁都不愿意接受这种蔑视。
所以,做为商家一定要敬畏消费者权益,不做这种反向“抹零”的违法行为,做为消费者,在遭遇这种不事情时要勇于维护自己的权益,不要助长这种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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