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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文学||一代奇才《红楼梦》作者曹雪芹(2)

明清文学||一代奇才《红楼梦》作者曹雪芹(2)

作者: 佛晓星辉 | 来源:发表于2023-08-23 20:32 被阅读0次

    在明清小说中,最为人称道的就是《红楼梦》,在第一回里,作者就题写了一绝:“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那么作者到底是怎样一个人呢?我们就来看看他的家世和生平吧。

    曹雪芹家世

    《红楼梦》作者曹雪芹(生卒年不详,大约1716—1763),名霑,字梦阮,号雪芹,又号芹圃、芹溪。满州正白旗人。他的祖籍先世本为汉人,其远祖在明与后金交战中降了后金,曹家的上祖曹振彦早在后金天聪时期已是多尔衮所率正白旗的属下。

    多尔衮率兵入关,曹振彦为建立清朝立下了军功,但不久他就因意外事故早死,遗下的正白旗这一支武装力量就归顺治皇帝亲自统领,并与正黄旗、厢黄旗并列为八旗中的上三旗。从此,曹家就与清朝皇室发生了十分紧密的关系。曹振彦本人因为有军功,曹家便由专门为宫廷服务的内务府人员,而逐渐变为一个封建官僚家庭。

    到了康熙朝时,曹氏已成为威势煊赫的人家了。曹雪芹的曾祖母当过康熙皇帝幼时的乳母,祖父当过康熙的伴读,可能由于这种关系,康熙时代,曹氏从曾祖到父辈,三代任江宁织造,前后达六十年。

    织造在名义上是负责替皇帝织造和采办衣物的任务,实际上还担负了向皇帝反映当地的吏治民情以至晴雨水旱等大小事情的政治任务。属皇帝的心腹人物,所以官职虽然不高,但作用却非常重要。

    蓸寅饱读诗书,诗词歌赋、琴棋书画样样精通,还写过传奇,有《棟亭集》等书行世。他还秉承康熙的意旨,主持编印《全唐诗》和《佩文韵府》等重要典籍。康熙六次南巡,有四次住在曹寅的织造府内,可见其蓸家在当时的权势与富贵。

    曹寅病重时,康熙一直十分关心,赐他药方和药品,曹寅病死,康熙又立即任命曹寅的独子曹顒继任织造之职,但曹顒只任职三年就病死,康熙为了使曹寅不致绝后,又命人在曹寅的侄子中挑选了曹頫过继给曹寅,而且也让他继任织造,一直到雍正五年,共任江宁织造之职十三年。这样,曹家祖孙三代四人共任江宁织造之职达六十年之久,因而使曹家成为一个"功名奕世,富贵传流"的世家大族。

    康熙死后,雍正继位,他一改对曹家的信任,于雍正五年十二月(1728年初),以“行为不端,织造款项亏空太多”为由,在短短的二十天时间里,雍正连下三道谕旨,将江宁织造曹頫革职查办、旋即抄没。曹家的功名富贵,从此到了尽头。就象《红楼梦》结尾处说的,落得个"树倒湖狲散","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的下场。

    曹雪芹的生平

    有关曹雪芹的生平现在知道的非常少。他是曹寅的孙子,但他的父亲是谁?却没有可靠的记载。他是曹顒的遗腹子,还是曹頫的儿子,都尚无定论。

    曹雪芹既然自幼随其祖父在江宁任上,他肯定是过着锦衣玉食、温柔富贵的豪华生活。抄家时,他大概十二三岁,家势衰落,全家从南方迁回到北京。他曾在宗族学堂里做过杂役、文书之类的事情。

    在此期间,他结识了几个破落飘零的朋友敦敏、敦诚(他们是兄弟,是清朝的宗室),他还结识了村塾先生张宜泉,从他的诗集中有一些有关曹雪芹情况的零星记载,虽然数量不多,但却是目前我们了解曹雪芹的唯一可靠的珍贵材料。

    曹雪芹在香山正白旗住了四年,他的前妻就死在那里,他有过一个儿子。然后娶了续弦,后妻年轻,没有文化,曹雪芹对她仍像前妻一样好。

    曹雪芹在落寞的生活中,一直坚持着《红楼梦》的写作,尽管这个创作过程十分艰苦。

    首先,因为曹雪芹只爱吟诗饮酒,不想求取功名、升官发财,所以他的家人,特别是兄嫂视他为眼中钉,后来干脆把他赶出家门,让他自谋生计。

    而当时的社会,虽然“开谈不说《红楼梦》,读尽读书是枉然。” 但是,仍然把小说看成是“街谈巷语,道听途说”的“小道”,把写小说之类的人看作是“末流”,而曹雪芹恰恰把平生精力都用在了"写闲书"上,那么得到的是极端的轻蔑和诋毁,也有人骂他是"疯子"。

    其次,由于我国古典小说的特殊传统,作家在塑造人物形象时,常常选取某些事件作素材、某些人物作原型,进行艺术加工,所以写小说便产生了所谓"影射"问题,这也给曹雪芹的创作带来了不少的麻烦。贾府那个封建大家族中的各色人物、事件,一旦得不到族人的理解,就会受到方方面面的质疑和愤怒。

    而且清代的文字狱当时也是相当严重的,曹雪芹自然比我们了解得更清楚,所以,他花十年的时间,“披阅十载”、“增删五次”自有他的道理。

    再次,曹雪芹还有经济生活方面的困难,曹雪芹的生活非常困窘,虽有敦氏弟兄偶尔援助,也无济于事,生活依然困苦。

    据说,他没有钱买纸,就把过时的皇历拆开,把书页翻过来订成本子,字就写在皇历的背面。他经常穿着一件没有衣领的蓝布大褂,腰间缠着个白布包袱,里面裹着笔墨纸砚,不管走到哪里,想写就写。

    有时正和朋友们一起喝酒吃饭,他都能突然离席,跑回家写出他想到的情节。曹雪芹就是这样在重重压力和困难之下,坚持不懈地写作,终于写出了这部巨著。

    他本来就喜欢喝酒,晚年穷了喝得更厉害,经常要靠"卖画得钱付酒家"。曹雪芹虽然穷困潦倒,有时连饭都吃不上,但他讨厌那些为富不仁、钻营仕途的人,即使出高价买画,他也不肯卖,甚至皇帝画苑的召请,他也拒绝了。他口袋里一旦有了多余的钱,却常常用来救济老弱病残者。

    曹雪芹晚年居住在北京的西郊,一块周围人迹罕到,十分荒僻的地方,简陋的房子四周,野草丛生,生活困顿凄凉,“满径蓬蒿”,“举家食粥”。正是这种从锦衣玉食下降到举家食粥的不平常经历,使他饱经忧患,阅尽沧桑,从而为小说《红楼梦》的创作提供了丰富的素材。

    乾隆二十八年秋天,北京城内天花流行,死者以万计,曹雪芹心爱的独子也患病夭折,使他陷于过度的悲痛之中,天天到儿子坟上去哭。不久,他自己也病倒了,卧床不起。

    到了这年的除夕,鄂比去看他,他说:“我该骂的也骂了,该说的也说了,我这病治不了,怕过不了初一。我那部书请你给我传出去。”正是在除夕这天,别人家正是爆竹连天、笑语欢腾的时刻,不到五十岁的曹雪芹却在极其凄凉悲惨的景况中溘然长逝。

    雪芹死后的情景十分凄惨,他的后妻没有一点主意,幸亏邻人过来帮忙。其中的一位老太太说:“他活着的时候,对你那么好,他死了你连个纸钱都不给他烧?”于是找把剪刀来,将桌子上整迭的字纸剪成许多纸钱给烧了。

    出殡那天,敦敏、敦诚和鄂比等人都来给他送葬,回来的路上,鄂比发现沿途丢的纸钱一面有字,拾起来一看,才知道原来是《红楼梦》后四十回的手稿。接着,又在抽屉里找到了包好的前八十回原稿和一百二十回目录。

    以后鄂比想给曹雪芹补上,因为他熟悉后四十回的内容,可是由于自己文才不够,没有续成。后来,他的养子高鄂长大了,才把《红楼梦》的后四十回续成了。曹雪芹的未完稿题名《石头记》。乾隆五十六年(1791年),致力于收集《红楼梦》原作的各种手抄本的程伟元,邀高鹗一起,第一次以活字版排印出版,已是一百二十回,书名也由《石头记》改为《红楼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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