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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书|拾遗篇之三问:《知识的错觉:为什么我们从未独立思考》(4)

拆书|拾遗篇之三问:《知识的错觉:为什么我们从未独立思考》(4)

作者: abd09a63757d | 来源:发表于2018-06-03 21:07 被阅读29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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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约2900字,阅读约需17分钟


书籍接近尾声的篇幅在我看来或直接或间接的提出了两个比较有趣的问题。基于全书对知识的错觉和认知科学相关内容的阐释,结合人们当下生活的现状,作者抛砖引玉,在表述自己的研究成果和针对问题的理解同时给读者留下了一个开放性的思索空间。

第一个问题

第一个问题是:人工智能会超越人类吗?对这个问题的探讨颇有成为一种显学之势。在这本书里,作者对什么是人工智能有个简单的界定,在他看来:“认知科学乃研究人类智慧之科学,探寻人们不可思议的感知力、思考力与行动力的神秘之源。人工智能是关于机器智能的研究,即如何制造一台有智慧行为的机器。”

“有智慧行为的机器”是作者这一表述的关键所在。以“智慧行为”作为分界点,作者区分了“老式的人工智能”和“新式的人工智能”。他认为,20世纪的40年代到80年代是人工智能的萌芽阶段,这一阶段的发展集中在个人计算机方面,其目标是打造一个无与伦比的大脑。(注:这里作者虽然用了大脑一此,但其实并非真正人类大脑意义上的,而更像是大脑某一方面的功能性作用,比如信息存储和计算。这在作者所举的例子中可见一斑)

关于何为老式的人工智能,作者以做咖啡为例举了一个例子:一套做咖啡的出色的老式人工智能系统会把大量的时间用在思量筹划上,而只花一丁点儿工夫真正做咖啡。出色的老式人工智能机器人宛如加强版的理论哲学家,想得多而做得少。换而言之,老式的人工智能会为了达成某个特定目标而进行大量的计算,然后选择最优解执行。类似下棋的时候计算演绎千万种走法,然后执行其中的一种走法。这个过程,计算是最耗时耗力的。

紧接着作者又论述到:“如果机器人的运算系统运转得足够快,那它可能看上去并没有花太多时间用于思考和筹划。何况当代名副其实的计算机其运算速度都快得惊人。但即使是它们中的佼佼者,相对出色的老式人工智能来说仍然不够快。当今的机器人备受瞩目,是由于它们的决策和行动借鉴了一种不同类型的计算——仿生的计算。”换而言之,新式的人工智能与老式的相比,一个核心区别在于计算方式不同了,而被作者称之为仿生的计算无疑更接近“智慧行为”的定义。

所以人工智能是否能够超越人类呢?作者并没有给出明确的是或否的答案,但是强调了一个人与机器之间的重要区别:共享意向性——“人类具备一项其他机器或动物的认知系统均不可企及的能力:与他人共享对某事的注意力。当人类与他人互动时,他们不仅仅在共事,而且还知道彼此正在共事。认识到他们正在共享注意力比共事本身带来的改变更大,这还改变着他们的行为以及影响到他们通过与他人合作能够达成什么。”也就是说,机器的行为模式是设定目标、执行,但人的行为模式则可以在与他人共享意向性的过程中动态的理解别人的目的以及目的背后可能包含的诸多目标,然后围绕着这个最终的目的动态的理解别人的意图并调整行动。

作者强调:“共享意向性的能力支持的或许是人类最重要的才能:储存并将知识一代代传递下去的能力。这便是人类学家所谓的文化累积。知识的传递由我们的社会脑通过语言、合作以及劳动分工逐渐创造出文化。这是人类制胜宝典中最关键的绝招之一。人类能力的持续升级并非源于个体智能的提升。 与数百万年来不思进取的蜂巢不同,我们共同追寻的志业变得愈加复杂,同时我们共享的智慧也越发强大。”

所以人工智能是否能够超越人类这个问题在作者这里并非只是从技术进步本身和摩尔定律出发来思考,人工智能是否能够像人与人之间的交互一样共享意向性成为了人工智能智慧水平突破的关键,尽管这个问题还未有清晰的答案,但确实指出了一个很有意义的视角和颇具挑战的问题。

第二个问题

第二个问题是:知识的错觉是缺乏价值而应该被清理的吗?关于这个问题,作者倒是在全书的结尾给出了明确的答案:

“知识的错觉赋予人们自信去开拓新疆域。伟大的探险家必定坚信他们知道得比实际上更多,才能展开新的冒险征程。这便解释了某些天灾人祸发生的原因,例如罗伯特·斯科特(Robert Scott)的南极冒险之旅注定要功亏一篑,因为他自诩是内行,拒绝使用雪橇犬。他的整支探险队都与他的小马们葬身于南极大陆。但对于伟大成就而言,这种自信也是不可或缺的。那些由马可·波罗(Marco Polo)、克里斯托弗·哥伦布(Christopher Columbus)和瓦斯科·达·伽马(Vasco da Gama)带领的队伍,每一支都是欧洲人对新大陆的首次探索,他们表现出的勇气和刚毅,使其成为永垂青史的英雄。我们均未曾与这些人谋面,但我们猜想他们怀抱着一种唯有在意识不到自己何等无知的情况下才拥有的自信。许多人类的伟大成就皆源于个人理解中的谬见。从这个角度看,错觉在人类文明发展中或有其必要之处。”

简单点说,这像咱们经常说的“初生牛犊不怕虎”和“无知者无畏”的意思。用历史的眼光看,有时候这种无畏和冒险精神也事积极和可贵的。

第三个问题

扫清知识的错觉和包容知识的错觉鼓励冒险,两者皆有利弊。那么问题来了:你是愿意选择前者还是后者?

巧合的是,问题来到这里,竟和作者不约而同的想起了一部电影——《黑客帝国》。

作者结合这部电影说:“《黑客帝国》(The Matrix )中基努·里维斯(Keanu Reeves)扮演的尼奥(Neo)所面临的选择:服下红色药丸并活在现实世界,或者吞下蓝色药丸,继续待在安逸的幻觉里。如果他选了红色药丸,他必须面对一个与机器霸主相伴,充满悲痛的真实世界。如果他选了蓝色药丸,他将回到人类现存的集体幻觉之中。 避开错觉的话,你会更加精准地认识世界。你将对自己的已知和未知都一清二楚,这仅仅有助于实现你的目标。你不会逞强去做一项力所不能及的工作,也不太可能让别人失望。你将会更清楚自己的位置,踏实地履行承诺。 但幻想也是一种乐趣。我们当中的很多人会特意把生命中大量的时间沉浸在幻想里。我们在虚构的世界里自娱自乐,假装一切都是真实存在的。为寻求欢乐而做的白日梦,同时也提高了我们的创造力。错觉通过鼓励我们对另外世界、其他目标和不同结局的想象,从而激发创新性的产品诞生。它们能够激励我们探索未曾涉足之事。这难道不对吗?我们真的应该尽可能地减少错觉吗?”

除此之外,作者还说在书中说到:“我们无法选择那些不了解的东西。在大多数情况下,这根本不是问题。如果我们不知道迪士尼乐园的存在,也就不会对它念念不忘。只有当诱人的信息具备可行性,才会让我们日思夜想、难以释怀。这就是为什么彩票中奖之后,负担反而比欣喜还多:一旦我们如愿以偿,就再也回不到无知状态了。这是让我们在囊中羞涩时远离那些上瘾之物,比如奢侈品的最佳理由。你知道得越少,欲望也越少,因而也会越发快乐。”

以上的论述让我想起曾经听过的两句话:一句是:有两种容易取得成就,一种是绝对的理性主义者,一种是绝对的赌徒。还有一句是:无知便是快乐。

于是回到前面那个问题:你想成为一个没有知识错觉的聪明人还是有知识错觉的冒险家?作者在书中有一句话:“在一个知识共同体当中,比拥有知识更重要的是拥有获取知识的权限。”,而知与不知,都有各自的利与弊、快乐与痛苦。做这样的选择,面临的是一个像电影《黑客帝国》的男主角决定是否要服下蓝色药丸一样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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