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天前,即 5 月 4 日晚上,当我忙完一切准备就寝时,发现有未读的微信消息。打开一看,是一位同村的同姓同族,同时也是我儿时的玩伴,来向我借五百块急用。其实,这已经不是他第一次向我借钱了,此前找我借一百块时,我拒绝了,因为我认为这一百块钱背后的事情,不是什么急事,而现在是五百块,那么应该确实是急用的,看在他向来比较憨厚老实的情况上,我也没有多问什么,很爽快地转账 500 过去。
然而,这次借钱,让我充分理解了一句话,那就是“老实人的不本分,就像混进米饭里的沙粒”。这位族人,借钱的时候说好星期二还钱,然而,直到我在写这篇文章的时候,还是连一毛都没有还,还是在我旁敲侧击提醒过的情况下,即便真的被事情缠身,也不至于到今日周四还记不起来欠我一笔钱。
这五百块,放在今日社会,确实不算巨款,但对于一个尚待业在家的我来说,却也不是可以毫不在意的。借钱的人,都应该有一种心理,那就是能够借给你的钱的人,都是看得起自己的,同时自己也应该意识到,对方也可能是周转之后才腾出一笔钱给自己的,因此,必须按期还钱、免得对方陷入周转困难的境地。只可惜,这样的想法,今日很多借钱的人身上都没有,我这位族人身上也没有。
他此举,对我来说就是多了一笔还没有收回来的钱,对他来说,却是信誉扫地的大问题。他今日将我的爽快扔在地上狠狠踩,往后将要面对的我,将是一个比铁公鸡还一毛不拔的人。他一日不还,我的旁敲侧击便一日不停。本来就是小学之后少有见面,面对这已经淡如陌客的关系,我催起债来完全不会有情感负担,纵然还有颇深的交情,那么就应该知道我一是一、二是二的作风,关系好和借钱不还是两码事,别想在我面前放到同个天平上称。
此后,我大概只会把钱借给我自己借过钱的朋友,此外,一概不给借,除非像银行一样在我这里留下抵押物,不然,哪怕是通过有信誉的担保人来借,我也是不借的。也不是我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实在是世风日下、人心败坏,不得不防。若真需要钱,就去找银行借,别想贪图我这种被借了之后无法强制还债的私人的便宜。
本着穷则独善其身的精神,即便是儿时伙伴,借五百块钱后不还,那也是要被我拉入黑名单的,毕竟我现在也是泥菩萨过河,还要靠家庭的帮忙,没有理由去搞什么周济乡里的慷慨,若我富甲一方,那么五天前就不是借五百就给五百,而可能是借一千了。
我现在也不是需要用金钱买名声的时候,名声现在于我而言,还不如一顿米饭实在,现下的我必须也只能务实,不要什么名声,哪怕往后他逢人就传我小肚鸡肠,借区区的五百块钱就一直催,我也还是要继续旁敲侧击,直至他还钱;倘若他想死乞白赖,那么我会找时间去他家坐坐的,而且是趁有客人在场的时候,这般撇他的脸,只怪谁叫他要践踏我的爽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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