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们对一个人在道德困境里做出的选择进行判断的时候,理性思考远远比不上人的本能。
人们普遍认为,一个理性、克制的领导者更值得信赖,但是,为何人们在做出选择的时候,却更容易选择“以情动人”的领导?
谈到我们喜欢被什么样的人领导,可能你的第一反应是,当然是有能力,够理性,冷静果断的人更适合领导我们啊。 跟着这样的人,我们才能不断走向胜利。
但很遗憾的是,你可能想错了。
最突出的例子就是现在的美国总统特朗普,你会发现,他其实是我们心目中优秀领导者的反例,出尔反尔、感情用事,负面新闻不断,但是有意思的是,从他上任以来,支持率虽然不高,但也没怎么降过,始终维持在一个很稳定的水平上。
按道理,我们是不愿意被这样的人领导的,这种情况经常会让人很困惑,到底是什么地方出了问题?
我在《鹦鹉螺》杂志上看到了一篇思考特·柯因的文章,对这个落差给出了一个新角度的解释,也许我们压根就喜欢被特朗普这样的人领导呢?
这个结论可能会让你吓一跳,但别急,文章是这么说的:
When we judge someone by their response to a moral dilemma, instinct may trump reason.
当我们对一个人在道德困境里做出的选择,进行判断的时候,理性思考远远比不上人的本能。
这句话什么意思呢,今天咱们就来详细剖析一下。
1988年,美国第41任总统竞选的时候,两位候选人,分别是来自民主党的迈克尔・杜卡基斯,和来自共和党的老布什。
这俩人在总统竞选的最后一次辩论会上,杜卡基斯被问到的第一个问题是:
如果你的妻子遭到强奸并且被杀害,你会支持通过死刑处死那个罪犯么?
这个问题,问得非常具有冒犯性,因为当时杜卡基斯的妻子也在现场。
很多人听完问题之后也都露出了吃惊的表情。而此时这位终身反对死刑的美国总统候选人,毫不犹豫地给出了回答
——不会
他当时冷静沉着,浑身闪耀着理性思辨的光辉。 可后来杜卡基斯的竞选团团长说,当她听到杜卡基斯脱口而出这个“No”的时候,就知道,这次竞选已经结束了。
结果杜卡基斯的支持率果然一下子跌入谷底。最终,杜卡基斯失败了,而老布什成为美国第41任总统。
如果咱们事后复盘的话,你会发现两个很有意思的情况。
首先,杜卡基斯本人,对于死刑进行过很多学习和研究。
通过大量的相关文献,他总结出了一个相对理性而且正确的结论:死刑对于降低犯罪率,其实是没有明显的效果的,因此,他个人的政治观点就是反对死刑。
而且这点在竞选的过程中是被媒体反复宣传的,也是选民认可的,因为废除死刑是一个社会更加文明和进步的标志。
换句话说,杜卡基斯的立场是公开并且被广泛宣传的,并不是什么秘密。
其次,所谓就是一个大众心目中优秀领导者的范本吗?而杜卡基斯在辩论现场的表现,不就是立场坚定,冷静果敢,理性思考,绝不掺杂私情。
但他为什么败得这么惨呢?
作者柯因的答案是,民众其实根本就不想要被这样的人领导,甚至害怕这样的人成为领导,因为这样的人,没有人情味。
这个答案可能会让你很抓狂,这是选总统,又不是选幼儿园阿姨,领导有人情味固然很好,但是更重要的是要顾全大局啊,冷静的判断和理性的思考,难道还不如人情味重要吗?
这里需要引用一个叫“道德直觉”的概念。
所谓“道德直觉”的意思是,无需借助经验证明和逻辑推理,而作出的道德选择和道德评价。
你可以把道德直觉,理解为一种人的本能,我们会根据他人的表现,按照自己的本能情感偏好,来判断一个人。
在原始社会,生产力还不发达的时候,道德直觉帮助我们的祖先,迅速判断一个人或者群体是否值得信任,这能够帮他们提升活下来的概率,因此道德直觉是一种进化出来的本能,是我们的生存优势。
但是注意,在进入复杂的现代社会时候,这种道德直觉,渐渐显露出了缺陷,甚至会导致我们内心产生矛盾和冲突。
就拿惩治犯罪来说,我们的理性告诉我们,其实死刑并不能真正解决犯罪率的问题,更加文明的社会有更好的处理方法。
但是,当直面一起真实的案件的时候,道德直觉又会把我们拉回简单的判断中去,比如杀人偿命、以眼还眼、以牙还牙。
法律工作者,往往会给出跟直觉相反的判决和意见,因为他们受过专业训练,不会把道德直觉当做判断标准,但是没有受过这方面训练的普通人,可能会接受不了。
道德心理学家和哲学家普遍认为,我们的道德观还没办法应对现代社会的复杂状况,无法妥善处理太复杂的现代问题。人们其实更在意的是自己的情感偏好是否得到满足。
例如在杜卡基斯的案例中,明知道废除死刑,从刑事司法系统的角度来说,是正确的。
但民众在情感上是根据道德直觉来判断的,接受不了候选人对于身边亲人,这么冷冰冰的态度,这是杜卡基斯失败的根本原因。
柯因说,哪怕杜卡基斯在回答这个问题的时候,拖长自己的思考时间,表现并且表达出犹豫和抉择答案的困难,就算他最后仍然坚持选择不实行死刑,大家也是可以接受的。
但柯因却如此迅速而冷静得回答,就会让大众觉得这个人太不近人情了。
从此之后,美国的政客们就学会了一个新套路,在争取支持率的时候,绕过理性思辨,直接跟选民的道德直觉和情感对话。
这个招数谁用得好谁就支持率高,谁忘记了谁就靠边站,而特朗普和希拉里不就是最好的例子。
希拉里作为一个职业政客,经验丰富,但感觉拒人千里之外,不像是跟普通老百姓一边的;而特朗普虽然大嘴巴,感情用事,但就像是我们身边的人,显然更容易让人亲近。
所以特朗普会打败希拉里,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他把情感连接和道德直觉用到了极致。
根据最近的一项研究表明,那些会使用基于本能的情感表达来判断是非的人,往往被同伴认为,比那些依靠强有力的理性正确的人,更加有正义感并值得他人信任。
简单说就是,我们希望与有血有肉的人为伍,他可能有缺点,但是却更真实和可靠。
也就是说,作为一个优秀的领导者,光有能力是不全面的,亲和力也很重要,甚至跟展现出自己的理性、冷静和优秀的判断力,同样重要,因为这是获得群众支持的基础。
面对人跟人之间的互动的时候,情感往往会比理性更动人,因为情感表达,是我们对别人的一个强烈信号,表明我们已将自己和对方的感受,融入到最终的决策中。
如果没有这个信号,对方可能会觉得我们根本没有把他考虑在内,会带来强力的不安全感。
这也可以解释,为什么现在有了大数据和人工智能,但是我们依然非常抵触被机器领导,因为我们害怕冰冷的纯理性,渴望领导者展现温情和人情味,这会让我们觉得安全。
说服大众接受自己的理念和行动,是领导者非常重要的工作,要完成好这项工作,没有情感,只有理性的表达,是不够的。
我们中国有句老话,叫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嘛。让人明白道理是重要的,但要说服、打动别人支持你,调动情绪产生共鸣才是最关键的。
于是,情绪就像矛,而理性就像盾;就像我在做演讲辅导的时候,经常跟学员说的一个问题就是,别光顾着讲道理,首先得让别人信任你,即“拿你的情绪之矛去攻破别人的理性之盾”。
丹尼尔·卡尼曼曾把人的大脑运行分为系统1和系统2,系统1是基于直觉和无意识,不动脑状态,系统2是基于复杂的理性思考。
我们说话的时候最爱犯的错误,就是试图跟听众的系统2对话,摆事实、讲道理。
但我们其实应该调动的,却是系统1,你得会讲故事、调动情绪,跟听众共情。
当我们对一个人在道德困境里做出的选择进行判断的时候,理性思考远远比不上人的本能。
这就叫“先同步,后领导”。
如果我们转换一下立场,从被领导者和选民的角度上来看,就要避免被套路,用理性思考、审视他的行为,不被候选人的情绪煽动带着走,就是“别看他说什么,得看他怎么做”。
因此,从领导者和被领导者的互动关系上来看,领导者最强的武器,是情绪之矛,被领导者最好的防御,是理性之盾。
你选择什么样的武器或者防具,取决于你处于什么样的位置,拿着错误的武器走进战场,胜利女神恐怕只能对你报以带着歉意的尴尬笑容了。
那些善于共情的人,很容易促使合作,因为道德直觉的存在,情感偏好让我们更容易亲近这样的人。领导者要学会使用情绪之矛,被领导者得举起理性之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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