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扣舷而歌 | 来源:发表于2020-03-16 17:35 被阅读0次

            “群”这个字,现在的应用似乎很广泛。最常见的,微信群恐怕是其中一种。试问:哪一位朋友没有几个微信群?秦桧还有仨好朋友呢——这话不好听,改动一下:猪悟能先生还有好几个老铁呢——何况芸芸众生乎?

            有“群”,就有“不群”。《楚辞•离骚》中曰:“鸷鸟之不羣兮,自前世而固然。”雄鹰和普通的鸟儿是不能合群的,因为不是一个脾性,不能在一个锅里搅饭吃,“燕雀安知鸿鹄之志”乎?延伸到人类,就有“人以群分”。如果脾气性格爱好志向不相同,那就玩儿不到一起。按照“缘分论”来讲,属于没有缘分的,人生相互平行线,各走各的阳关道独木桥就好啦。

            这是就不同的群体来说,但严格来讲,“不群”不是群与群之间的关系,而是指某一个体不愿意和一个群体同流合污。“不群”是向大众表明自己高洁——众人皆醉我独醒。所以有人拿“不群”来作为自己的名号,表示自己的卓尔之意。比方《笑傲江湖》中的“君子剑”岳不群大掌门。至于是否高洁,那我们就不得而知了。

            过去的“群”,大抵是好朋友经常凑在一起的一种状态,用现在的话来说,是属于“线下”活动。现在的“群”,则属于“线上”,不用见面,微信就可以联络。“群”的建立也很简单,一个热心大哥或者大姐站出来,作为群主,然后将朋友拉在一个微信圈子里,可以就互相关心的话题聊个昏天黑地而不受限制(群规要遵守)。“君子群而不党”,此时,“群”最好的状态,是松散型的人际关系,信奉的是“不结盟”主义,群主和群员,大家都不要带着面具,不要心怀鬼胎吞吞吐吐。否则就动“群法”对你不客气。“我醉欲眠卿且去”,休闲的很,也舒心的很——人的情感交流需要空间,有一个可以存身的圈子,不亦快哉!

            群主的存在,很有必要。国不可一日无君,没人说了算,那就是乌合之众,全不成事的。看看“群”字原来的写法就会明白这一点。“群”,就是前面引用《离骚》中的那样,上面一个“君”,下面一个“羊”,意思是有管理者的组织机构。有的古籍将“群”解释为牧羊,“三兽成群”也。此话有理,但似乎不太文雅。这姑且不论,但不论什么群,管理者是必要的,否则就是一盘散沙。这个管理者,大则为君主,小则为家长。到了“群”里,就是群主大人。虽然没有君主和家长的威严,但关键时刻,是可以伸出尊贵的脚丫,将不听教训的群员踢出千里之外的。

            建“群”最大的好处是沟通方便。人们的沟通,基本方式是语言。语言又分为两种,一种是口头语言,也就是说话;另一种是书面语言,也就是写文章。书信也是写文章的一种,不过现在的书信文章是越来越短,似乎变成另一种口头语言的形式,变型为微信聊天。私聊也好,群聊也罢,你一句我一句,和当面拉呱扯淡差不多,差别在于改成了“啪啪”打字。文字自有其优势所在,很多口头难以表达的意思,文字就很可以。所以我们很多人还对书信年代恋恋不舍。但时代在发展变化,不接受新事物,就有被时代淘汰的危险。微信聊天也是文字的一种表达形式,不过是口语化、简单化的。继续化而简之,不用文字,一个表情包就可以解决掉很多问题。一个“嘿嘿”,“呵呵”,“大郎,该吃药了”••••••内中多少含义?妙不可言啦。

            “群”(注:工作群除外,其中天机奥妙,不足道也)的存在,很受大家的欢迎,每个人大量的时间都用在了群里:打发时间,宣泄情绪,其轻松愉悦之程度比在家庭还过之。但“有群众的地方就有正治”,有“群”也是如此。这个“正治”非是那种意义上的指向,而是说群成员之间会产生各种各样的关系。如果单纯的友情,甚至“打情骂俏”过火了产生矛盾,都没什么,毕竟大家都是心甘情愿,一会儿哭一会笑,是周瑜黄盖的啦,怎么着也还是一家人。

            但正如你所知,现在的“群”,有些变得已经不太合初心,多样化发展起来。群主的管理,也不再是宣布群规,不合则踢那么简单。群主和群员之间,不知不觉间,在亲密的聊天中,慢慢渗透出一些“共同发展、合作共赢”的想法,试图在经济上有所收益,那就不免让人尴尬。

            其实这也是“群”的功能之一。如果彼此是一类人,是“合群者”,同心为实现财务自由而努力,那当然很好,三个臭皮匠赛过诸葛亮,聪明脑袋会发财,我们应该为他们加油助威的。毕竟,挣钱是好事,“发展”是硬道理,于国与家都有利。要是都不想着挣钱,视钱财如粪土的话,只靠喝西北风“神活”不成?幸福是奋斗出来的,所以,我们理应为创造商机,搞活经济的创业者们脱帽致敬。

            但如果你并没有这方面的心思,或者你虽然有这样的心思,但并不擅长,暂时不得其门,或者对该项目不感兴趣,那就有些格格不入。“入群自愿,离群自由”,话是这么说,真正拔腚就走吗?不容易。我发现一个规律:面子薄一些的,腚反而厚。来的时候身体轻快,颇有“意欲凌风翔”之意;想走了?却突然发现尊腚沉得很,心虽欲拔之,奈何拔之不动了矣(按:此处应有一泪流满面表情)。“轻轻的我走了,正如我轻轻地来”,徐志摩就是徐志摩,先生的潇洒,颇难效仿的。

            作为领导,群主用心良苦:“合作共赢,善莫大焉”,当然是好事一桩。之所以造成尴尬,似乎还只能怪群员自己:不会说“不”,不能拒绝,不能“合作共赢,善莫大焉”,造成"瞎驴牵到槽上"的境况,榆木脑袋不开窍,实在有拂建群者的美意。

            于是乎,事物的辩证法原理又开始显灵:一边享受着“群”的便利,同时忍受着“群”的聒噪。一天到晚,各种群里信息提示音“叮叮当当”此起彼伏响个不停,你还不能随便将其关掉——说不定就得罪谁,朋友也就罢了,若是某些大人物那还了得?或者恰恰有了重要的消息,错过一个亿……——那样,你岂不成了“不群”吗?在这样一个“群”的年代,“不群”虽然可能代表高洁,但更可能代表没朋友。而没朋友的后果,在一个关系社会里,会很严重。离群索居,并不如想象中那样时髦,文史留名如梭罗者,当时也要遭受白眼的。

            “群”是情感的纽带和桥梁,需要好好珍惜,共同维护。作为群成员,“志同道合”的要求可能高了一点,但不受绑架应该是个前提。群主应该生就一双慧眼,召集属于自己的“菜”一起组成圈子。如此一来,当然就“同声相应,同气相求”,和气生财,和谐生谊;但如果是拉了一些混不吝,或者和群主没有共同语言的群员在一起,有人在南辕,有人却北辙,鸡同鸭讲,群主苦心被浪费,你累我累他也累,更不用说实现什么共同目标了。

            “江山代有某某出,各领风骚某某年”,你唱罢他登场,很多事物只会流行一时,因为它的弊端并不是一个人所“专享”。尤其是经济社会里,在科技的助推下,各种服务于人类的工具层出不穷。稳定如一广受欢迎的固然有之,但更多的恐怕是昙花一现,像雾像雨又像风,捉摸不定,可能有反复,但难以保证长久。

            一句话:祝愿“群”带给群员的,多一些轻松愉悦、团结奉献。让发财的发财,扯淡的扯淡,最好少些骚扰和负担。否则,早晚会被“群起而攻之”。不要说是人了,即便是“三兽”呢,恐怕也免不了“你回你的高老庄,他回他的流沙河,”大家散伙拉倒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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