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德勒在《漫长的告别》里有一段话:
你知道,故事的结尾并不重要,生活唯一确保我们的就是死亡。
所以我们最好不要让那结尾,夺走了故事的光芒。
7岁时,我从我们村家里最有钱的女同学那儿借到一本书:《格林童话选》。
我的妈呀,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好看的故事书啊,我吃饭也看,走路也看,脑袋在树上撞了一个包都顾不上疼。
因为我答应同学,第二天就还给她。
那时,我还不知道“书非借不能读也”这句话。
从那起,我疯狂地迷上了看书,各种书,家里只要带字的纸,我统统都不放过。
8岁看《水浒》,那么多不认识的字,我都念成“叉叉”。厚厚的一部书,我不知念了多少个“叉叉”。
9岁时,舅舅买了一套《天龙八部》,金庸老爷子将我带进一个梦一样的世界。我抱着大理段誉和丐帮萧峰,去玉米地里看花生,不小心掉到河里,差一点儿送了小命。
10岁时,我已经将远近周围能看到的书,全部看了一遍,将二姐的初中历史课本都当故事书看了两三遍。
青黄不接饥渴难耐的时候,甚至还跟一个偶然相识的邻村小姐姐借了一部《三言二拍》的哪一本,囫囵吞枣地看完。依稀记得里面有不少虽然不大懂却令人脸红心跳的少儿不宜段落。
至今还记得,小姐姐长了两只好玩的兔牙,一说话就笑眯眯的。
老师在课堂上问,你长大了想做什么之类的话题,我的回答是,作家。
再长大就甭提了,三毛琼瑶的大作都被我包在课本里,藏在课桌抽屉里,吃掉了。
吃书,小时候看书真的就是吃书,没有课外书读的日子,简直就跟坐牢一样难熬。
有一次,英语晨读课的内容是小马过河,我抱着三毛的《梦里花落知多少》哭得稀里哗啦。上午第一节课老师点名,我吓得胆战心惊,赶紧拿出英语书临阵磨枪。没想到,我刚看完,老师就抽到我,我竟然从头背到尾,一字不漏。
坐下来,还偷偷抹了一把冷汗。
记忆力、理解力和阅读速度,就是那样训练出来的。
高中会考的前一天,别人都在啃书,我还在看巴金的《家春秋》三部曲。
整个高三,别人都在拼命,我还丢不下课外书,《平凡的世界》、《宋词选》、金庸古龙......学校图书馆里的书,我基本上全看过。
因为失眠,每天晚上,我9点钟就早早回宿舍上床睡觉,早晨7点还赖在床上。班主任都着急得不行,早晨跑到宿舍把我从被窝里揪出来,你看看别人都在干嘛?你怎么还能睡得着?
我是睡不着,所以我才要努力睡啊。
就那样,我高考也当上了我们县的文科状元,我想这一切都有赖于从小吃书吃出来的底子,记忆力超强。
至今,我常常能说出别人完全不记得的细枝末节,令人瞠目结舌。
可是,我忘记了自己要当作家的梦想,或者也没忘记,只是作家这个神圣的职业令自卑的我感到遥不可及;也或者为了取悦母亲,满足她“学政法穿制服”的要求,我在高考志愿的提前录取栏上填了“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然而,生活总不会让人轻轻松松就得偿所愿,全省成绩第一名的我却因视力不过关而被PASS掉了。
回乡的长途车上,十八岁的少女默默地哭了一路:为了准备这次面试,母亲戴着老花镜在缝纫机前为她赶制新装;为了准备这次面试,她穿上姐姐送的新皮鞋,两只脚后跟都磨出了血泡......
那个十八岁的少女,她还不知道,所有的遗憾,都是未来的铺垫。
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心理学对这种“未完成情结”有个说法,叫“未竟事件”。
那个让你魂牵梦绕的,那个让你多年都无法释怀的,那个在很久以前发生但至今仍旧影响着你的决策和行为的曾经没有完成的事件,就是你的“未竟事件”。
你会不由自主地想要将它完成,给它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
十年后,我考上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的研究生,辞掉常州工商局的工作,背上行囊,来到北京。
我想我是一个执拗的人。
我想我是一个单纯的人。
我想我是一个真诚的人。
我想我是一个理想主义者。
凡是过往,皆为序章。
我完成这个“未竟事件”后,那个深埋心底的作家梦,也渐渐复活,催促我提起笔,向那许多年吃书的岁月致敬。
当你有了想做的事,你就有了痛点,有了软肋。人一旦有了梦想,就成了上帝的人质。
生活不会辜负每一个努力的人。我的文章开始见诸报刊杂志,许多读者告诉编辑,他们喜欢我写的那些朴实感人的小故事。许多朋友看到我的努力,帮我牵线,给我许多真诚的帮助,终于,这本书得以面试。
人生路那么长,不走到最后,谁也不知道结局会怎样。虽然我还未实现我的作家梦,可是最起码,我曾离它那么近。
所以,你看,奇迹不过是努力的另一个名字而已。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