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证人刘鑫!我不再沉默!”

作者: 智_先生 | 来源:发表于2017-12-22 14:04 被阅读745次
    这是智先生的第66篇原创文章

    陈世峰被判刑20年,尽管有几百万人请愿死刑,仍然无法干预日本法院的判决,但是日本法院至少尽力了,维持公正性。

    陈世锋被宣判是在北京时间下午两点,刘鑫则在三点半发了一篇文章:《我是证人刘鑫!我不再沉默!(1)案发现场

    “证人刘鑫”

    文章内容很长,我简略地概括一下,没有任何个人见解:

    1、案发后,我(刘鑫)主动配合警察调查,并积极交代陈世峰的信息,直到后来我才知道陈世峰杀人了。

    2、警察禁止我与任何笔录中出现的人联系,甚至和以前的朋友减少联系。

    3、我知道阿姨还在日本,我也相对自由,曾经发微信约阿姨见面,阿姨因忙碌而拒绝。

    4、陈世峰被逮捕前,阿姨把我的话都发在网上,让他知道后,删干净所有痕迹,并编织出脱罪的谎言。

    5、12号,有两位警察陪我去江歌的葬礼,因为警察担心里面有中国媒体,怕我泄露案件信息,禁止我进去。

    6、警察问我是否愿意以胁迫罪起诉陈世峰,将他拘留起来,再寻找更多证据,我立即同意了。

    7、局面采访是最大的失误!王志安告诉我见了阿姨要顺从不要辩解,我照做了,进门就道歉,但是没有用。阿姨的情绪无法安抚,我全家信息也被曝光,受尽唾骂。连不能说的案件信息也公开了。

    8、大年三十我换新发型,是因为宅在家一直哭太久,家人拉我出去剪发。这期间阿姨一直在网络骂我们,我父母说让她骂吧。

    9、因为家里被贴大字报,在和阿姨通电话的时候,我妈妈情绪不好,一直无法安抚阿姨,最后急了说一句:是她命短。

    10、我该做的都做了,我已经尽力了。如果再有侵害我家人的行动,必将依法维护自己的权利!!

    以上为大致的文章内容,刘鑫的微博名由“用户刘鑫123”改为“证人刘鑫”,并加V认证:留日学生刑案当事人。

    刘鑫的微博认证

    围绕着这篇文章的疑点有很多,我逐一进行分析,如有补充,请在留言区回复:

    1、这是一篇很有心机的文章。

    首先从标题上可以看出,这是“(1)案发现场”,接下来还有(2)、(3)、(4)等着发出来,说明是系列文章。

    文章底下的评论区只留下寥寥13条评论,基本是站在刘鑫这边,为她喊冤。其实不乏“经典”的博主留言,例如特调,免费写手等,不过一批加V的博主看形势不对,已经删掉了评论。

    从陈世峰被判刑,刘鑫就立刻发表文笔凝练、深思熟虑的系列文章,显然早有计划,试图一步步清洗污名。

    2、文不对题,避重就轻。

    文章标题打着“案发现场”四个字,但是内容开头就是“接下来我想说一下案发之后,我都经历了什么。”完全跳过了案发现场这个关键点。

    全文都在讲述案发后的所有经过,而对陈世峰的作案原因,以及在门外杀害江歌的过程,只字不提,以“精神恍惚”一笔带过。

    其实我们不在乎你案发之后,心情有多悲痛,有多配合警方的行动。我们只在乎当时的具体情况是,刘鑫你别藏着掖着。

    3、一直坚持“门没有锁”,即使已经被打脸。

    刘鑫的文章提到:

    “大概3号凌晨20分左右,警察来到现场以后,我稍微感到安心,依然精神恍惚。我去开门,一开门,门把手一转就开了,还没推开多大,几厘米吧,警察就喝止,说:里面的人不要出来。我只好又缩了回去。

    在这段文字里,致命的漏洞是门没有锁上。刘鑫一再坚持没有锁门,我不想揣测太多,直接摆实锤:

    江歌案的判决书公布:陈世峰是怀着杀害刘鑫目的前往公寓,目标并不是江歌,而是刘鑫。刘鑫与江歌一起回家,刘鑫先行跑进房间。陈世峰因为见不到前刘鑫,所以在走廊对江歌杀害。

    因此,陈世峰把江歌杀了,如果门没有锁,他是不会放过刘鑫这个证人,这里就有矛盾。其次,判决书也证实了,江歌是替刘鑫挡刀而死

    最后,在通话录音里,刘鑫还亲口说:“门锁了,不要再骂了!

    4、刘鑫无论告不告诉江母,对司法量刑都没有任何影响。

    在文章里,刘鑫多次担忧案件信息遭到泄露,并说明国内舆论对日本司法的影响很大,暗中指责江母为陈世峰脱罪。

    但是证据都在卷宗里,是否接受采访,江母是否发微博,不影响日本司法的公正性。就连几百万人的请愿书都干预不了日本司法,所以刘鑫在杞人忧天。

    5、文章细节清晰,逻辑严谨,但是庭审作证时一问三不知。

    刘鑫在庭审作证时,对许多关键点无法复述,回答大多是“记不清楚了”、“不知道”,导致证言效力削弱,被检方和辩方同时质疑。

    但是在这篇文章里,刘鑫的思维十分清晰,细节还原的淋漓尽致,如警察的问题,记得一清二楚:

    让我描述我和三叔所住房间的样子。

    和警察一起去我们房间拍照取证。

    让我描述三叔钥匙的样子,都挂着什么吊坠,大概几把钥匙,都是干什么的钥匙。

    三叔喜欢随身携带什么挂饰。

    笔录里面出现的所有人,哪怕只是个路人,他们都会私下去核对,所说一致,没有问题之后,让我签字+盖章。

    指证监控图像里面的人是否认识,是谁,判断依据,签字+盖章。

    警察拍了很多衣服,帽子,背包的图片,问我认识哪个,在哪儿见过,谁的私人物品,判断依据,签字+盖章。

    6、“不是我不见,是江歌妈妈拒绝见我。”

    刘鑫曾在文章里提到:“我知道三叔妈妈还在日本,我也相对自由,曾经发微信,约三叔妈妈见面,阿姨因忙碌而拒绝。”

    从江母和刘鑫的聊天记录可以看出,刘鑫一直以不便公开案情为躲避,由而江母迫切想得到女儿的信息。事实真相是,这一年里,刘鑫只提出过一次见面的提议

    7.王志安的煞费苦心,被白眼狼所对待。

    刘鑫一家人都在躲避江母,后来忍受不了网友指责,希望王志安的《局面》能修复和江母的矛盾,王志安也一直鼓励刘鑫说出事实真相,化解大众误解。

    但是这篇文将责任和怨气甩给了局面。因为王志安太让刘鑫失望了,原本安排好的“道歉环节”根本没用,这个访谈还严重影响了她和家人的生活。从头到尾,刘鑫其实只在乎节目能不能给自己翻盘。

    8、刘鑫指责江母在网上骂人,自己家人只是没文化而已。

    文章里有一句:“这期间三叔妈妈一直在网络骂我们,我父母想的是,让她骂吧,她出气了也许会好受一点。亲戚也都是这样劝我们的,所以我们一个字没抱怨。”

    但是自始至终,江母的网上言论只能说在“控诉”和声讨,没有任何类似“是她命短”的诅咒。

    刘鑫似乎忽略了,正是自己唯恐不及地躲避江母,没有表达半分的关怀,才被千夫所指。

    江母的话如下:

    报警的录音,是经过很多翻译佐证的。你在江歌家里住了两个月,怎么样锁门你不知道?不记得?案发时候的一些情节,你都不记得?不清楚?都靠你猜测?

    唯独你在录音当中的那句话,“把门锁了,你不要骂了”我听过报警录音。你的确很慌乱。你在如此慌乱的情况下,你唯独对那句话记得很清楚。

    还有,你不参加江歌的葬礼。你说警察不让。可是我问过调查我的警察,你刘鑫在警方那里,不属于犯罪嫌疑人。你有完全的人身自由、通信自由。

    你说警方不允许你见我、联系我。但是11月4日,你就给你打工地方的老板娘打过电话,你告诉她,是陈世锋杀害了江歌!难道这是警察允许你说的吗?!陈世锋是杀害我江歌的直接凶手,你在我江歌被害案中,你扮演什么角色?

    回国之后,我会和你对簿公堂!

    整篇文章,最能体现刘鑫内心的话是:

    我也希望三叔妈妈告诉我们,她到底想要怎样?这个问题我问了很多很多次。到底想要怎么样才能结束这个局面?

    事到如今,刘鑫的文章里,始终坚信“江歌的死和我无关,都是陈世峰的错。”

    从刘鑫在法庭上否认之前的供诉,甚至否认听到门把手转动和门铃响,就是为了证明陈世峰没有杀刘鑫的倾向。只有这样,江妈妈才无法向刘鑫索取民事赔偿,缺少了重要依据

    但是刘鑫的自私就在于这里,她否认法庭陈述,不仅对她有利,更是对陈世峰的减刑有利。最后她还倒打一耙:你们看,陈世锋没判死刑,就是你们网友当初宣传的锅

    刘鑫对网友的指责,并非全错,至少陈世峰的各种辩词,都是拜那些假装“理性”的人所赐。在庭审第一天,陈世峰律师就提出“刀是刘鑫递给江歌”的诡辩,这个栽赃逻辑,第一发源地就是知乎。

    而刘鑫这篇文章几乎弥补了所有“漏洞”,很多细节也是拜那些假装理性的人所赐。他们为了支持自己的立场,从反面不断地推敲,试图为刘鑫辩护。

    甚至在微博上,还有不少著名的蛆虫就喜欢唱反调,因为既能收钱,又能吸粉。

    而“证人刘鑫”这个微博,已经从代表个人的“用户刘鑫123”,逐渐成为公关和营销团队的新IP,并致力于成为第五只蛆虫,继续腐烂人心。

    水军会在留言下谩骂,试图激怒江母,并充分利用“完美受害人”的特征,带着网友节奏。现在他们已经成功了,至少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踩江母。

    相关文章

      网友评论

        本文标题:“我是证人刘鑫!我不再沉默!”

        本文链接:https://www.haomeiwen.com/subject/mkntgxt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