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我并没有怀孕。
我,只是暂且忘不掉某人,深爱他,却又逼不得已要离开,但又深怕他很快就把我忘得一干二净,让曾经的那段感情无迹可寻,所以,才出此下下策。至少,以往付出的都是真心实意,现在,能让某人记住一天是一天。
况且,前两天医生跟我说,“你患了一种叫间接性的失忆症,会选择遗忘某些你想忘记的东西。”是的,过段时间,我便可以理所当然地选择忘记那些让自己痛苦的事件。
我喜欢折磨人,也喜欢被他人折磨,在孽待中寻找痛感与快感。
说到底,我就是一变态。
因此,也就诞生了接下来这一幕幕,更精彩更离谱的故事。
第二天清晨,我被五点半的闹铃惊醒,慌张地洗刷完毕,急促地走下楼,打开楼下门。
哀哉!门外是漆黑漆黑的,伸手不见五指。
我刚踏出的脚步立即退回来,怎么办?怎么办?黑团团的四周就像有无数只妖魔鬼怪,正张开血盆大口等我靠近,这里离饭店还有一小段路程。
若拿着手机,打开微弱的光线,顶用不?万一遇上图谋不轨的坏人,岂不更惨?
还有六分钟就到上班时间了,人越急,心就越乱,“不管了,生死攸关,我用跑的!”我心里默念道。
咻咻的一阵呼呼声,我凭着直觉,靠着微弱的一缕光,拼命往前冲,像是要把挡路的妖魔鬼怪撞飞撞碎般。
突然,咕噜的一声闷响,呜~呜,鬼怪倒没撞死一只半只,自己脚下却不知被啥东西绊住,摔了个脸朝大地,啃黄土!我连忙爬起身,顾不上痛疼,用手背擦了下嘴巴,继续疾风般地奔跑。
眼看前面有闪耀的灯光向我射来,我一个箭步冲过去,啷当一响,哎呀,脑袋又撞上透明的玻璃,这时里面走出来一人,往有声响的地方挪动。
哦!原来是Boss。
只见,Boss定眼一瞧,表情由惊愕转向捧腹大笑,边捂嘴边道,“风,你赶紧去里面照下镜子,整理干净。”
同事们的神情也一个比一个笑得夸张,我诧异地走进洗手间,瞥见镜子里的那个狼狈不堪的自己,哭笑不得:头发、鼻子跟前额沾了一堆黑糊糊的泥巴,而衣服纽扣竟上下搭错,且与手臂沾满脏污,最悲催的是,两膝盖的裤子位置破了个手指头大小的洞,撸起裤脚一瞧,摔伤的部位已乌黑乌黑,肿了一片。
“哎呦,丫头,你这是咋啦?整得那么惨!”身后传来一阿姨的震惊声。
“哎,甭提啦!倒霉的一天,”借着耀眼的灯光,我一边清理一边叹气说。
“傻孩子,大清早的,别说浑话,你……”阿姨一副笑嘻嘻的表情,还想跟我唠叨些什么,却被Boss叫去干活,原来这阿姨,是在厨房里帮忙洗碗煮饭的。
几个月后的夜晚,我站在九楼阳台纵身往下一跃时,仍依稀记得这天早上,大伙们热热闹闹,嘻嘻哈哈的笑脸。
上了一整天班后,我才明白,所谓的服务员,名副其实,服务于大众,几乎要做到有求必应。什么活最多最脏最累最苦,你不用慌,没人会跟你抢,因为它就是你的!
囊括两层店面,我一个人搞卫生:扫地拖地,擦桌子抹玻璃,招呼一位又一位络绎不绝的顾客,端盘子,用餐完后,还要向顾客哈腰挥手,“谢谢下次光临,慢~走”随后,收拾碗筷,累得我直不起腰段。
当然,忙碌的期间出现几次差错,打翻碗筷,端错盘子,记混菜单,算错价钱等等,但Boss是笑容满面帮我化解的,并没责怪之意,还叮嘱我做事稳重些,不急不躁,坚信自己会做得越来越好的。
临近下班时,Boss就递给我一把手电筒,“风,这把电筒你放好,早上来时,注意安全,再别像今早这样了。”
“嗯,谢谢老板,不会了,”我实在太累,只能用手使劲抻着腰身,让身板挺直,怕一不留神倒下去,然后缓慢道。
但,我心中始终有个谜团,甚是不解,怎么饭店上上下下就我一位服务员,之前的服务员都哪去了?若没有服务员,那这家饭店又是如何维持过来的?
终究,我因或性格木讷,思想亦懒惰,抑或不愿费心,这些问题都暂且藏匿深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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