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遇见诺尔后的一个半小时,他就过来用口音纯正的西班牙语说:“美人,嫁给我吧!”
要知道,我那时已经是个三十六岁的老女人了。我手里拿着烟,将烟雾都喷到他脸上,轻飘飘地吐出两个字:“滚蛋。”
这个高大的西班牙男人没再说,抱着破木吉他唱了一首歌,路过的行人将两枚硬币丢到他帽子里。
他唱完,又问我:“喂,女人,嫁不嫁?”
我瞥了他一眼,没说话,不急不赶地把这支烟抽完,端端正正地看向他:“去哪儿办结婚?”
2.
是的,这次我来西班牙的第二天就结婚了,和一个认识两个小时不到的男人。除了知道他是个流浪汉,我对这个人一无所知,就连他的名字也是登记的时候知道的。
我们在他破旧的小贫民屋里和衣并肩躺在单人小床上,他伸手来揽我的腰,我一脚把他踢到了床下。
“你要知道,我的上一个爱人是个名气挺旺的艺术家,从来不缺钱。”我说。
“哦?”诺尔饶有兴趣地看我,“所以你失去了爱情提款机,来西班牙散散心?”
“对,”我从他床头的外衣口袋里摸出一支廉价的香烟,“为了祭奠他。”
我的老陈逝世,仅仅是上个月的事情。处理完后事,我像逃难一样来到这里。
“我曾经承诺,离开西班牙就停止爱他。”
诺尔看着我,笑了两声:“你的爱情很廉价。”
“是吗?”我把烟头随手丢到发黄的地板上,“我也这么觉得。”
那天晚上我独自躺在诺尔的单人床上,睁着眼睛看窗外的星星,四仰八叉睡在地板上的诺尔已经响起鼾声。
我没有觉得不真实,只是心血来潮嫁了一个不认识的流浪汉而已。
我只是需要一些东西迅速填充空荡荡的心脏。
深夜,我蒙着被子,大哭一场。
3.
“昨晚我听见你哭了。”诺尔和我来到流浪者大街,拿出吉他。
“哦。”我随口一应。
“你想你的爱情提款机了?”
“对。”
其实我只是随口那么一说,我没有拿过老陈的钱,艺术家除了生存所需,根本不在乎那些。我喜欢老陈时,也没在乎过除他之外的别的东西。
“你需不需要我帮你忘记他?”
诺尔说这话时十分诚恳,我差点就以为他是认真的了。
“随便你。”我不耐烦地摆摆手。
诺尔大概忘了,他是个比我还穷的穷光蛋,贫穷是不能让人沉浸其中忘却过往的。
不过我暂时不需要物质维系的感情,倒不是浪漫,只是无心再追求什么了。
那天上午我坐在街边吹风,突然开始发烧。诺尔说可能是水土不服。
“你来过几次西班牙?”他问。
“两次。”我嗓子已经哑了。
“以前也这样?”
“没有。”
诺尔恍然大悟地点头:“哦,相思成疾。”
“滚,蠢货。”我忍不住爆粗口。
“蛇蝎美人。”他这样评价。
穷的结果是我的丈夫连给我看病的钱都不舍得花,晚上我早早地躺到床上,沉沉睡了。
4.
第二天早上醒来,诺尔已经出门了。
我不像他,是个穷光蛋。我没有告诉他,我才辞去了中国的记者工作,等到在西班牙花光了钱,就找个工作赖活着。
我买了石榴树种子,乘公车随便到了个地方栽树。栽好了就开始双手合十祈祷。
“耶稣的树。”有人在身后笑。
“我信佛,”我回头看了我一眼诺尔,“跟得倒挺好。”
“你可是还在发烧的蛇蝎,我又是个养蛇蝎的男人。”
我在心里笑他,因为他的微薄收入养不起我。
“我们什么时候离婚?”令我意外的是,这话是他先说的。
“我受不了你的时候,”我说,“很快。”
诺尔不置可否地耸耸肩。
那晚我们自在地躺到了地板上,我说:“给我讲讲你以前吧。”
外面下小雨了,风吹得树叶沙沙作响。
诺尔沉默了半晌才讲起:“青少年时期,作为一个被上帝遗弃的孩子,我是个不折不扣的失足少年。什么捣蛋事都干。长大了是个浪荡子,流浪歌手,卖艺为生。爱过几个女人,结过婚,后来她们都走了,我就一个人在这里很多年。”
“你没有结过婚?”他问。
“对。”
“换过了几个爱情提款机?”
“我只爱过一个人,”我说,“十二年。”
诺尔笑了。
我们俩都心不在焉,时间久了,身心乏累了,谁也不愿再花心思去爱一个人了。
我们的婚姻不是爱情,只是两个流浪者廉价而心酸的交易。
5.
令我惊讶的是,我没有那么快对诺尔厌烦。
先走的人是诺尔。
这个只会讲西班牙语和撒了椒盐的英语的糟男人在一天早上带着吉他悄悄走了,留给我那间空荡荡的凋敝小屋。
我在西班牙要干些什么呢?诺尔一走,我竟然觉得无所适从了。
他已经二十天没有回来,于是我想离开流浪者大街,离开巴塞罗那。
我也才发现,原来把我留在巴塞罗那的不是我的老陈,是这个糟糕的西班牙大男人。
于是我锁了门,前往西班牙最南端安达卢西亚。
与巴塞罗那和马德里的繁华截然不同,看到这里的鲜花、阳光、白房子,我突然想结婚了,我是说,办一场婚礼。和那个糟男人吧,毕竟我的老陈不会回来了。
我是个不甘寂寞的老女人,诺尔再不来到我身边,我就要接受当地小孩子像火一样明艳的花了。
奇怪的是,当晚我就梦到了诺尔。
他穿着一件我前些天没见过的蓝布衬衫,看起来很旧了,坐在流浪者大街,和一个华人一起唱歌。
这是我初遇老陈时的画面。
原来当年和老陈在巴塞罗那街头唱歌的是诺尔。
十几年前的事情,我都快忘了。
6.
到达西北非卡萨布兰卡后,我遇见了诺尔。
这是件令人意外的事情,不过我信佛,佛曰命里有时终须有,诺尔是我的丈夫,逃不掉的。
“嗨。”他说,浓浓的风尘味。
“你为什么走了?”
“有天晚上我失眠,看你睡着的脸一整夜,我就突然想去中国了,看看你长大的地方。”
我鼻子一酸,笑他:“可这不是去中国的路呀,傻瓜。”
“是的,”他说,“这就是。”
诺尔拉起我的手,说:“你的手臂上有和老陈一样的毒蛇水晶兰文身,其实我想起你了,有一年你每周都来流浪者大街。那时你很小,大概还是个学生。”
缘分是个奇妙的东西。
“不去中国了,”我贴近些看他,“我来的路上经过了安达卢西亚,不如我们去办一场婚礼。”
“......是吗?”诺尔似乎被我的话惊异。
“对,你没有听错,我们不离婚了,以后住在西班牙的小乡村里,如果哪天想走了,就一起走。去沙漠、草原、冰川、戈壁,去流浪。
“既然结婚了,不如来一场爱情,我很累了,只能付出最后这一次。”
他看着我,西方人深邃的眼眸炽热又深沉,笑意一点一点晕开。
“是个好主意。”
7.
“你愿意嫁给你面前的这位男人吗?”不专业的安达卢西亚当地男人扮演着神父,“不论健康或疾病,贫穷或富有。”
“哪天富有了,就不爱了。”我说。
我的婚纱是粗糙的破布缝起来的,没有钻戒,只有花环,没有舞台和灯光,只有苍翠的大树和远处积雪的山峰。
“现在新郎可以亲吻你的新娘了。”
我看着诺尔,他也正看着我,我们眼眶湿了,然后都笑了。
也曾被生活背叛得体无完肤,也曾被岁月伤害得遍体鳞伤。可是在这里,在西班牙,我们被贫穷和爱情治愈了。
月亮拯救诗人,眼泪拯救脸庞,爱情拯救流浪,我们是彼此的救赎。
我突然想起杜拉斯的那句话——
爱之于我,
不是肌肤之亲,
不是一蔬一饭,
它是一种不死的欲望,
是疲惫生活中的英雄梦想。
(The end)
BY 水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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