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过去常说“万物皆可互联”,现在是“万物皆可共享”。随着共享单车、共享停车、共享租屋走近普通大众,市面上早已是“花共享”迭出……,连医疗领域也不例外卷入了共享经济的浪潮。
全国首家“共享医院”Medical Mall已在杭州大厦501城市生活广场开业,目前有13家医疗机构入驻,杭州全程健康医疗门诊部为其提供检验、病理、超声、医学影像等医技科室及药房、手术室等共享服务。Medical Mall实质是一个医疗综合体,起源于上世纪80年代的美国,翻译成中文是“医疗商场”,“医疗商场”最大的特点是“共享”,所有入驻医疗机构共享基础医技科室和药房、手术室,共担医疗设备的使用费用。“医疗商场”在国际市场上早已存在,上世纪80年代美国建立了第一家医疗商场。到目前为止,在美国、新加坡、日本、新西兰等国家已出现了不少模式,包括“医疗+商业综合体”、“医疗+医学研究”、“诊所大楼”、“医药商城”等。
“共享医院”作为一种创新的医疗模式,能走多远呢?已经引发社会热议。有舆论认为,“共享医院”目前至少存在三个瓶颈,一是多点执业政策落地困难;二是医保体系尚未打通;三是医疗行政管理方面的政策法规亟待完善。
其实,这都没有抓住问题的关键,其观察的视角比较狭窄,分析更多偏向外归因。第一,医师多点执业政策已是大势所趋,落地只是时间问题;第二,法律制度滞后于现实情况是正常的,医疗机构准入、监管等制度必然会随形势变化而进行改革调整;根据浙江省卫计委的批复,入驻“共享医院”的医疗机构相应科室设置和设施不做硬性要求,相关委托协议可作为该医疗机构登记有关诊疗科目的依据。这一批复直接突破了现行医疗机构的设置标准,大大降低社会资本办医的投入、运营成本,而更核心的是,将极大增加医生执业的自由度。
至于,打通医保体系则要看“共享医院”的定位,如准备主攻基本医疗,开业就将陷入激烈竞争的态势,即使打通医保体系也很难有竞争力、很难在短期内有起色。如侧重中高端服务、特需医疗、健康品质管理服务,那就不在乎是否打通医保体系,而是要重点开发商业医疗保险体系。我国的医保制度属于“低水平、广覆盖”模式,如果把有限的医保资金用于解决特需医疗等高档服务,就有违医改“保基本”的初衷,不利于解决群众看病贵问题。

“共享医院”要想走得远,被人们所接受,还是要多从自身想方法,做好发展定位,练好内功。首先要立足差异化定位,侧重中高端医疗服务,与公立医院的服务错位,满足多样化的健康需求,做市场“鲶鱼”。以温馨舒适的环境、注重私密性和预约制,把轻症、慢症、亚健康等健康管理服务放在首位,持续倡导一种人性化、品质化的医疗服务理念。其次,守住医疗质量安全底线。最后,关键的,还是要注重提高疗效。
从本质而言,杭州的“共享医院”并不是共享经济模式,其增加供给、投入资源的模式违背了优化配置的共享初衷。共享经济是指在所有权不变的情况下,权利人对使用权进行临时性转移,从而提高资源利用率,权利人也能从中获益。其本质是整合闲散资源,盘活存量经济,减少浪费,避免新的资源开掘。
当前很多医疗机构的设备已达到饱和甚至过度购置状态,其中不少都处于闲置或半闲置状态,若额外投放更多医疗设备用于共享,不仅可选设备种类和规模有一定局限,也会对既有资源造成新的闲置与浪费。反观当前共享医疗的探索和实践,有一个普遍现象——构建共享模式时,要么依托网络,要么组成没有实体支撑的医生集团,要么另购简单的医疗设备等,难以促使现有设备的共享共用。如果,“共享医院”能整合利用现有实体医院的设备资源,这才是真正意义的“共享”,老百姓看病的成本才有望真正下降。
“共享医院”作为一个新生事物,整合优质医疗资源,为客户提供更好的服务,具备公立医疗机构所没有的优势,将会给体制内的医疗机构带来不少触动。另外,Medical Mall的共享服务模式,能够满足不同层次人群的医疗需求,有助于促进整个医疗市场的优胜劣汰,提升社会办医层次水平。
共享经济的初衷是美美与共,便利你我。医改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让老百姓享有质优、价廉、安全、有效的医疗服务。两者结合,必然要取其所长,实现共赢;而不能“赶时髦”、搞形式。所以,不管医疗改革,还是经济发展,都要不忘初心;别因为赶路,忘了为何出发;别因为走得太远,而忘了来时的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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