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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一定在某本书里

答案一定在某本书里

作者: 我是小鹿快跑 | 来源:发表于2018-04-25 17:42 被阅读229次

    你其实早就知道。

    小鹿快跑于培荣书屋

    01

    人在小时候会知道自己十多年之后在哪里吗?

    我想是不知道的。

    但是十多年后我来到长沙,走进湖南大学的校园,进宿舍楼的时候,夜晚的风将玉兰花吹得好香。我就知道我是应该来到这里的。

    十多年前那个声音又回荡在耳边:老师这是什么花呀,好大好香。

    “这是广玉兰。”

    一个十来岁的小女孩站在茂盛的大树下,怔怔地看着这些硕大的白色的花朵,这是她的家乡没有的。

    小女孩的家乡在遥远的小山村,那是她第一次出远门。在这个陌生的城市黑色的夜晚,月光照进窗户,夜风温柔,花香好香。

    小女孩来到这里的原因是作文竞赛得了一等奖,学校奖励这些获奖的学生,带他们游岳麓山、晚上不知道什么原因睡在了湖南大学的学生宿舍。

    后来小女孩就更加爱看书。

    因为她知道没有那篇作文就不会去长沙,而那篇作文写得好是因为看到了她妈妈给她买的一本《小学生优秀作文选》,并且运用了里面的一个成语——虚惊一场。

    虚惊一场到底是什么意思呢?其实没有人告诉她。但是她一直懵懂寻思,并且构思出一个与此相关的故事来。

    结果参加了作文竞赛,把虚惊一场用了进去。结果得了一等奖,在等待结果的过程中也是虚惊一场吧。

    后来的作文一直写得很好,初中高中一些文章就经常发表在全国各大刊物上,其实到底作文应该怎么写?我到现在好像也并不知道。

    但是很多时候,我都会想起那本《小学生优秀作文选》,那是一本很薄很小的书,封面是两个穿白色运动服的小女孩,其中一个拿着球拍。我曾经盯着那个球拍很久,因为那个球拍也是我没有见到过的。

    只是那本书没有告诉我,我会因为它去了长沙,然后校园里那阵广玉兰的花香又冥冥之中指引我多年之后再次到达。

    你要寻找的东西,或许很多是有了答案的。我们一直往前走也只是为了验证最初的记忆而言。


    02

    研究生毕业的时候我留在了长沙。

    应该做什么工作?

    学新闻传播学的我当然是进媒体,而为什么选择了这个专业?那是因为读初中的时候在《中学生百科》上看到何炅的职业理想:记者。

    我就牢牢地记住了这个职业。因为何炅是我很爱的一个明星,那个时候他在《中学生百科》上有专栏,这份杂志我还是自己去邮局订阅的,我妈妈也并不知道她给我吃饭的钱用来订杂志,然后每次在食堂打饭都小心翼翼了。当然我也真切地感受到比吃到好吃的菜还喜悦的收到杂志的心情。

    当然初中的我也不知道以后真的会当记者。当真正觉得已经靠近这一行,我还是很喜悦的。我在读研实习的时候也全部是媒体行业,纸质媒体、网络媒体都呆过。要说的是在媒体实习真的是很辛苦,特别是做社会新闻报道,事件一发生你就得在现场,那些打扮好了再出门是不存在的。

    记得有一次早上五点多实习老师打电话给我说有个地方起火了,我连衣服都没来得及穿好就冲出了门,都是媒体是把女人当男人使、男人当畜生使,我仿佛也从来没有把自己当女人。

    但是家里是一直觉得女孩子不应该干这一行的:考个公务员当个老师稳稳当当多好?

    毕业后的第一份工作没有进媒体而是进了一家比较大的企业。这里面一个原因是一段在媒体上早班的工作经历将自己累得内分泌失调了。不过我进企业家里还是不理解:这种企业多不稳定啊,万一倒闭了呢?

    稳定?说实话我脑海里从来没有稳定这个概念。人生不是要不断尝试、经历吗?那种一成不变,从入职就能看到退休的工作有什么意思呢?

    后来又回到了热爱的文字工作岗位,并且编辑记者加身。

    每当在熬夜写稿、在周末加班,在另一个城市采访深夜赶回家的时候,我也在想,我为什么要选择这个职业,我到底要的是什么?

    有一回,无意中看到自己以前的摘抄本,那是《钢铁是怎样炼成的》里面的一段话:

    一个人的一生应该是这样度过的:当他回首往事的时候,他不会因为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会因为碌碌无为而羞耻。

    这段话我怎么会忘记呢?高一我看的第一本外国文学作品,高一我第一次写作文就被当做范文念,里面就引用了这段话。

    而且我也知道自从看到那本书起,这段话就已经深深地印在了我的心头:

    一个人的一生应该是这样度过的:当他回首往事的时候,他不会因为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会因为碌碌无为而羞耻。


    03

    只是在长沙到现在我还是一个人过。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到现在还是一个人。

    有一天在整理书架,翻到一本《30岁之前别结婚》,想起以往的事情来。

    那是在企业工作的时候,有一个失恋期间的女同事发了一本书的电子版给我《30岁之前别结婚》,这种一看就是很畅销书的标题按照以往我是不屑的,但我居然读得很入迷,在下午3:00至5:00的两个小时一口气读完的,还因为这个而影响了交周计划。里面的一些观点在当时很震惊我,比如:

    快乐之人受偏爱。

    这里面说快乐是一种能力,是一种可以习得的能力。

    这个是我从来都没有想到的,事实上那个时候我也并不是很快乐。于是我也开始练习快乐的方法,每天在日记本上记录一件开心的事情。第一两天没有觉得,这样记录了两个月下来,整个人都明亮了很多,真的觉得每天都有好事情发生。

    再比如:

    婚姻不是解决你生活的宝药,它不是那么充满魔力的、有改头换面作用的经历,也不是在你感到迷失和不完整的时候逃往的避难所。任何人都可以在任何时候结婚,婚姻只是人类多种关系中的一种,人们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进入、退出。

    我不是说不要结婚,但是确实觉得婚姻并没那么神话,女生渴望婚姻只是渴望安全感,但是真正持久的安全感只能来自于你的内心。你如果没有婚姻也能给予自己安全感,没有两个人也能过得快乐,那么无论何时结婚和谁结婚你都不会很差。

    的确,我现在完全拥有了一个人获得快乐的能力。

    能够一个人琢磨出一道好菜来是快乐的。

    能够写出一篇稿子获得很多人喜欢是快乐的。

    能够采访到优秀的人得到精神富足是快乐的。

    现在我和那个女同事还没结婚,她早已走出失恋的阴影,我也还是那个一天到晚穷快活的女生。但是我们知道,现在我们比任何时候都不惧怕婚姻:

    女性独立的经济能力、一个人也能获得快乐的能力、越来越清晰的认知能力才是安全感的内核。

    婚姻没来之前,请将这些能力增强增强再增强。

    04

    在世界读书日之际,我也在自己的小书房里写下了这篇文章。

    我现在真很爱自己的生活。书架上有书、餐桌上有花,卧室有跑步机、出门有可以牵手逛街的朋友。

    当然我还是有烦恼:很多毛病没改正、有时候也会莫名慌张、很多东西也看得不深刻不周全。

    但是我知道解决的源头在哪里。

    关于读书,有一个问题:我读过很多书,但后来大部分都忘记了,那读书的意义是什么?

    有一个回答很妙:

    当我还是孩子时,我吃过很多食物,现在已经记不起吃过什么了。但可以肯定的是,它们中的一部分已经长成了我的骨头和肉,读书对人的改变也是如此。

    这一生,我们太想追寻一些意义了:

    太想突破自我:扭转现实、突破困境、提高能力等;

    太想知道答案:在哪里定居、找什么工作、和谁结婚等;

    太急着求结果:何时升职加薪、何时变得睿智、何时妙笔生花等。

    读书不能马上解决这些,但是请相信,所有的这些:

    答案一定在某一本书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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