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加入了简书的日更挑战,激励自己每天都要输出一点对大家有用的内容。我打算在接下来的一段时间里,重点写一写英语语法方面的内容,给大家讲一讲如何构建英语语法的知识体系,以及如何把英语语法知识用到考试或是英文写作中等等(当然,也不排除中间穿插一些英语语法之外的内容),欢迎大家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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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言】在学习英语法之前,我们需要知道些什么?
什么是语法?
对语法这个概念下一个绝对精确的定义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但粗略来讲,语法就是一门语言中,用词组成句子的正确方法。
这些所谓的“正确”方法,其实是一门语言在其自然发展过程中逐渐形成的一系列约定俗成的语言使用方式。按照这些方式使用语言,交流便会畅通无阻;而不按这些方式使用语言,轻则让人觉得奇怪,重则让人完全无法理解。
比如,在中文中,我们会说:
“我每天早上六点起床。”
但一般不会说:
“我六点早上每天起床。”
“每床天上点早六我起。”
“彳巛儿川冫厂刀刂二匚阝丷《》”
这就说明,要想学会一门语言,必须以某种方式,学会这门语言中的那些约定俗成的语言使用方式,也就是说,要想学会一门语言,必须以某种方式,学会这门语言的语法。
学会一门语言的语法,大致有两种方式。
第一种方式,是通过听、读大量的语言材料自己总结出这种语言的语法。并且,最好还要试着用这些自己总结的语法规则来造句,让已经掌握这门语言的人评判一下,告诉自己刚才造的句子对不对,如果不对,就调整一下自己总结的语法规则,争取下一次能造出正确的句子。
很多朋友看到这,肯定在想:这算哪门子学语法的方式呀?哪有这么学语法的呀?自己总结语法规则得总结到何年何月去?
先别着急质疑这种方法,因为,我们就是用这种方法,学会母语的语法的。我们一生下来,就每天听周围的人怎么说话。慢慢地,我们也学着自己说一些简单的句子。有时说得对,有时说得不对。说得不对的时候,父母或是其他人可能会纠正我们的错误,我们慢慢就知道,该换一种方式表达这个意思。识字以后,我们又会阅读,从阅读中学习说话方式,并试着用到自己的作文中。如果出现错误,老师可能会帮我们纠正。而这一切,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是在人脑中无意识地完成的,仔细想来,着实令人赞叹。
第二种方法,是直接学习语言学家们总结出来的语法规则。语言学家们给常见的语法现象和语法结构取了名字,制定了相应的术语,并把那些常见的、适用范围广的语法规则用这些术语表述了出来。我们只要学会这些术语的含义,就能看懂这些语法规则,并学会遵照这些语法规则使用语言。这也是我们平时所熟知的语法学习方式,当然,也是我们将采取的策略。
那么,使用第二种方法学习语法,是不是就意味着我们要抛弃第一种语法学习的方法呢?
完全不是。
正如刚才所说,语言学家们总结出的,往往是那些相对常见、适用范围相对较广的语法规则;而我们要学习的语法规则,又是语言学家总结出的语法规则中,较常见、适用范围较广的语法规则。
这样做的原因是,对于那些最常用、适用范围最广的语法现象,借助语法学家总结出的语法规则来学习,能够提高语言学习的效率,尤其可以让初学者用较短的时间迅速获得写出或说出大致正确(但未必准确地道)的句子的能力。
而对于那些不常用的、适用范围窄的语法现象(它们对于写出或说出准确地道的句子可能很重要),反倒不如直接利用好我们大脑强大的无意识的规律总结能力,通过第一种方式来学习掌握。
语言能力是一种相对复杂的技能,因此我们不应该寄希望于一种方法帮我们解决所有问题,而是应该协调使用多种学习方法,以便让它们的长处相互补充,让它们的缺点相互抵消。
我们为什么总是学不好英语语法?
我们中国内地的英语教育,表面上看是重视语法,其实是几乎没有系统的语法教学体系。
我们的中考和高考中,都有不小比例的题目是直接针对语法知识点进行设置的。学校的大多数英语老师也会学生们不厌其烦地讲解一个又一个的语法知识点。但大家试着回一回忆一下,看看自己还记不记得自己在小学或中学学校内的英语课上,先学了哪个语法点,再学了哪个语法点。我已经几乎回忆不起来了,相信很多人也是这样的。
但如果让大家回忆中小学阶段,数学课上先学了什么,再学了什么,相信很多人都能差不多回忆起来:小学先学20以内的加法、然后学减法,以后再学了乘除法、分数小数等,小学五六年级和初中开始接触方程,先从一元一次开始,然后是二元一次和一元二次方程,还有函数,也是从简单到复杂。几何方面,也是先平面再立体,先是面体体积等的计算,再是几何命题证明。我们也能大体看出为什么要这样安排教学流程,因为其中的知识是一环扣一环,不学前面的,就学不了后面的。这就是一个系统化的教学体系得典型案例。合理的系统化教学体系,也是我国的数学教育在世界上都算成功的原因之一。
但我们的英语语法教学不是这样的,很多时候往往是在课文或考试中遇到什么语法现象,就讲什么语法现象,很多时候不会管学生是否已具备足够的预备知识去理解这个语法现象。比如要完全掌握定语从句的写法,需要有判断句子的主语、谓语、宾语等语法成分的能力。但即使到了大学阶段,还不会判断主语、谓语、宾语等语法成分的学生也并不少见,所以怎么能要求他们顺利的掌握定语从句呢?
语法术语不统一
中国的英语语法学界和中小学英语教研部门似乎没有专门制定一套统一规范的语法术语体系。因此,有时会出现同一个语法现象有多个不同的名称;也会有同一个名称,在不同语法学家的著作中,用来指称不完全对等的语法概念。有时这些命名上的不一致,涉及的还是比较核心的语法概念,这可能会给一些学习者带来不小的困惑。比如说对于动词的分类,就有下面这些各不相同的命名体系,尤其要注意的是,同一个名称,在不同的命名体系中,可能包含不完全相同的动词类型:
动词类型的不同命名体系上表中所列的动词分类,我个人认为是英语语法中最重要的知识点之一,它们既解释了英语中为什么有我们常说的“五种简单句”,也是句子识别判断句子主干结构的最重要判据。但大家从上表中也可以看出,这个知识点的命名是多么让人困惑,难怪大家常常觉得语法不好学。从学术的角度讲,多样化的术语体系未必是坏事,但语法学习和教学一定要理清术语不统一的问题。
有些语法规则的表述不严谨
有一些流行的语法归则的表述是不严谨的。这有时可能是由于总结这条语法规则的人无意的疏忽,有时可能是为了让一个知识点听起来更简单,而把这个语法规则的表述简化到了不严谨的程度。但无论怎样,不严谨的表述往往会给学习者造成困惑。下面举一个例子:
很多人可能都听说过“一般现在时表示客观真理”这个说法,这个说法很流行。于是就会有同学对下面这道题所代表的一类题目产生很大的困惑:
The Hubble Space Telescope ______ in 1990.
A. launches
B. launched
C. is launched
D. was launched
(The Hubble Space Telescope:哈勃太空望远镜;launch:发射)
首先,这道题可以先排除选项A和选项B,因为launch一词和主语The Hubble Space Telescope之间应该是被动关系,而A和B都是主动语态。
但有的同学就会在C和D之间犹豫,觉得“哈勃太空望远镜发射于1990年”这是一个客观真理呀,那选择C嘛。但这毕竟是一个发生在过去的事情,所以D也有道理。但再想想,觉得大概“客观真理”的因素比较重要,于是就选了C。但这道题的正确答案是D。一问老师怎么回事,却老师可能只能说出“发生在过去的事件要用一般过去时,所以选D”,但怎么也说不出为什么“哈勃太空望远镜发射于1990年”不算“客观真理”,因此不能选C。(我在上初中的时候,班上就有一个同学在课堂上和老师争论这个问题,涉及的题目不是上面这道题,原题的细节我已经记不清了,只记得好像和“攀登珠峰”有关,但争论的焦点完全一样,而老师最后也没说出个所以然,让这位同学信服。)
但问题不在于“哈勃太空望远镜发射于1990年”算不算“客观真理”,因为它本来就是客观真理。问题在于“一般现在时表示客观真理”这一表述是不严谨的,较为严禁的表述应该是“一般现在时表示不受时间限制的事实”。比如“The Earth goes around the sun. (地球绕着太阳转。)”这种已经持续了很长很长时间、并且仍将持续很长时间的事实,就要始终使用一般现在时。
这样一来上面的那个问题一下就清楚了,“哈勃太空望远镜发射于1990年”这个事实有一个明确的时间点“1990年”,因此不满足一般现在时的这种用法中“不受时间限制”这一条件,因而C是错误的。
很难说“一般现在时表示客观真理”这一说法的流行到底是什么原因,或许是这一规则的总结者的疏忽,又或许是一些老师为了便于学生记忆而做的刻意简化。但事实证明,这种简化常常对学生的学习是不利的,它会给学生造成很多的困惑,也会让学生对相应的知识点形成错误的认知。
我给大家将语法的时候,力求避免上面说的这些问题。我会尽我最大的努力,确保知识点编排的合理性,让先学的知识点为后学的知识点做好足够的铺垫,使用统一合理的语法术语,以及在严谨和简洁之间找一个尽量合理的平衡点。
明天正是开始语法知识的讲解,大家可以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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