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阅读,给我打开了一个史无前例的视角(是不是就是传说中的上帝视角)?有一些问题,我从来没有想过,甚至压根就没有这些概念。以前听老师说“一个人的思想无法跳出自己所在的阶层”,我不理解。现在好像有点明白了。
言归正传,那么,这些根问题是什么呢?分别是:
为什么要有国家、要有政府?
为什么政府可以统治我们?
为什么我们要遵守国家规定?
上述问题,有点形而上,是哲学层面的问题了。
这三个问题,可以看做是对国家统治的正当性的疑问,即:“是什么原因,让国家统治人民的行为具有正当性?” 就如同在学校里,班主任会下达一些打扫卫生、擦黑板、做作业、期末考试等指令,我们大部分人都会服从。但如果换了一个路人甲跑进教室,站在讲台上让我们这么做,应该不会有人理他;或者没那么极端,假设是语文老师来布置化学作业,并不明确告知学生此指令是否由化学老师授权,你会做这项作业吗?
为什么对于不同的人下达的同一指令,我们会区别对待?我自己的第一反应是权力的有无。而权力又是什么?是谁赋予了他们权力?我百度了一下:
广义的权力是指某种影响力和支配力,它分为社会权力和国家权力两大类;狭义的权力指国家权力,即统治者为了实现其政治利益和建立一定的统治秩序而具有的一种组织性支配力。
权力也就是影响力和支配力,那么,他们的影响力是哪里来的?凭什么我们就要受到他们的影响和支配?问题好像又绕回了原点。
书上给了我们答案。我们之所以会服从指令,根本的原因在于“正当性的有无”。如果一个指令不具有正当性,那么我们就没有服从的必要。扩大到国家,如果我们接受和服从国家的指令,那么我们就承认了国家的统治具有正当性。那是谁赋予国家统治的正当性呢?或者说这种正当性来源于哪里?
在中世纪政教合一的时代,国家统治的正当性来源于“君权神授”,所有人都是上帝的子民,上帝具有统治人民的正当性。而国王是上帝派来的使者,上帝把统治人民的权利交给了国王。因此,国王就有了统治人民的正当性。但这种说法,随着文艺复兴的盛起,宗教的力量越来越小,皇权逐渐遭到质疑。这时候,就有哲学家提出国家统治的“契约论”。
但在谈论契约论前,我们还要需要回答一个问题:国家或政府是怎么形成的?
我们可以设想一下,如果没有国家会怎样?在哲学家的眼里,没有国家的状态属于一种“自然状态”(state of nature)。由于外界的资源是有限的,人们为了各自的存活,必然遵循优胜劣汰的丛林法则。然而,单一个体的存活率比团体协作要低得多,所以为了更大的生存几率,人和人之间会结盟,然后形成部落,再扩大到城邦,最后是国家等大型组织。
群体生活意味着要放弃一部分自由,并参与团队协作,听从杰出才能者(领导者)的指挥。那么,这种由个体放弃的小自由,集合起来就组成了领导者的权力,即“小自由构成大权力”,这就是统治者的权力来源。
这种对国家权力来源的解释,就叫做“契约论”,我们可以把它理解为:人民与国家签订合同。既然是合同,那么就涉及到权利和义务了。在这份合同中,国家有统治人民的权利,人民有服从国家统治的义务。国家负责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人民则将部分自由交给国家。
国家统治正当性的问题解决了,那么接下来要如何管理国家呢?采用什么样的形式呢?
在“天赋皇权”民智未开的时代,当然是皇帝一人独大,他说什么就是什么。然而,在科学技术突飞猛进的时代,又该用怎样的管理方式呢?目前最常见的有两种:专政制度和民主制度。当然,还有第三种:中国社会主义特色的民主专政制度。哈!
在一般的观念上,我们都认为民主比专政要有吸引力。可不是嘛,你看,西方发达国家,都是民主制的。而专政,则是奴隶制君主制时代的产物,历史上那些昏庸暴君就不必说了。很明显,民主制比较符合历史发展潮流嘛。
然而,专政制度真得如大多数人所想的那样不值得采用吗?相反,有些哲学家认为专制是更值得推崇,为什么?我们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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