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从文是现当代作家中经历比较传奇的一位。《从文自传》便写到沈从文自记事起到20岁北京求学这一时段的传奇经历。
沈从文1902年出生于军人家庭,早年家庭是较一般人优渥一点,家教也严格。但沈从文却跟着自己的表哥成为了“毫不自重的人”。班中逃学记录点数第一,非沈从文莫属。
沈从文认为,“我的智慧应当从直接生活上吸收消化,却不须从一本好书一句好话上学来。”也正是因为这样,二十年后他才能“不安于当前事务,却又倾心于现世光色,对于一切成例与观念皆十分怀疑,却常常为人生远景而凝眸”。
此后,沈从文经历了辛亥革命,看到了政府对于无辜百姓愚蠢残酷的杀戮:抓住的百姓通过掷签子来决定自己的生死。这使沈从文一生对于滥用权利特别厌恶。
革命结束后,父亲远走热河,那时候,15岁的沈从文更加不受拘束,于是决定去做兵役后补者。
一九一九年,沈从文因为读过些书,又会写字,便在以军官为名,以土匪为实的土军阀部队里当了“师爷”。每天坐在办公桌前用毛笔写文件和命令。而那些绝顶聪明的同事,把工作一股脑甩给沈从文,自己从从容容去抽烟。
沈从文知道这些人里不乏学识渊博的人,但是他们在“鸦片”的荼毒下已经不再思考和前进。才不到三十岁,便想着贪上几百两烟土,娶一房小老婆。过着有一搭没一搭的人生。
沈从文知道自己绝不能过这样的生活,尽可能顽强读书,扩大知识领域。来抵抗生活行为上的腐蚀作用。
当时他工作的对河石屋洞古庙,有一个退休县长,在那里,有半屋子新旧书籍。沈从文常常到那里去做客。
沈从文在那里读到的狄更斯,给了他很大一份力量。在他以后小说的创作中,也不断借鉴狄更斯的手法。
沈从文在书中观望现实,知道“这个社会许多部分都正在发霉腐烂”。他想到了“诗言志”便不断写诗来表达对当时的一切不妥协的朦胧的反抗意识。
写了有一年半,他的诗也收到了不少人的赞赏。(遗憾的是没能留下来)但是他的精神还是无处寄托。
他越来越知道,“人活到社会里,应当有许多事情可做,应当为现在的别人去设想,为未来的人类去设想,应当如何去思索生活,应当如何去为大多数人牺牲,为自己一点点理想受苦,不能随便马虎过日子,不能委屈过日子。”
得益于得了一场“热病”后对生命有了更深刻的思考,沈从文明白生命是时时刻刻会流逝掉,而自己许多地方没去过,许多东西没见试过。这让他产生了去学校读书的想法。于是,他拿着19元的薪水,和一个手提包,去了北京。这时,沈从文20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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