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花之城(第一章 木兰)(3)

作者: 幽杨之落叶满天 | 来源:发表于2019-02-09 19:28 被阅读85次
浮花之城(第一章 木兰)(3)

提要:消失的高手。法哥。心理学。

周信楠离开球馆后再也没了消息,金秋过后是北方干燥阴冷的冬季。

多数时候,城市被熏蒸在噪灰色的雾霾里,不知道太阳的位置,蓝天白云成为了人们奢望的梦中风景。

我仍坚持每周打两次球,与周信楠打球的几个月,我的球技增长不少,过去曾是赢家的几位球友,如今都被我一个个干净利落地“收拾”了。

大家夸我成了高手,可越是听到这样的夸赞,也就越让我时常想起周信楠,他打球的身影还经常会出现在球馆的某一张球台上。

也有人会偶尔想起他,聊他的技术,问他的近况。

年底球友开“年会”聚聚,餐桌上还说起他,当初来的时候就像是从地缝中钻出来似的,如今又钻回去了。

大家一笑而过,没人知道他的名字。

可能真的再也见不到他了,那就把他的名字永久珍藏在记忆里。

我申请带研究生的事正在申报中,各种申报材料都要备好报上去,加上期末考试之类的事,元旦过后的一周我只去过一次球馆。

这几天西北风把雾霾吹走,但气温也降了将近10度,大家都有些忙,球馆里人不多,暖气也开得不旺,更显得冷冷清清,我也有些缺乏兴致,球没怎么打,坐在球台边的长椅上看手机解闷。

一双耐克白色运动鞋轻轻放在我眼前的地板上,我心头一惊,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也许还踌躇在回忆里,我分辨着眼前这双运动鞋是否与记忆里的那双一致,是否还是那个“英俊少年”,带着一股宁静的英气,不能否认,不管打球与否,我几乎总能想起他。

“嘿,老师。”一个充满朝气的男声,每个字却都稳稳地落到我的心里。

他穿着戴帽的棉服鼻梁上架着眼镜站在我面前。

“哎呀,”我叫出了声:“小周,不,是南瓜!”

他退去帽子,朝我呲着牙咧嘴笑。

我忘了该说什么,心头袭过一阵狂喜的暴风,又燃起冬天里的一把火!

想起球友老哥的话,他真的是从地缝里钻出来的啊!

“你这是,回来了?”

“嗯,回来了!”

“还走么?”

“暂时不走了!”

“还能打球么?”

“能啊!”

我开心地得意忘形,双手抓住他的胳膊用力摇晃,他抿着嘴一直在笑,我也顾不得长者的尊严,上前一把抱住了他。

我拉他去吃火锅,高兴,得喝一杯。

天冷吃火锅的人多,好不容易找到一个靠墙小桌。

“咱,喝点白酒?”

“好啊,好啊,那更好!”

我起身想去吧台看看这里都有什么酒,他指了指吧台。

“您要一瓶红星蓝瓶二锅头就挺好。”

我回头盯了他一眼,这小白脸看来很懂喝酒,他不单打球是个“大魔王”,弄不好喝酒也是个“大魔王”哩。

我心情好的很,必须把喝白酒的事当做一桩惊喜,其实我还期待更多的惊喜,我觉得他不简单。

“平日我们都戴着面具,突然摘下来,可能会有人被吓到。”

他捂着嘴笑,样子挺可爱。

其实,我还真期待能看看他的真容。

服务员端上冒着热气的火锅,这里用的是老北京地道的铜火锅,里面的碳已经烧好,锅里的汤水也已经半热,服务员把点的菜品一盘盘放在桌子上,酒也拿了来,他去抢瓶子给我倒酒,我不肯,今天是我给他接风,酒得我来倒。

倒酒时我倒得比较慢,因为不知他的酒量,倒太多把人家喝多了,也是失礼的事。

每人倒满一玻璃杯,他点点头,把杯子推送到我面前,我心里踏实了不少,他白酒至少有三四两的量。

“球馆里,他们叫您‘阿尔法’?”

“对,我入乒乓圈子时,网名叫‘阿尔法’。”

“为什么是这个名字?”

“过去我用过一款德国挺拔(TIBHAR)的球板,萨姆索诺夫用过,那块球板叫‘阿尔法’。”

“那我今后叫您‘法哥’吧!”

还真没人这么叫我,倒是挺新鲜,菜还没上来,我就端起酒杯碰杯,一人喝了一口。

今晚的心情真的好,我们连吃带喝一通造,酒喝了多半瓶,羊肉肥牛几乎全部报销。

周信楠拍着肚子问我他的吃相是不是很吓人,我摇摇头,正好告诉他我的感觉。

“对我来说,你就是个‘大魔王’!”

“大魔王?我有那么凶吗?”

“您不单凶,你还冷,比张怡宁还‘冷’。”

“那大魔王是怎么回事?”

他打球那么好,怎么都不知道张怡宁的外号叫“大魔王”,网友还把她和福原爱整到一起,估计“南瓜”同学对这些就更难以理解。

“我平时,根本就不看球赛。”

“真的么?”

“我只是小时候学过球,如今会打几下,解闷健身而已。其实乒乓球留给我的记忆并不好,当初我的教练动不动就打学生,有一次教练用球拍狠狠打了我的头,我就把球拍摔到他脸上。”

“然后就不练了?”

他没回答,低头盯着酒杯。

记忆如此痛苦,也就没有了开玩笑的氛围,他眉头紧锁,似乎还沦陷在对往事的回忆里,我赶紧往火锅里夹蔬菜,让他分分神。

“您是老师吧,教什么专业?”

“普通心理学。”

“那您一定知道我在想什么,心理学是不是可以算命啊?”

“心理学是研究规律的,不是读心术,更不会算命。”

“我觉得心理学很厉害,总得有点大用处吧?”

我不知他说的“大用处”是指什么,就说:“你猜怎么着,我还真用心理学干了件大事。”

“是什么?”

“为了让家里的那只母猫听我的话。”

我父母家确有一只女猫,做过绝育手术,如今已22岁,算是猫咪百岁老人了。

“咳,猫又不懂人事,再说,不能叫母猫,得叫女猫,公猫叫郎猫。”

“这你也懂?”

“总之,您成功了么?”

“当初我也琢磨能让猫听我的话,让我能摸摸它抱抱它。但后来我明白一件事:在猫面前,人类永远是奴隶,你永远要臣服于它,我知道了这一点说明我成功了,我也摸了它抱了它。可也挺失败的,得必须它高兴的时候,允许我摸和抱的时候,我才可以。”

“猫没被人类驯服,我的一位好朋友就养猫,而且还有个故事以后再给您讲。”说着,他端起酒杯伸过来碰杯:“要为您的家庭干一杯,如果没有一个令人羡慕的和睦家庭,猫也不会如此长寿。”

酒已经喝了一多半,我俩还都没有醉意,重逢的开心还在延续,我也觉得今晚本应分享快乐。

“我想知道,您对我怎么看?”他突然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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