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期原人住在山洞里,食不果腹,衣不蔽体,智力低下。每每遇到天灾,尤其雷电所导致的森林大火,原人唯能恐惧着躲避。待灾难过去,他们走出洞口,闻到森林中动物被烧烤后发出的特殊香味。饿得久了,饥不择食,其口感当然超过生肉。久而久之,人类开始习惯熟食,从而导致思维能力的提高。
先民们自从有了自我意识,独立于天地间,受限于低下的知识水平与生产能力,难免惴惴不安。为了安抚脆弱的心灵,给予彷徨无依的人类以信心与希望,几乎每一种文明都创造了神话。这些神话经代代转述,逐渐成为信仰,也随之产生了哲学与宗教。
早初信仰是朴素的,大概是属于自然神与部落神(祖先)的崇拜。这些都是构成形上学的素材,也使得哲学得以萌芽。因为神话离现实太远,只能用“哲学”来跨建桥梁。
承认神格存在,并且能够主宰人类命运的,是神教。神教认为宗教天启,偶然出现一位超人格导师(翻译与媒介),得着神启的经典流传于世。世人依据神的指导照本操作,听话者得益。至于人类的宗教成就,到底能够与“神”同样,还是与“神”同在,这就是神学与哲学所热衷讨论的问题了。
此外,提供贿赂,进行谈判,追求心理与物质投机的,是民间信仰;追求内在提升,能够带来欣慰与力量,希望在精神领域达到宁静与愉悦的,是信仰。而宗教,则是一种教说,为抽象的信仰心理活动,提供具体的规范意见和实践指导。
不难看出,一切哲学、信仰、宗教、文化,无不关系到人,都是为人服务的,只是物质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由于生活习惯殊异,使得各个区域文化所约定俗成的善恶是非标准会有不同,造就了千差万别的信仰形式与民族传统。所以人,才是一切的根本。
宗教是人类意欲的反映,必要服务于人;所以只要抓住人性,也就执住了牛耳。一切人类文明,无不是为人类更好得生活,这也是宗教存在的意义。不过更好的方向是什么呢?好与坏的定义,由谁来给出?
苦与乐是相对概念,不苦即乐,不乐即苦,而标准又是人为的,所以并不绝对。老子说:“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已。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已。故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倾,音声相和,前后相随。”
基础于正负相对的概念,世界上许多宗教都有关于“吃苦赎罪”的教说。比如基督教苦修派,沙门主义苦行派等。为了将来更大的幸福,可以用此生的极端痛苦争取偿换。这是等价交换的概念吗?还是以小博大?这个方便(捷径)的“游戏”规则是谁制定的?有太多太多模糊空间,被所谓“神旨”掩盖了。
近来多有新闻,随着人们环保与护生意识加强,放生护生精神深入人心,这固然不错。但不能为此罔顾一切。阻拦交通,瘫痪高速公路;又或者只顾个人功德,不顾生灵死活,这都不值得赞许。
世间伦理,一般道德,公平正义,游戏规则,唯有取得广泛共识才能发挥良善作用。否则人人依据信仰,别出解释,我行我素,那会造成混乱。宗教中的戒律很像法律,但不能替代法律。宗教是劝善的,但善的标准无法统一。唯有通过社会各界人士共同制定的准则与底线(法律),才是保障所有人权利义务的基本条件,也是社会稳定的基石。
宗教价值观是不稳定的,或成为信仰,或成为神教。在道德层面,良性宗教有提升的辅助作用,继而提供心灵指导,帮助人们达到内心平静喜悦,这就成为信仰。百尺竿头再进一步,即是超道德范畴,这就几近于哲学了。因为超越善恶得失有无,所以并不强调非人格神的存在,甚至一切存在都可以被怀疑和检视。
神教道德观往往与一般人的认识差距很远,因为那个有形或无形的存在超越一切,掌控一切,于是人必要去服务。如果有了私心,对于功名利碌福慧寿喜有了期望,进而祷求,即又蜕变成民间信仰。这是人性使然,与道德无关。
良性宗教有道德补充的作用,然而道德规范要完全仰赖宗教却并不可靠。人类的欲望,若膨胀到邪恶地步,便会有可怕的蒙蔽作用,使得宗教恶性化。于是必要用法律来设置底线,比如不能用伤害他人的手段来牟取自己的幸福。
人所不欲,勿施于人。逾越了法律际线,便由法律制裁;愉悦了道德底线,则只能冀望于心生惭愧。没有强制约束力,保障并不坚实。所以说法律作保障,宗教为补充。
趋吉避凶是人类天性,这要予以尊重。传统说法,要推己及人,我觉得不够好,有点以个人为中心了。所谓“子非鱼,安知鱼之乐”,还是要了解他人的感受,人所不欲勿施予人才好。
人要了解自己,知道自己需要什么;人更要了解别人,知道别人不需要什么。比如戒律,不但自己得利,还要饶益于他。自他都照顾好,这才是真正的善良。不能妨碍于他,也不能强求于他,这是“行善”的基本前提,所以孔子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有许多人,自己并不幸福,也不知道自己需要什么。他把希望寄托在别人身上,希望别人幸福,并通过堆积别人的幸福,以实现自我价值。可是,如果你自己不曾幸福,你怎么知道幸福是什么?如果你自己都不曾实现幸福,那你如何知道哪条路是对的?卢梭说:“真正自由的人只想他能够得到的东西,只做他喜欢做的事情,我就是我的第一基本原理。”所以一切要从自己做起,必先找到自己,才能帮助他人。
要尊重人,尊重他人自由独立思考的权利;要尊重他人的幸福,不去打扰;要尊重他人的选择,而不强迫;要避免将自己的价值观强加他人。用佛教的话说,可以自赞,可以推荐,但取舍与否,不作强制。
佛教中有著名的“四大教法”与《嘎拉玛经》,是充分尊重每一个人的典范。佛陀曾对耆那教主尼乾若提子•摩诃毗罗的在家弟子优婆离说法。优婆离请求佛陀收他作弟子,但佛叫他不要急于决定,要慎重考虑一番,因为“像你这样有名望的人,谨慎考虑是确当的。”优婆离再三表示他的愿望后,佛陀要求他一如既往继续敬重和供养他以前的宗教导师们。
每一个人,思想不一样,习惯不一样,需要不一样。大家相处一起,即使是家庭中的眷属,也没有办法使思想习惯完全一致。最好的相处之道是互相尊敬、互相包容,唯有尊重他人的自由,彼此才能和谐。
部派佛法曾遇到过一个难题:变质以迎合市场,还是守旧以等待时机。所谓守则身死,变则神亡。不同地区的僧团,纷纷作出选择。自从大乘佛法出世,将这一问题巧妙得化解开。大乘行派将佛法本怀确定为自宗所传,并广具方便,大众的广泛参与性使得此一流派佛法得到普遍响应。
在大乘佛法中,多有关于利他技巧(方便)的教导,比如四摄法。又如戒律中的饶益有情戒,全都说明一个问题:必要先团结,让人发自内心生起欢喜,然后才是言传身教,给予榜样,令他思齐。否则情绪上来,成了仇人,再好的东西对方都不要,那又如何利益于他呢?
与人相处要互相尊重,和谐交往,不可以太自我。无论长辈也好,还是小辈也罢,大家要有畅通的沟通管道,作有效交流。或者依循宗法制、或者遵循平等观,不能轻易打破游戏规则。过分强势,是与佛法基本精神相违背的。
人在社会中生活,不可能完全孤立。首先要敞开心扉,自我提升;然后和睦家人,继而随处结缘。勿以善小而不为,点点滴滴从我做起。凡是对社会大众有利益的事,凡是能给予他人快乐的事,一切都应量力而为。如此奉行佛教的普济精神,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社会就会变成美好的人间净土。
试想一个场景,科技发达了,物资丰富了,大家富足了,人人和善了,武器丢弃了,世界和平了,这是多么珍贵的人间乐土啊。一切人类文明,都应该往这个方向努力,因为这才是人性所向,人性所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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