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平之的嬗变

作者: 阿良啊 | 来源:发表于2015-07-16 14:52 被阅读1225次

    我读《笑傲江湖》

    初见林平之,“和风熏柳,花香醉人”正是一片春光浪漫之际,一阵马蹄声,便见得一匹白马领先在其余四匹马之前,白马上有一位少年,少年“约莫十八九岁年纪,左肩上停着一只猎鹰,腰悬宝剑,背负长弓”“林平之相貌像他母亲,眉清目秀,甚是俊美”就这样一个翩翩美少年出猎图跃然在人的脑海之中。谁知金庸先生第一章便是写林家的灭门,林平之便从一个无忧无虑的少年变成一个身负血海深仇的男人,这也促使得日后在江湖的腥风血雨之中,他变得越来越坚强,为人处世也变得越来越圆滑。

    灭门的祸,是林平之惹起的。在驿站里,与姓余汉子和姓贾的斗武,结果被姓余汉子抓住让磕头,这让福州第一小霸王哪里吃得住?姓余汉子却不依不闹将林平之的头越往下按低,这时候的林平之“双手乱抓乱打,突然碰到自己腿肚上一件硬物,情急之下,更不思索,随手一拔,使劲向前送去,插入了那姓余汉子的小腹。”这一段描写之中可以看出林平之的心高气傲。这时候的他是不卑不亢不与人低头的林家少爷,“更不思索”“随手”“使劲”这三个词表现出林平之当时的年少轻狂之态,不懂得考虑做了这件事情,杀了人的后果,更不会考虑到这是不是别人设计好的局,只知道男儿膝下有黄金,不可以在人前丢了脸。可见在林平之的人际交往里,是以自我为主的,并不如所想是翩翩君子,温润如玉的模样。只能说到底还是个孩子。读的时候不禁想起受过胯下之辱的韩信,若是林平之当时能有韩信“大丈夫不拘小节”“君子报仇,十年不晚”的气度,青城派怕是也不会去灭了福威镖局,他父母也不会被木高峰逼死,日后他家的辟邪剑谱也不会被岳不群阴了去。可惜这时候的林平之,只是林家的少爷,福威镖局的少镖头。

    福威镖局被灭之后,余沧海两徒弟方人智,于人豪押着林震南夫妇去青城山,林平之为救父母一路乔装乞讨,此时再也没有林家少爷的锦衣玉食,而是“穿上死人衣衫”,肚子饿去向农妇讨食,却遭到农妇的辱骂挑衅,这时候的林平之“再艰难的耻辱的事,也当咬紧牙关,狠狠忍住。给这乡下女人羞辱一番,又算得什么”“便道:‘多谢你了。’张口便往玉米棒子咬去。”这段描写大段注重了林平之的心里刻画与动作。落入窘境的林平之不再那么轻狂,面对别人的挑衅,他会去思考去权衡利弊,最终也只是“咬紧牙关”“狠狠忍住”“张口便咬去”,心中有不屑与怒火,这时候的林平之不再是林家的少爷,而是林震南的儿子了。转变成父母的儿子之后,林平之的人际交往观点开始转变,不再是万事顺心而做,顺意而行,就连一个区区的农妇,他也得罪不得,受了气也只是道一声“谢谢”,此时的农妇也是心下产生怜悯。试想如果林平之这时依旧不知悔改,而是把所有的委屈与怒火撒在这农妇的身上,那么之后关于林平之的故事,也就寥寥一个“饿死”之词便也可以解决了,可是金庸先生偏不,他有他的计谋,他要把林平之塑造成一个政治家。林平之的转变让人是心疼的,面对镖局被灭,父母被捕生死不明,一个原本锦衣玉食的少爷变成一个着死人衣服的乞丐。打听回福威镖局时,被青城弟子踹了一脚,与先前被姓余汉子欺辱时已是另一番风景,“林平之大怒,回身便欲相斗,但心念电转”“当即假装不会武功,扑身摔倒,半天爬不起来”这时候的林平之已经意识到大丈夫小不忍则乱大谋,大愚亦是大智。卡耐基认为,人际公关就是在人与人交流的过程中,使得对方感觉舒服。两方交流要使一方感觉心里畅快必然有一方要学会隐忍,大敌当前保命要紧,林平之选择了装傻不暴露自己,这点是明智的,就像是燕王朱棣为了保命选择了装疯卖傻,为了日后的策反,事实证明他也成功了。但即使是这样的林平之还是不够成熟的,虽可暂时的保生,但是以后的日子还长,林平之的最终选择只有爆发中的灭亡亦或是向现实低头,从此林平之再也不是林平之。

    慢慢再看向后面时,便知林平之选了后者,向现实的屈服。为了进入刘正风的宴会,林平之一身驼子装扮“大着胆子”走了进去。后遇到刘正风,余沧海的质疑,木高峰的嘲讽时,这一大段的描写是尤其让人注意的。“大丈夫小不忍则乱大谋,只须我日后扬眉吐气,今日受一些折磨又何妨?”当即“转过身来,屈膝向木高峰跪倒,连连磕头,说道:’爷爷……’”这个虽遭厄运但已逐渐坚强起来的少年,如果不是这一磕头,那么日后的命运便是如何?兴许那场宴会之中就已被余沧海打的内伤致死。磕头一定程度上象征了对命运的屈服,是了,林平之出了福建之后一路上见得武林高手不甚数才知自己是井底之蛙,便此他深深的了解到以他的力量,以他一无是处的林家少镖头的脾气是走不到以后的。自这磕头之后,他的命运像是一本书,新的一章开始了。之前的林平之已经不复存在了,林家少爷已经在昨夜逝去,剩下的只有林平之,就是林平之了。但是这次的人际交往是不成功的,他的磕头并没有给他带来强有力的队友跟他一起救父母,带来的只有暴露了自己,可见这时候的林平之还是有点单纯。后面要说林平之单纯的蜕变变得歇斯底里的入了魔,全拜岳不群所赐。林平之是崇拜岳不群的,他这生就崇拜过自己的父亲和岳不群,可是他万万没有想到,他敬爱的师父也是冲着他林家的辟邪剑谱来的。林平之人际关系最高的体现也是托岳不群之福展现出来了。在关键战队之时,林平之使出了最强大的人际交往手段,那就是“大义灭亲”,当然在这里使用的并不恰当,其实我只是想说,林平之一剑刺死了岳林姗之事。“林平之道:’什么意思?我是要向左掌门表明心迹。’声音极是凶狠。”这是一个完全出于政治考虑的抉择,林平之要和左冷禅合作对付岳不群,而岳灵姗是岳不群的女儿,在这种需要表明自己忠心的时刻,显然没有比杀掉岳灵姗更好的办法了。不从人性角度考虑,这是完美的一次人际公关。在报仇面前,儿女爱情算什么呢?在血海深仇面前,岳灵珊不过是他仇人的女儿,是一枚棋子。棋子,就是来利用的,那么该废的时候就要毫不犹豫。马车里对岳灵珊的温情,雪地里与她一起在雪人上刻“海枯石烂,两情不渝”,小说开篇那个天真幼稚,武功低微,不懂揣摩人际关系的少镖头,一路走来,身负血海深仇,历经江湖险恶,终于杀了这个世界上最后一个爱他的人,从而嬗变成一个彻头彻尾的魔,从此伴随他的,也只有尔虞我诈的江湖政治了。

    面对这样一个少年,众人给予的评价是恶毒的。诚然林平之做了很多的错事,为其招致一声骂名的,就是因为他杀了岳灵珊。这怪谁呢?他也对岳灵珊有过真情,但是她帮她父亲“骗走”了他的宝贝,她哪儿来的深情?若不是他因为姓余汉子调戏岳灵珊而出手相救,他林家怎会因此被灭门?凡事呵,凡事都有因果轮回。该是冤孽,冤孽。

    读完《笑傲江湖》无法笑傲,那些繁复的文字读下来的也就只有因果二字。一切是冥冥之中注定好的,是死,是残,是梦,是情,只愿我们所有的相遇,从来不是自作多情。

    相关文章

      网友评论

        本文标题:林平之的嬗变

        本文链接:https://www.haomeiwen.com/subject/njfpqtt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