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喜欢去老向家作客,首先是因为他家的饭菜太好吃了。虽然我现在也说不出我每次在他家吃了几道菜,这些菜都是什么。可能是我忘了,也可能是因为别的什么。总之我就是说不出。
但事实上我没见过他做菜。或者我见过,但我也忘了。我只记得每次他请我坐在饭桌旁,琳琅满目的饭菜摆在我面前,散发着诱人的香味。
很多事我都记不起来。比如老向的全名叫什么,比如老向家的地址,比如我家到他家有多远,每次过去要多长时间。但是这些似乎都不重要,因为我每次都能顺利到他家,坐在沙发上,听他谈天说地,然后在他家吃午餐或晚餐,然后离开,回家。
我喜欢去老向家作客的第二个原因是因为他的阅历丰富。他去过许多我没有听说过的地方。我每次到他家的时候,他都会请我坐在舒适的沙发上,给我泡一杯不知名却十分醇香的茶,坐在我对面给我讲那些他去过的不同的城市或国家。
我不记得他给我讲过多少个地方了。有时候我会在清晨去他家,可能是吃过早饭之后去,也可能没吃过就去了,但这无关紧要,因为我已经不记得了。总之我到了之后就开始听他讲,一上午他差不多能向我介绍三四个城市或者一两个国家。
我不记得他是怎么约我去的,可能是当天给我一个电话,或者是上一次离开时就约好了下一次谈话的时间。这不重要了。
我去的时候老向并不都是一个人在家。他有个女朋友,不知道叫什么名字。我记不太清那个姑娘长得是个什么样子,也想不起来我跟她是否有过对话。这不重要,我来老向家是听他讲述那些奇妙的城市和国家的,又不是看他女朋友的。
某一天,我又一次来到了老向家门口,期待着他的讲述。
我在按响门铃,门立刻打开了。站在我面前的不是老向,而是他的女朋友,那个在我脑子里面目模糊的姑娘。
我向她打招呼:“哈喽,老向在吗?”
这姑娘没理会我,径直跨出了门,也没说请我让开,就好像我根本没存在一样。
我吓了一跳,急忙往旁边躲开。我觉得她撞上了我,但事实上并没有,她很自然从容的顺着楼道离开了。
我正在纳闷儿的时候,老向出现在了门口,边笑边看着我:“愣着干什么,快进来吧。”
我指着楼梯口疑惑地问:“她怎么不理我?”
老向歪了歪头,说:“她不开心。”
“你们吵架了吗?”
他偏着身子摸了摸耳朵,说:“难免的嘛。”
我还是想不通老向的女朋友为什么那么干脆的无视掉我。不过当我坐到沙发上捧起一杯香茶的时候,这些事情就都烟消云散了。
“上次是不是讲到托斯克福了。没错,我上次最后给你讲了托斯克福的首都克莱夫城。我记得你很吃惊那儿有满街的猴子。其实托斯克福的首都还不是最有趣的,它北部的小镇艾福奇才是这个国家最吸引人的地方。
“艾福奇的人很爱笑,非常爱笑。我在那儿生活了五个月,接触了不少当地人。印象当中他们一直是面带微笑的。不管是酒吧老板,出租车司机,还是顶着烈日干体力活的搬运工。都一脸微笑。
“我甚至在街上见过两个妇女吵架的情形,你都不知道那个场面有多滑稽。一说妇女吵架你可能想到的就是两个泼妇站在自家门口隔街对骂,但那里的人不是这样。她们两个吵架的时候互相竟然笑脸相迎,但是语气可一点都不温柔。她们嘴里恶狠狠地蹦出一连串我听不懂的当地俚语。更奇怪的是一个人的语气越凶狠,另一个人就笑的越厉害,吵到最后,其中一个妇人捂着嘴格叽格叽的笑着离开了,另一个还在对着她的背影大声吆喝,但也是面带微笑。那个场面我终生难忘,实在是太滑稽了。“
老向说得眉飞色舞,我听得津津有味。我见他似乎是说完了,立马插话问道:“那这是为什么呢?你没问过那儿的人吗?“
老向思考了一下,回答说:“问过,可是他们的回答我根本就听不懂。我只懂一些比较基本的托斯克福语,可是他们的回答里面夹杂了太多我不理解的好像特别晦涩难懂的词语。“
我略微有些失望。
“现在回想起来,”老向说,“可能那个地方的人一出生就长成了那副样子。”
我思考了一下,不由发笑:“那可有点搞笑。”
“但是所有人都喜欢笑,不是吗?“老向看起来若有所思,”在任何国家任何种族人的眼里笑容总是让人愉悦的表情。“
“可笑也分很多种哦。“我想了想,说,”笑并不全是代表欢快的意味。苦笑、讥笑这之类的可不是大多数人喜欢的笑。“
“的确,也许所有表情都是一个表象罢了,表情背后所代表的情绪其实是很难琢磨的。“
我抿了一口茶,歪了歪脑袋表示赞同。
老向接着开始给我讲下一个地方。
“在我们普通人的认知里,记忆力好应该算是一件好事吧?“老向问我。
“一般来说……应该是的……”我想了想,不太确定地回答。
“一般人应该都会这么认为。”老向说,“但是也有一些人因为记忆力太好而苦恼。比如医学里的无选择记忆分支下面有一种叫作‘超忆症‘的疾病。”
“这病的名字听着可真酷。”
“这病特别罕见。患这种病的人没有遗忘的能力,他们会把经历过的一切都记得清清楚楚。包括每一个细节,一旦经历,就基本不会再遗忘。”
“那这在学生时期应付考试的时候不是很吃香吗。”
“的确,超忆症的患者在学生时代的成绩大多都是极其优秀的,但是这种病却会给他们带来持续终身、而且不断叠加的痛苦。”
我不太理解,皱着眉头表示疑惑。
老向向我解释:“我们之所以在经历痛苦之后能重新振作,就是因为我们有‘遗忘‘这种伟大的能力。经过时间的冲刷,那些痛苦的经历会在我们的记忆里渐渐模糊,渐渐成为虚无,痛苦的感觉也就随着你的遗忘而渐渐变淡,直至消失了。但是试想,如果你把那些痛苦经历的每一个细节都记得清清楚楚,那你从痛苦里走出来是不是特别特别困难呢。“
“你这么一说,还真是这样。“
“人们都害怕遗忘,都希望自己的记忆力好一点。但其实人们希望记住的都是那些对他们有用信息,如果一个人突然有了可以记住所有东西的能力,那他必定要承受比别人加倍的痛苦。所有的痛苦回忆每天像过电影一样在他脑子里闪过,那是多痛苦的事情啊。“
“那你接下来想讲的地方和记忆有关系吗?“我问。
老向点点头。“对,我之所以跟你说这些,就是想说其实能记住所有东西其实不是一件好事,这样似乎可以解释巴布哈尔的文化。“
“巴布哈尔?“
“是南太平洋上一个小小的岛国。那里的人非常奇特。“
“是说他们每个人都有超忆症吗?“
“不,比这更可怕。那里的所有人,在出生的时候脑子里就储存了世界上几乎所有的知识。“
“什么?“我一下子没太懂。
“他们先天的就知道许多我们需要在学校里学习的知识。“
我惊了:“那这已经不是单纯的智商高了,这完全是奇迹啊。”
老向点头,“对,但在他们的价值观里,知道的越多,代表这个人越愚蠢。”
我更不理解了。
老向解释道:“在我们的文化里,懂得越多代表这个人的学识越丰富,也就越优秀。但是巴布哈尔人认为,知道的越多,人就越愚蠢。所以他们的教育方式就是教导学生们尽力去忘掉他们先天知道的东西。
在他们的学校里,老师们每天在课堂上讲述关于‘如何遗忘’的课程。不同阶段、不同学科的知识有不同的遗忘方式。同学们要把课本上的‘必忘’课文全部忘掉。如果一个学生的数学试卷写的满满当当,每道题都解答出来,那么这个学生就是个差生,相反,如果交了白卷,那么这个学生绝对是最优秀的。从幼儿园到大学,越往上求学,学生的知识量越少。
巴布哈尔人的一生,就是不断学习遗忘的一生。当你成为一个什么都不懂得,每天只知道吃饭睡觉的人时,你就是那里最受敬重的人。“
“这似乎有点老子说的‘绝圣弃智’的意思。”我若有所思,“可是……他们的领导人是什么样子呢?这个国家又是什么样的政治体制呢?”
老向没回答我,而是看着我,许久没说话,似乎在思考什么。
我歪了歪头,问:“怎么了?”
“我们先吃饭吧。”他突然说,“饭菜已经准备好了。”
我刚想追问关于巴布哈尔的事,他却起身了,摆手示意我跟他一起去吃饭。我只好暂时收起疑惑,跟着他走向饭桌。
菜已经准备好了。在饭桌上散发着诱人的香气。
“你什么时候做的?还是热的?”我问,“我好像每次都没见你做饭,可是每次都有现成的热菜?”
老向笑了,挑着眉毛说:“你傻了吧?刚才跟你讲完第一个地方我不是跟你说了去做饭吗,做完了才回去给你继续讲的巴布哈尔。”
我挠着头尽力回忆着,经他这么一说,好像是有这么一回事儿。我刚才怎么忘记了呢?明明才没过去多久。
不过这不重要了。饭菜的香气已经引得我的喉咙在发抖了。刚才沉浸在老向的讲述中没感觉到饥饿,现在我的肚子才咕咕叫起来。
我和老向之间也没什么顾及面子不好意思的,我也就很自然的大快朵颐起来。老向却似乎没什么胃口的样子,只是蜻蜓点水的偶尔夹几筷子饭菜。
我注意到他的样子,想到他早晨刚和女朋友吵过架。就说:“怎么了,你怎么看起来不太想吃?是不是因为和你女朋友吵架的事儿?没事,你俩感情那么好,晚上再把她打电话约出来吃个饭就没事了。”
老向看着我,突然笑了笑,说:“没事,你吃吧。”
很快,桌上的饭菜被我扫荡一空。我满足的瘫在椅子上,用手揉着肚子。
老向笑着问我:“吃饱了吧?”
我刚想回答,张口却打了个饱嗝。不由得摆了摆手:“饱得很了。”
老向问:“你知道博海斯吗?”
“博海斯?”我一愣,“又是一个你去过的地方?”
老向摇头:“不,博海斯是个人名,他是南美洲一个很有名的作家。”
“嗯?是你去南美洲拜访过他吗?”
老向没回答。他双手相扣,支撑着下巴,凝视着我。我从未见过他露出这么严肃的神情。我突然从他的眼睛里看出一种深不可测的意味,甚至让我感到一阵莫名其妙的恐惧。
这时候,窗外射进来的阳光猛然变得稠密了许多。屋子里的气氛陡然变得有些奇怪。
我尴尬的笑了笑,“怎么了,干嘛这么看着我?”
老向依旧面色凝重。他说:“博海斯的作品很有趣。他在文章里说过,他在创作虚构性的作品时,经常会有把自己的想法和构思讲给别人听的冲动。”
老向突然开始描述一个我从没听过的作家,这弄得我摸不着头脑。我想开口问他为什么跟我说这个。但是我张了张嘴,却发现自己发不出声音了。
他继续讲述。
“可是博海斯坦言他没什么真正的知心朋友。”老向依旧平静的凝视着我“就连他的妻子也对他讲得那些天马行空的奇思妙想不知所云,他一度很苦恼,觉得没人能理解他的想法。
“但是某一天他觉悟了。他意识到,自己竟然是个作家,为什么非得要和身边的真实存在的人交流呢?作家是可以创造人物的,他为什么不能创造一个听他说话的人物呢?于是他经常会想象出一个和他关系很好的朋友,每天到他家,听他说话,听他讲述那些奇思妙想。“
老向撅了撅嘴,“我常常想,他创造的那些听他说话的人会不会知道自己是被虚构的人呢?如果不知道,那么有人告诉他们以后,他们又会是什么反应呢?“
接着他不说话了,继续盯着我。我突然意识到我此刻也许应该震惊,也许应该愤怒,但我却平静的连我自己都难以置信。或者说,我在上一秒有过那些该有的情绪,不过在下一秒的现在,已经忘记了,就像我忘记其他的事情一样。
因为这些都不重要。我是来老向家是为了听他谈天说地,而不是为别的。
nB���ӽ�p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