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每当阿枫回忆起这个场景,她都觉得过于诗意了。在她平凡而又苍白的生命里,怎么能出现一个这么浪漫的场景?纵然她期想过会有一个人像流星一样以绚烂到夸张的姿态闯进自己的人生,然后偕她一同畅游天下双宿双飞,但是绝不是这样的,它绝不该这样浪漫却又这样无力,那个人也不该这样温柔却又与她的状况这样相似,像一场梦一样,不会对她的人生造成任何实质性的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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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初次和诗人见面的那天,秋日的京城刮起大风,阿枫连走路时抬起一只脚,都觉得要跟着大风飞上天去。
她选了一套很简单却又能凸显出清癯肩膀的衣服,化了很精致的妆,但却被吹得睁不开眼睛。大风把头发吹得满脸都是,漫天都是,她觉得自己仿佛顶着一头爆炸毛发的狮子。
胡同的每一个路口都似曾相似,阿枫本想自己按着诗人给的地址找过去,但却不得不在第三次回到原地时停了下来。
凛冽的风已经使阿枫忘记了妆的存在,长发像电线一般缠着阿枫,四处乱飘。阿枫放弃了发型,她感觉不是风在肆虐,而是风和头发共舞于她的四周。
电话挂断后的第十分钟,阿枫眼前出现了一双黑色的皮靴,没系鞋带,牛仔裤的边也显然是随意扎进去的,但好在干净洒脱,不会给人邋遢的感觉。
几乎是在阿枫抬头的瞬间,一阵大风哗地糊了阿枫一脸头发。真囧,阿枫心想,诗人一定觉得她是没长大的小孩。
阿枫一直喜欢自己及腰的长发,可此刻却觉得它们十分多余,就在她窘迫地拨开头发的时候,一条宽大的流苏围巾把她四散的头发收拢起来。阿枫的呼吸顿了顿,感受到围巾上残存的诗人的体温。
阿枫抬起眼睛看着诗人,诗人也留着长发,一半扎在耳后,阿枫心想,再加顶宽沿礼帽,就是一个标准的西部牛仔。想到这里,阿枫不禁露出一个微笑。
诗人说,我想象过很多次你的样子,但今天还是有点出乎意料。
是吗?阿枫笑得更加灿烂,说,但是你和我想象中的诗人一模一样。
这样就算相认了,于是诗人带着阿枫朝他的家走去,两个黑色的点一前一后在胡同里穿行着。阿枫想和诗人并肩走,但诗人没有慢下来的意思,而且胡同很窄,阿枫不能自顾自地堵住那些迎面走来的行人。
她没法走到诗人身边去,于是她转念又想,或许这样也很好,谁走在前面并不能证明任何事情。
诗人的家门正对着邻居的一间小屋,门窗都紧闭着,窗外摆着一张旧得掉绿皮的木桌子,上面有一盆带苞的山茶和一直黑白杂色的猫。诗人拿钥匙开门的时候,阿枫就盯着猫的眼睛,那只猫也用蓝色的眼睛盯着着阿枫,一动不动,和那盆山茶一样安静。
这只是邻居家的,这院子里一共有四只猫,还有三只是我养。诗人说道,一边侧过身让阿枫先进门。
诗人的家像是一个东拼西凑的实验品,一些不同款式的沙发、座椅和小茶几把宽阔的客厅隔成三个部分,似乎是为了方便随时坐下,现代感十足的吧台上却摆满了茶具和各种杂物。从东边整墙的玻璃可以看见赤裸的院子,因为已是秋天,院子显得十分荒芜,而且很显然主人并没有定期管理的习惯,地上堆积的枯叶已经估计不出年份了。
阿枫细细打量着,诗人也带着阿枫一一参观着,并且时时注意着阿枫的反应。他已经注意到阿枫是个不爱笑的少女,尽管刚见面时她的笑是那么纯净。
客厅、院子、浴室、二层的面对着阳台的开放式客房,诗人似乎迫不及待地赶在阿枫进入每个房间前介绍着,阿枫有点跟不上他的节奏。
诗人说,他从不打理院子,只凭它自生自灭。诗人说,院子里的香椿成熟了的时候,他会自己在家做香椿炒鸡蛋。诗人还说,朋友留宿时,他们会在客房彻夜长谈。
最后,诗人带阿枫来到了卧室。
一张铺着深蓝色的床单的床,上面散乱着两本旧书和一个遥控器,阿枫回过头,果然有一个巨大的液晶电视,屏幕比客房的那台还要大一些。同时进入视线的还有终于停下脚步的诗人,这次他站在了她的身后。
耳边是诗人默契的解释,他说,有时一天都不想出门,他就躺在床上看看电视。
霎时慢下来的氛围,让阿枫觉得卧室里凭空扬起了一层旖旎的尘埃。而这是她唯一不想多做评论的地点。
干燥的空气中,除了诗人有些沙哑的声音之外,还隐约传来僵硬的唱经声,阿枫好奇地朝深褐色的屏风后走去,那里竟然有一个菩萨像。
你信佛?阿枫有些惊讶。
诗人撩了撩头发,说,也不算信佛,这菩萨像起初是朋友送的,一直扔在仓库里,但转眼想想总觉得把神像扔在一边不好,所以就又找出来。
这个菩萨像还安置得挺好的。阿枫说的是摆放菩萨像的高脚台和像前的小香炉,里面插着的三支香已经燃了一半多,而且那僵硬的唱经声应该是来自菩萨像后的一台小机器。
诗人继续解释说,把神像找出来摆着又总觉得不拜拜不好,但拜菩萨总得需要香火吧,所以渐渐就有了这个小隔间。
话闭,诗人没听见阿枫的回音,才发觉少女已经闭上了双眼,双手合十在胸前。她并没有在求什么,只是觉得诗人的心灵是如此简单,反而是自己的思想太庸俗了。
那只是一间卧室啊。或许对于诗人来说,这就算是把自己的内心摊开在她面前了吧?
吧台上有一盒猫粮,和不同的茶盒摆在一起,阿枫在院子逗猫,诗人就泡了一壶龙井茶。
你今年多大?是在上大学吗?壶里的茶已经伸展开来,诗人从柜子里拿出两只陶制的茶杯。
阿枫闻声就走进来,答道,我今年大一。那三只猫也要跟进来,却被诗人驱赶出去。趁着诗人教训猫的功夫,阿枫本想替他倒茶,却因为玻璃茶壶太烫手,一时没端起来。诗人也正好示意拦下了她,说,我来,我来,你是客。
那你是属兔的?诗人倒好了茶,嘱咐她小心烫。
不是,属虎。她把杯子端起来时还是不小心洒出来一点在手上,诗人赶忙递给她一张纸巾。
我也属虎。诗人算了算,又说,我应该比你大三轮。
阿枫讶异地抬头看了看诗人,五十四岁的西部牛仔吗?她不觉得他有那么老。诗人明白阿枫的眼神是什么意思,就笑着问,你觉得我看起来像多少岁?
四十多吧。
诗人和十八岁的阿枫聊了一个多小时后,诗人带阿枫出门去吃饭。
二
阿枫是一个无法被归类的少女。
学校里的男生把女生大致归为萌妹、御姐、乖乖女和可以变更属性的女神等好几类,但是他们发现阿枫不属于任何一类,所以他们也不知道应该使用什么样的追求招数才能追到阿枫。
阿枫觉得,如果把一个人可以被归类的话,那也应该是不同类型的拼合,她想象她的心上人应该是一个内心如赤子,外表如浪子的男人,所以那些学校里的男生都无法吸引阿枫的眼球。
一天早晨阿枫去上她还没有去上过一次的吉他课,她并不是不喜欢这节课,而是因为这节吉他课是学校为所有人开放的公共选修课,所以教的内容都只是鸡毛蒜皮而已。从小自学吉他的阿枫根本不屑于去听,只是选来凑学分而已。
她也不知道那天自己为什么突然想去上课了。她去得很晚,快到教学楼时,她听见门卫大叔用他那京味儿十足的大嗓门喊着,同学,勤快跑两步!要打钟了!
阿枫突然想起来,学校的上课铃是人工播放的。起初阿枫还觉得这对于一所知名大学来说十分可笑,可如今阿枫却觉得这充满了人情味,而且明明是电子声音,大叔却偏偏说成“打钟”,仿佛把阿枫拉回了一个古朴的年代。
可阿枫还是慢悠悠地走着,她并不在乎迟到被老师责备。
吉他教室由一个大教室和一个小房间组成,老师和学生都在教室里上课,小房间则放着一些柜子和椅子,用来存放不方便拿进去的书包。
铃声猝不及防地在阿枫刚刚进入小房间时敲响,她听到吉他老师课前的例行通告:所有同学不得在上课期间进出,包括旁听的同学。这是有些老师独特的脾气,阿枫很不巧遇上了,这时,一个男生也闯进了房间,清秀的脸上沁出微微的红色,是气喘吁吁又有些无奈的样子。
你也是来上课的吗?男生把吉他袋放在柜子上,侧脸看着从未谋面的少女。明明已经入秋,她却还固执地穿着棉布裙子。
嗯。阿枫随意应道。
他们只好等待课间再进去的机会。
那房间里除了别人的衣物和包,只有一本供人翻阅的小册子,印着几首现代诗歌。阿枫翻了翻,里面有一首诗是她非常喜欢的。那是一首深情的告白,很早之前就有人为它谱了曲,翻唱的版本也不少,她在心里默唱了一遍,可是翻来覆去几次,也了无兴味了。
男生已经拿出了吉他,轻轻拨了拨弦,阿枫放下册子,望向他。
轻快地节奏强烈的旋律从他手中流出来,正是册子里那一首,笑意从男生的眼底随之升腾起来,他也看向了阿枫,薄唇拉出一个腼腆的笑。
明明也是个学生气息浓重的人啊,可是阿枫却意外地接收到男生那只会出现在人气偶像身上的帅气。
他微卷的头发,他的毛衣,干净的脸和樱色的唇。
手里的册子掉在了地上。阿枫发现自己也掉进了俗套的电影情结。
远处是隔着一堵墙的讲课声,近处是立体而清晰的吉他声,男生终于听到空气里出现了第三种声音,渐渐和吉他融合起来,是一种橘子汽水和烈酒混合物一般的嗓音。
阿枫的声音也是这样特别,不可归类。
我叫洵。男生说。这就算是阿枫和洵的相识了。
后来每当阿枫回忆起这个场景,她都觉得过于诗意了。在她平凡而又苍白的生命里,怎么能出现一个这么浪漫的场景?纵然她期想过会有一个人像流星一样以绚烂到夸张的姿态闯进自己的人生,然后偕她一同畅游天下双宿双飞,但是绝不是这样的,它绝不该这样浪漫却又这样无力,那个人也不该这样温柔却又与她的状况这样相似,像一场梦一样,不会对她的人生造成任何实质性的改变。
那之后,洵和阿枫就常常在某个阳光熹微的清晨坐在湖边,阿枫还是没有去上吉他课,洵就是她的吉他课。原来吉他课的老师就是洵的父亲,洵之所以选父亲的课,也是为了凑学分,但又因为是父亲的课,所以每节课都不得不到场。
洵拨着弦,阿枫就在一旁静静地看着他,心情好的时候也会跟着和。
他心如止水,阿枫却想的很多。她不能接受自己竟然如此享受这渺小的快乐,他只要轻轻弹几个旋律,就能让她忍俊不禁。
阿枫逃了。
她认为自己需要一些陌生的空气。她长期以来在博客上和一个诗人保持着交流,那天诗人新写了一首诗,名字叫做《初秋的阳光这时候缺一个想念的人》。配图是一条窄窄的胡同,阿枫从图上看到一个蓝色的路标,才知道诗人原来和自己住在同一个城市。诗人问阿枫要不要来他的院子,阿枫就去了。
但当阿枫跟着诗人来到一家云南菜馆时,她的目光被马路对面一家小酒吧的吉他声吸引过去,她听不清台上的歌手唱得是什么,但是吉他声却跨越到马路这边来,一阵阵地钻进阿枫的耳朵里。
她想到了洵。如果不是认识了洵,她不会来见诗人。
诗人问她有什么忌口的,阿枫摇摇头。她再一次打量起眼前的诗人,她发觉自己对诗人的想象不可避免地与他的院子、他的观音像和他卧室里的那台液晶电视联系在一起,而她这次来见诗人,也只不过是希望能在属于诗人身上寻找她想看见的那些物品而已。但除此之外呢?如果牛仔裤和没系鞋带的马丁靴就等于西部牛仔的话,那么诗人这个名词,这个人,本身意味着什么?她来的理由如此自私,为什么诗人那么热情地接受了她?
你喝什么?我想来点酒。诗人的声音陡然冲进阿枫的意识里,和她那恐慌的想象冲撞在一起,她摇摇头说,我喝茶。
诗人点点头,把菜单还给服务员。
服务员走后,阿枫又说,我吃完饭就要回学校了。
这么急着走吗?我们还没能好好聊一聊。
阿枫没有看诗人的脸,她回想起刚才参观诗人的家时,诗人说的那些话。在浴室门口,诗人说,这里什么时候都有热水,很方便,但停水时就例外了。在面朝阳台的小客房里,诗人说,有时候他会和友人在那里看一晚上的电视,彻夜长谈。在卧室里,诗人停下来的脚步,以及他过度热情的招待。
诗人见阿枫并不作答,便说,吃完饭再说吧。
三
阿枫在胡同里徘徊着,手机快没电了,但是她还是没能从胡同里绕出去。天色已经黑下来,阿枫看见面前的三条路,打定主意用最笨的办法,把三条路轮流走一遍。
这一带本来是人气旺盛的旅游景点,但现在人潮却也逐渐散去了。阿枫回想起刚才如何仓促地吃完饭,如何漏洞百出地和诗人解释着必须回学校的原因,又如何狼狈地借着车流和人流跑出诗人的视线范围,就觉得这次的出逃十分可笑。原来真实的寻找,并不是以四处漂泊的姿态,筛选着进入视线的林林总总。
前两条路已经走不通,阿枫拖着疲惫的脚步向第三条路走去,已经是晚上九点,如果她能走快点,或许还能赶在门禁之前回学校。
风还是很大,阿枫冻得手脚冰凉。她有点想念诗人的围巾和热茶,但更想念晨光熹微的清晨里,洵安详的脸和他的吉他声。
阿枫失去理智一般地往前走着,遇到岔路口,就仍旧用最笨的办法一一试过。
她想,不管头发多乱,打多少个喷嚏,走到脚上起泡也好,只要能快点回到学校,她就安心了。在那里她不需要思考,不需要做出选择。她恨死这些绕来绕去的胡同了,时间在逼迫她行走,岔路口在逼迫她做选择。她挣扎于行走与决定之间,已经无法思考诗人和洵。
一个熟悉的声音飘进耳朵里,阿枫惊喜地抬头,却发现自己回到了和诗人吃饭的饭店门口。小酒馆的乐器声和歌声挤进阿枫的身体,把眼泪驱赶了出来。
饭店和酒馆都刺激了阿枫,让她回想到诗人那不怀好意的热情。她气愤地往前走着,再次迷失了方向。
满眼都已经湿润,阿枫不敢去抹眼泪,她知道眼线一定已经晕的不堪入目了。
手机就快没电了,阿枫不得已打了诗人的电话。路口停了一辆圆滚滚的小车,后备箱敞开着,里面放着两个音响,循环放着一首叫做《远走高飞》的歌,如果不是阿枫就站在酒吧门口,恐怕根本听不见酒吧里的吉他声。
音响的声音太大了,只循环了几次就把《远走高飞》变成了一首十分口水的歌。
车主或许就在这个路口附近,但却不在车上。
阿枫想找个安静的地方,但却挪不动脚步。她和诗人说,自己就在他们吃饭的哪家饭馆附近,旁边有一辆大声放着音乐的汽车。手机关机的时候,她祈祷着诗人能找到自己。
这时候车主回来了,是一个短发的女人,三十岁上下,应该是遇到了熟人,所以把音乐关了,两个人站在车旁边聊着天。
阿枫急了,万一诗人找不到自己怎么办?她不知道那个女人还会不会把音乐打开。
等了很久,也急了很久,阿枫觉得自己可能多虑了,诗人大概根本不会来。
她算是看清了,诗人和她各怀鬼胎,而那个比她更自私、阅历更丰富的诗人也一定比她更加懂得计算成本,不会平白无故地帮助一个把白日梦当成追求的傻孩子。
可是二十分钟后她发现自己的想法还是太简单了,诗人不仅来了,而且再一次把那条带着他的体温的围巾圈在了阿枫身上。
她还在哭着,只是眼泪已经干涸。原来诗人不仅是诗人,还是懂得放长线钓大鱼的商人。
阿枫不知道自己是抓住了一棵救命稻草还是掉进了虎穴。
他们又回到诗人的院子,诗人没有带她去阳台,没有端来香椿炒鸡蛋,黑暗的客厅里已经没有菩萨的呢喃声,只有诗人的卧室里亮着液晶电视的光,变幻着,阿枫不敢去分辨电视上的画面,也不敢看诗人。
身后传来门关上的声音,阿枫很害怕。
那些猫呢?她慌了,试图寻找那无关紧要的猫,以为这样便可以回到一切尚未开始的日常对话。
阿枫深陷在来自那个站在她背后的身影的压力之中,半晌,才感受到外套已经被撩起。
做吗?
静默之中,诗人靠近了阿枫颤抖的身体,却终究为那无声无泪的哭泣停了下来。眼前的少女实在是太脆弱了,他叹了口气,把掉在地上的流苏围巾捡起来拍打一番,然后独自走进自己的卧室。
阿枫听见诗人在关门之前毫无感情的声音,他说,你去二楼的客房吧。
那天晚上的阿枫一直也没能沉沉睡去,流浪的人生有着潇洒的口号,却在深夜里咬牙哭泣。真实的寻找应该是怎样的呢?阿枫想不明白,只是断断续续的哭。一只猫忽然从阳台跳进来,她疑心那蓝色的眸子是诗人派来的间谍。
天还没全亮阿枫就离开了诗人的家。
四
舞台下的观众太热情了,女生占了多数,鼓手和贝斯手都还意犹未尽,但阿枫知道如果再加歌,他们今晚怕是没办法收工了。
最后还是洵巧舌如簧,终于从那些此起彼伏的尖叫声中把阿枫解救出来。
四个人在一家烧烤店庆祝演出圆满结束暨乐队成立一周年的时候,气温又悄然降了几度,阿枫心想,室外的演出又不再合适了。
这是在北方度过的第二个秋天,这个进入冬天以后就会变得令人无所适从的北方城市,让阿枫觉得难过。秋天是她最喜欢的季节,但她无法阻止树叶在愈来愈浓的霾中熏红了嗓子眼,继而被肆虐的风一扫而空。
京城的秋天太短了。去年也是如此,那时她刚刚从诗人那里回到学校,初雪就降临了,洵已经穿上了大衣。
洵不知道阿枫经历了什么,只是觉得阿枫不一样了。虽然仍然是一个无法被归类的少女,仍然给人一种橘子汽水和烈酒混合物的感觉,却不再固执了。
她乖乖套上厚衣服,每周都和洵一起去上吉他课。她知道在洵的身边她不需要思考太多,她希望能在温暖的包裹中恢复一些思考的能力。
洵的话也不太多,他感觉阿枫在消失的那两天里一定经历了不可思议的事情,才让她变得这样温润如玉,但是他知道阿枫绝对不会被磨平棱角,虽然偶尔阿枫会想被不透光的石头包裹起来,隐藏在人群间,隐去过于耀眼的光芒,却不会丧失其倔强的本质。所以洵没有多问,他看着眼前的少女一点点修复着自己的模样。
天气太冷,洵不再带着阿枫去湖边,但是每次经过湖边时,阿枫就露出恋恋不舍的神色。洵把这一切尽收眼底,他知道,阿枫在想念秋天。
阿枫说,家乡的秋天比这个城市长得多,但是拥有最充足秋天余额的城市,应该是厦门。她打电话给厦门的表姐,就好像打电话秋天一样,她问表姐,等放寒假的时候,一起去香港玩怎么样。
香港啊,你可以去转一转啊。表姐顿了顿,又说,我怀孕了。
阿枫愣了愣,没握手机的另一只手突然收紧,洵感觉到阿枫的异样,转过头来。阿枫突然意识到,自己崇拜了那么多年的表姐也是普通人,可是自己明明崇拜了她那么多年啊,阿枫还是不甘也汇入这样的人生。
和诗人的见面是太不像话了,可是,除此之外,难道生活中没有别的可以改变了吗?
从小时起,阿枫就把表姐当做自己生活的目标,表姐做的每一件事阿枫也会把它们放进对自己未来的规划里,而且发誓要做得更好:表姐考上了重点大学,表姐上了研究生,表姐进入了大学任教,表姐在全国最宜居的城市定居了……
这种盲目的崇拜转折在阿枫考上大学的那年夏天,阿枫去了表姐的城市,作为毕业旅行。阿枫跟在表姐身后向机场外走着,满怀着激动的心情和预知感打量着厦门这个草木茂密的潮湿都市。然后,在开往另个城区的末班地铁上,表姐说,我要结婚了。
阿枫掰着手指数了数,原来表姐也已经到了三十岁,一个在社会看来不得不结婚的年龄。表姐已经这样优秀,原来也是需要按部就班地结婚了吗?
阿枫还没见过姐夫,但是却先入为主地感到,表姐不是嫁给了爱情,而是嫁给了时间。
也是从那时起,阿枫决心要做一个无法被归类的少女。所以,在她来到北方的第一个秋天,就有了一个倔强地在秋天穿裙子的女孩,就有了逃离雪白少年去赴的和诗人的那场荒诞的约。
可是阿枫还是不甘也汇入普通的人生。
洵弹起了他们初见时的旋律,用同样简单而宁静的笑容的看着阿枫,他说,阿枫,我们组乐队吧。
于是就有了一年后四个人的乐队,名字是阿枫取的,叫异类。一如既往的是倔强的风格。
现在,表姐三十二岁,距离三十岁两年。她二十岁,距离三十岁还有十年。
真实的寻找是什么样的?阿枫还是没想好自己的答案,但是在大家一起欢呼着碰杯时,她想,或许十年之后的自己还是会不甘心,可她也觉得,每个这样的秋天都有事可做,都是值得期待的将来。那样的话,她反倒对未来的十年、二十年、三十年饶有兴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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