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领域爆发的这场运动,整体上取得了巨大进展,在博洛尼亚大学、巴黎大学、牛津大学,以及一些专门学校——蒙彼利埃,萨莱 诺大学既是一所医科大学,也是一所文科大学,因为学校要求在进行为期五年的医学课程之前先要进行为期三年的文科学习。
但是在意大利南部,并没有任何法律学校足以与博洛尼亚大学相提并论,也没有任何神学院足以媲美巴黎大学。
但是那不勒斯大学早就有了法律教师,尽管声望不大,与加西诺山毗邻的博洛尼亚修道院却为神学院的成立提供了便利。
于是腓特烈(Frederick)二世,也就是罗马帝国的皇帝(Emperor of the Romans)(也是自查理曼以来最伟大的统治者)于1224年,决定在那不勒斯成立大学。这个大学包括三个系,这 三个系研究的内容我们现在叫做文科课程,或者是初级课程(preliminary course),也就是三学科(trivium)。
在修建敕令的序言中,他把那不勒斯称作长期以来研究的研究之母地,学术之家园。
他下令将几所大学合并,成立大学(universitas studiorum)。
腓特烈希望职业研究昌盛起来,为了保证这一点,他下令:“每个学科都要有硕士和博士。
”换句话说,那不勒斯不再是松散的、个别教师成立的学校,而是一个享有地位、头衔、特权与豁免的机构。
这就意味着“大学”的正式成立。这也就是给一群饱学之士的团体组织颁发许可,保障这些 人身为教师的尊严和俸禄,利用组织的力量授予他们以特权。
这种特权和职业挂钩,这种特权的外在标志就是执照或学位。
腓特烈二世征战法国 如果已获得从业执照或学位的任何个人或个人成立的组织,转而要求把这些执照或头衔授予给另外的人,他们显然就篡夺了大学的权 利——他们只是大学中的个体成员。
这种事不止一次发生,但这并非正常事件。此外,大学这个组织的代表是其领导集团。
完全一样的领导集团意味着完全一样的大学。没有任何个人或者个人成立的组织,单单凭着自己的公民身份,在一套自治系统已经存在的情况下,建立了另一套监管系统。
一套近代的办学方案从爱丁堡大学辐射到了某些医学研究机构,这些机构已经作为颁发执照和学位的教学组织得到认证,成为了学院(collegium)。
这实际上是一套在大学之畔建立另一所大学的方案,这一所新建的大学则仅仅是医学院。
自然 而然,上述大学的“硕士与博士”迅速造成了大学教授不再担任学位的主考官,而是接替他们成为了国家选拔人才的主考官。
这些教授持有或不持有高级的职业资格,在我们认为是大学的教育目标的两个学科,研究水平或高或低。
我在这里不打算就此问题展开讨论,但我却想指出这种现象,从道理上说并不能遏制教师的匮乏,这样一场运动的胜利会造成“大学”的崩溃,正如到目前为止我们已经认识到的那样,或者在同一座城市中建立两座、三座或者四座相互竞争的大学,也是如此。
当腓特烈成立那不勒斯大学的 时候,他制定的规则表明,他和他的大臣认为有必要把大学和预科学校(gymnasium school)区别开,也有必要把大学和教师志愿成立的组织区别开。
首先,颁布命令,让这些四处分布的“学校”联合起来,组成一个“大学”(universitas studiorum)。
其次,这个学校会获得皇家的恩准与保护,因而构成(好比说是)国家知识分子体系的一部分。
第三,君主召集某些硕士或者博士成为教授。
第四,君主给某些获得认证的教授(不全是教授)分派俸禄。
第五,君主禁止国内成立具有竞争性质的其他学校(当然除了那些教授文法的学校),而那些不就读本国国立的大学而转向他国的年轻学子,将接受惩罚。
第六,君主给某些大学(universitas doctorum)与学校(scholarium)的认证博士授予“教授”头衔。(这个头衔不能像过去那样,被一些舞蹈教师或者江湖骗子鱼目混珠。)
第七,君主通过大臣(High Chancellor)或者某些其他掌权者来为正在某系或者某大学攻读学位的学生举办义务考试,认为其具有资格之后授予执照(或者学位)。
第八,教授被进一步免于缴纳赋税和服兵役,并且可以获得其他豁免权。使用的措辞是:“免予、清除和豁免了任何赋税。”
第九,在民法方面,这些学生只需服从大学的权威。学生入住宿舍要获得许可,并且在监督范围内方可建造。
那不勒斯因而成为了一座由国家独立建造的大学,就好像西班牙的Palentia,这是圣·多米尼克的母校,1212年由阿隆索(Alonso)成立。
彼得·德·赫伯纳(Petrus de Hibernia)应君主征召,成为了第一位法律学教授。
Herasmus,一位贝内迪 克特修道院的僧侣,应邀成为第一位“神学教授”(theologiae scientiae professor)。
由于毗邻萨莱诺学院,课程的设置为三年的艺术课程,和五年的医学课程。
尽管新成立的大学取得了这样的地位,30公里之外的萨莱诺学院仍旧保留了各种特权。
在那里,教师们得到正式允许,保留了颁发执照和授予硕士的权利,考试中博士学位的获得直接关系到能否成为国家法官或者政府委员。
腓特烈的命令对某种区别有所启发,这就是实际应用的才能(成为名副其实的医生)与授课才能(成为硕士或者博士,但是不动手解 决问题)之间的区别。
最初这个区别并不清晰,因为教师或者博士,以及硕士的头衔是颁发给从业者的头衔,至少在一般意义上是归从业者所有的。
传授或者阅读(原注:课堂上的阅读)是硕士或者博士的一项职能,而不是其他什么人来做的。
腓特烈命令的第四部分的第34句话,这样写道:“若非获得内科或者外科硕士头衔,就不得在萨莱诺或者那不勒斯授课,直到其通过国家官员的仔细考核,获得这些技能专业的硕士头衔为止。”因为这里仅仅一句带过此话题,所以很清楚,在1224年之前,获得行医执照(licencia medendi)是一回事,获得 教职(docendi)是另外一回事。
毋庸置疑,正如大学从专门学科中脱胎而出一样,“教授”或者具有特权的教师们,脱胎于大学中对专门学科的研究。 同时,某些命令被认为是对职业医生的进一步监管。例如,照料病人的费用是国家规定的,所有的医生都必须承诺给予穷苦的病人热忱周到的服务。
值得注意的是,在公元前5世纪,教师一般要求自己的学生宣誓为穷人免费服务。
腓特烈进一步下令,即使是在获得执照之后,年轻的新手仍旧不能行医,而是必须在已经正式行医的医生那里服务满一年。
萨莱诺学院已经实行 一项规则,此要求外科医生必须进行为期一年的解剖学学习,并且参加由医学系的“硕士”举办的外科考试。
那不勒斯也随之施行这项规定。此外,禁止医生们以任何方式售卖药品,或者与药店有任何形式的利益瓜葛。
规定涵盖了这些方面的内容,也有相应的许可颁发出来。 因而,我们由此看出,以萨莱诺和那不勒斯为例,独立的非营利学校是如何逐渐获得了大学校(studium)或者“大学”(university)的形式,初步具有了大学的轮廓。
现在可以提出这个问题:“萨莱诺是一所大学吗?”答案是,在 那不勒斯大学奠基之前,萨莱诺总体上可以称得上大学校或者大学,它当之无愧。
当我们谈到这个词的历史含义以及其他学术术语的时候,我们将会看出这一点。但是在那不勒斯大学成立之后,最好将萨莱诺称作那不勒斯大学的一个学院(collegium)或者一个“系”。
尽管萨莱诺一直有初级的专业技能课程,情况还是如此。即使在萨莱诺有了法律教师之后(此人在1340年的墓志铭上面写着他是民法教授),萨莱诺仍旧不能颁发法学博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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