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口气看完所有《心理罪》系列的原著党,得知《城市之光》被改编成电影时,有点喜忧参半,喜的是自己喜欢的小说被影像化,还可以被更多的人看到;忧的是,热门IP小说改编成电影,口碑扑街的太多,我怕《城市之光》也会这样。
周五看完电影之后,我在豆瓣讨论区提了一个问题,“如果满分是10分的话,原著党们愿意打几分?”到目前为止,大部分分数集中在5-8分,个别低分是3分、4分,个别高分是8分、10分。考虑到过审问题,我个人给出的分数是6分,刚及格。
先夸一夸电影好在哪里?
《城市之光》最重要的主线当然还是方木和“城市之光”江亚之间的较量。
首先,作为一个犯罪/悬疑型电影,几个杀人现场的还原度都不错。
第一、47中的数学老师——魏明军,被一个黑衣人用铁链锁在教室里,黑衣人让他以自己的血为墨,做完整本数学习题册,才能得出装有手机的密码箱的密码,进而拿出手机求救。魏明军沾着自己的血拼命解题,密码锁上的血手印,都能够让人联想到当时的场景和他内心的慌乱恐惧。身为老师,他的过错在于体罚一名叫于光的学生,魏明军曾经让他在一个晚上做完整本习题册,否则第二天不要来上学。于光当晚凌晨从自家窗口跳楼身亡。
第二、在即将被拆迁的富民小区,有人发现了一个巨大的水囊,水囊中装着一个人,准确的说是一具尸体。警方抽水、放水囊、取出尸体后发现,死者的手和脚都被缠起,全身赤裸着蜷缩着,在水囊中呈倒挂状。后经过分析,水囊中的液体成分和羊水相似。这个名叫姜维利的死者的过错在于,将七旬老母亲赶出家门,意图独吞拆迁款,还叫嚣“有能耐你把我塞回去,就当没生过我”。
第三、在富都华城小区,黑衣人入室,把一名叫吴兆光的人打昏,并捆绑在沙发边上。待他清醒过来,当着他的面在屋内浇上汽油,接着帮他接通了火警电话,让他报出自家地址,然后点燃了窗帘。火警赶到之后发现,有一辆灰色五菱车停在消防通道上,而这辆车正是吴兆光本人的。吴兆光的过错在于他曾经把车停在消防车道上,导致火警无法及时施救,造成了其对面楼上的住户侯永梅身亡。
这三个案件中穿插着一些细节方面的改动,都还比较合理。比如方木坐在面包车里,想象自己是黑衣人,然后无意间发现了编号;再寻找到前两个案件中的编号,方木得出结论凶手就是冲着自己来的。或许他在挑衅方木,或许他在和方木玩一场游戏。但是他对方木了如指掌,所以把凶手范围缩小至方木在本市生活的高中和大学同学。
方木根据名单走访这些同学,这也就有了方木与江亚的第一次正面接触,在江亚开的一家热带鱼店里,方木看到了江亚的植物人妻子——魏巍,也看到了他收养的残疾儿童——二宝。
其次,电影把网络舆论对于“城市之光”的作用,表现得淋漓尽致。
影片中有好几次通过类似于弹幕的形式,把网民的言论展示给我们看,有太多的网民对于这三起案件拍手称快。从现有证据上看,凶手与这些死者并无生活上的交集,但是由于这三个人身上都有某种“恶”,凶手把自己当成了一个惩罚者,让这些“作恶者”自食其果。在小说中,雷米称这种方式符合人类复仇文明中的一种——同态复仇。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以牙还牙”,“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并以此来实现他内心中的所谓公平和正义。
我们可以清楚的感觉到,凶手从网络民众中得到了肯定与赞扬,可以说是舆论动机强化了凶手的作案动机。这个推论不但是他接下来把作案手段进一步升级的原因,而且是凶手把自己称为“城市之光”的含义所在。凶手之所为,即是公众之所想,即舆论之所指。凶手把自己当成“公众意愿的代言人和执行者”。有些“恶”无法被法律制裁,那么他把自己当成游走在法律之外,“除暴安良”、“顺应民心”的一束光芒,“它刺破城市上空的层层阴霾,直抵每一个渴求公平的人的内心深处。”
最后,重头戏“无良律师”案整体上还原度高,节奏紧凑。(小说中是法官,电影改成律师)。
一个简单的好心救人反被讹诈的案子,讹诈方的代理律师——任川,帮助其当事人打赢了这场官司,并且对着采访镜头说:“这年头还有见义勇为的好人嘛?”一时间任川被推到了舆论的风口浪尖上,于是他成了“城市之光”的下一个目标。
警局部署大量警力来保护任川,然后竟突然发生转折,在胡老太家门口的米缸中发现了爆炸物,排爆专家和大量警力都被调往胡老太家。通过对现场的判断,和之前对凶手的侧写,方木察觉到了异样,而此时联系保护任川的警察,发现他已经失踪了。就在不久后,“城市之光“在网络上发布了一个视频页面,视频同步传输的画面是被绑在椅子上的任川,身上捆满了炸药。并且告诉网民,这是一场游戏,只要玩游戏的人超过五位数,炸药就会爆炸。
这一场戏紧张感十足,寻找任川位置、进行现场营救、请求排爆支援、疏散周围群众,可是一切都已经来不及。面对爆炸后的一片狼藉,方木感到发自内心的无力与愤怒。
从爆炸现场找到的电脑碎片中,提取到一个掌纹,方木一眼认出那是二宝的掌纹。所以他赶去热带鱼店,却发现江亚和二宝不在,服务员告诉方木,他们去了医院。这是方木和江亚的第二次正面接触。江亚意识到了二宝触碰过犯罪现场的电脑,留下了证据,因此毁掉了二宝的手。此时江亚是凶手这件事已经昭然若揭,方木怒不可遏,但是证据在哪里?
从调查雷管、炸药的来源入手,方木判断出爆炸物来源应该是在江亚老家,那附近有煤矿,所以寻找购买爆炸物不是一件困难的事情。他和米楠在江亚老家的地下室,发现了他父亲的尸体,还有雷管、炸药。也得出了江亚杀死父亲的结论。
江亚为了进一步激怒方木,杀了廖亚凡,方木面对亚凡的尸体情绪崩溃,而江亚逆光站在高处,说“我来自首”,试图用激将法让方木开枪杀了自己。
后来在方木关掉录音,与江亚对话的时候。江亚说他一直以为是方木杀了李一,他以为方木会成为法律之外的那个制裁者,后来发现方木没有再次出手,于是他把自己变成了“城市之光”。方木告诉他自己没有杀过李一,而且魏巍早就醒了,只是出于害怕,只敢在他面前假装自己还在沉睡。这一次对话,阮经天表现出了内心的震惊、扭曲、疯狂等等情绪,然后镇定地跟方木说,“我来自首,是开玩笑的。”阮经天把这个高智商且神经质的人物表现的很到位。
下面来说说我觉得不够满意的地方,由于《城市之光》是到目前为止《心理罪》的最后一部,跟前面几部在人物关系和情节上有着一些关联,而电影由于时长的限制,只能聚焦于主线;把副线或者说和前几部的一些关联做了改动。改动最大的就是廖亚凡线、魏巍线和结局。对于魏巍线和结局的改动,我认为是舍弃掉了原著中最为高潮的部分。
第一、魏巍线的改动
魏巍在原著中是作为幕后大Boss的存在,她是孙普的女朋友,因为孙普案对方木一直怀恨在心。然后处心积虑把江亚培养成另一个孙普,是她在操纵江亚,江亚处心积虑打造的报应仪式,成了被她利用的工具。原著中,她假装成植物人一直躺在医院里,其实是她跟在江亚后面,在每个犯罪现场留下案件编码,而且这些编码正是孙普案的撤销案卷编码。个人认为,其实可以以闪回的方式略提一下孙普案,然后最后魏巍跟方木的对手戏加起来,毕竟这个螳螂捕蝉黄雀在后的杀手养成大Boss,在电影里成了一个无足轻重的存在,这条线的改动让人觉得太过可惜。
第二、廖亚凡线的改动
在原著中,廖亚凡的身份是方木的未婚妻,在电影里成了一个被方木收养的“女儿”的角色,她跟方木在天使堂福利院的故事由于时长限制,可以不提,但是人物角色的完全变动,我有些不太理解。这样一来,亚凡对于方木的感情,也从爱慕变成了亲情。
第三、任川死因的改动
任川作为“无良法官”,在原著中,是由网友集体投票来决定他是生是死,也就是带有“舆论审判”或者“集体审判”的意思。这是“城市之光”犯罪手段的升级,也是仪式感的升级。在电影中变成了这是一场游戏,网民或许没有真的觉得任川会死,在寓意上,比原著低了一个层次。
第四、方木结局的改动
在原著中,江亚即将杀死方木的时候,听到有人敲打咖啡吧的卷帘门,出于谨慎,他出去看了一下。利用这个时间差,方木把自己带有江亚皮肉的右手中指咬下,塞进安全套内,留下了宝贵的证据;然后他被“掉了包”(我记得是魏巍帮助了他,替代他的尸体是朱志超)。已经血肉模糊、面目全非的脸,根本看不出来躺在那里的到底是不是方木,所以江亚举起铁锤,砸死了“方木”。原著的《尾声》部分也写道,虽然那枚断指是方木的,但是尸体的DNA鉴定结论与方木不符,所以这第七个死者的名字被代之以“无名氏”。最后的最后,米楠到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办事,听到有学生在讨论一名要求严格的“九指”老师,小说的结局留了一个悬念给我。但是根据推测,方木应该是整容后,隐姓埋名去了刑事警察学院,成了一名老师。这个结局要精彩的多。
其实出于直觉,我只给这部片子打了5分,不及格,也低于我心中的期待值。后来很多朋友提到过审的问题,所以我把分数改成了6分。希望下部片子能够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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