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看书看到一个心理学概念:叫“情绪勒索”。
词条解释是这样的:“每个人的情绪是有界限的,但人与人的情绪之间又会产生关系。情绪界限不清晰的人,就容易陷入勒索或者被勒索的状况。所谓情绪勒索,是以爱之名,通过要求、威胁、施压、打击、沉默、哭闹、自残等手段,让被勒索者产生罪恶、恐惧、挫折等感受。”
举例子说就是:
你要和朋友出国度假?那我们的年夜饭怎么办?
尽管去念你的书吧!反正我已经习惯被你当老妈子用了。
你能不能呆到我们找到了新人再走?你可不能就这么放着公司不管啊!
我还不是因为在乎你。
妈妈还不是为了你好。
算我求求你。
你要是这么做我们就再也别联系了。
之外阅读的一篇文章展开说:
“被勒索者一旦长期处于自我价值偏低的状态下,就会进一步忽略自己的感受,对自己灰心,把外部压力合理化,习惯性的取悦别人。对低自尊的人来说,将伤害和压力合理化,把自我价值建立在他人身上,并不能带来快乐和满足,还可能导致抑郁和自杀倾向。”
“努力弄清自己真正想要的,准确的建立生活的价值和意义,等这些稳固了,再考虑别人的诉求不迟。低自尊的人,即便令人满意,也注定不能长久;高自尊的人,哪怕磕磕绊绊,拥有的也是自己的人生。”
忘记了从哪里看到的话,感觉很像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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