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则玄宰至早在万历十六年以前(即其尚未中式乡试以前)遇见素素于嘉兴,此时素素之年龄至少亦不能小于十五岁。从此年下数至崇祯十四年辛巳,即河东君适牧斋之岁,共为五十三年,则素素年已六十八岁矣。绛子既称河东君之妹,河东君适牧斋之时年二十四岁,绛子之年当更较少。世间若有年近古稀之老妪,转与二十上下妙龄之少女共为盟誓不嫁男子者,禹域之外,当今之时,何所不有,或亦可能,至于三百年前崇祯之季自无此奇事,可以决言,故紫芳所述,其谬妄不待辨也。
于是先生结论,惠香不可能是绛子:柴氏所记绛子与素素同约不嫁男子之事,虽是大谬,然其他所言绛子诸端,要不无有相当之真实性,复由此真实性演变成为此鄙薄其姊“迷落于白发翁”之故事,并流传其《高阳台 寄爱姊》一词,即徐氏《闺秀词钞补遗》所录者是也。鄙意惠香是否与绛子实为一人,尚待考实,今难断定。
由于前引汪汝谦有关张宛仙之诗作,且张宛仙亦有在嘉兴之时段,且宛仙名字号中有“香隐”之称,先生作一推断,是否为张氏?先生曰:前论《河东君与汪然明尺牍》第伍通时附述张宛仙之事。汪然明于顺治九年壬辰始识宛仙于嘉兴,称其名为“香隐校书”。又宛仙和然明四绝句之二有句云“风韵何如半野堂”,则名字地域人事三者之关系,宛仙颇有与惠香实为一人之嫌疑。假定崇祯十三年庚辰牧斋于嘉兴舟中作诗示惠香之时,而惠香年龄为十五至十八岁者,则顺治九年壬辰应为二十七至三十岁。据此等年龄推论,固可称为河东君之妹。又就然明称其在顺治九年至十二年之间匿影不出,不轻见人,及游人问津,显贵爱慕,诸端推之,皆与其年龄情事约略适合。然则宛仙岂即惠香欤?是耶?非耶?姑备一说于此,殊未敢自信也。
4、惠香与黄皆令之关系
这个部分,先生笺释颇为详细,盖黄氏之惨剧,就是彼时换代之际,江南人家之普遍悲哀也,用先生的话,就是家国情怀。根据先生的描述,把黄皆令之生平,作一简介:黄氏出身嘉兴读书之贫寒人家,乃姊黄皆德,为嘉兴故相国孙之妾,乃兄与吴梅村相好,乃夫贫至售箕。然姊妹三人皆读书,且皆令有令名,为大家闺秀之塾师,其声望可知。顺治二年,嘉兴破,黄皆令被劫,流落南京、苏州等地,后为家人赎出。然而,世人皆以为黄皆令失贞,名声狼藉,其兄、夫皆有疑,甚至与乃夫分手。惟河东君夫妇侠义,请黄氏来常熟做客,牧斋甚至与吴梅村作诗为其辩白,以为黄皆令貌寝,不可能受侵犯也,二公苦心如是。
先生特别笺释黄氏被劫前后之社会地位,就是为了增加这个人物的悲剧性。且看先生的笺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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