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清到底有精神,
管取生平富贵真。
澄浊求清清得去,
时来寒谷也回春。
原注:清者不徒一气成局之为也。如正官格,身旺有财,身弱有印,并无伤官七杀杂之,纵有比肩食神财杀印绶杂之,皆循序得所,有安顿,或作闲神,不来破局,乃为清奇,又要有精神,不为枯弱者佳。
浊非五行并出之谓,如正官格,身弱混之以煞,混之以财,以神杂之,不能伤我之官,反与官星不和;
以印绶杂之不能扶我之身,反与财星相戏,俱为浊。
或得一神有力,或行运得所,以扫其浊者,冲其滞气,皆为混浊求清,皆富贵命矣。
任氏曰:命之最难辩者,清浊两字也,此章所重得,“澄浊求清”四字也,非正官一端而论也。如正官格,身弱有印,忌财,财星不现,清可知矣。既使有财,不可便作浊论,须要看其情势。如财与官贴,官与印贴,印以日主贴,则财生官,官生印印生身。印之源头更长矣,至行运再助其印绶,自然富贵矣。即使无财,不可便作清论,亦要看其情势,或印星无气,与官星不通,或印星太旺,日主枯弱,不受印星之生;或官星贴日,印星远隔,日主先受官克,印星不能生化,至行运再逢财官,不贫亦夭矣。如正官格,身旺喜财,所忌者印绶伤官其次,亦看情势。如伤官与财贴,财与官贴,官与比肩贴,不特官星无碍。抑且伤官化劫生财,财生官旺,官之源头更长。
至行运再遇财官之地,名利两全矣。如伤官与财星远隔,反与官星紧贴,财不能为力,,至行运再伤官之地,不贫亦贱矣。
如伤官在天干,财星在地支,必须天干财运以解之;伤官在地支,财星在天干,必须地支财运以通之。或财官相贴,而财神被合神拌住,或被闲神劫占,亦须岁运冲其合神,制其闲神,皆为混浊求清,遂举正官而论,八格皆同此论。
总之喜神宜得地逢生,与日主紧贴者佳;忌神失势临绝,与日主远隔者美。日主喜印,印,印星贴身,或坐下印绶,此即日主之精神也,官星贴印,或坐下官星,此即印绶之精神也余可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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