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写下标题中“家乡”这两个字的时候,在心间涌起了一阵温暖,缓缓上升至头部,在五官、面庞上扩散开去。甚至能更微妙的感受到,这阵温暖从每一根纤细的发丝中不断向外散发出去!
每次回老家总得因为一点事,似乎对于我这样一个本该在外打拼的年龄段的人来说,回家还真得需要一个理由。家人需要,自己也需要。因为只要我一回来,家中的爷爷奶奶,特别是我爷爷,多半要问:你回来干嘛呢?我便顺口回答自己事先准备好了的理由,然后他才默默地对我的回来表示肯定。我们都太忙了,所以回家都需要一个理由。我也从来没有一次鼓足勇气地说出自己的心声:我什么都不为,就想回老家看看!也从没有一次因想回老家看看而回老家。
说到这次回来的理由,那便是因为我生了病要服用中药治疗,所以回老家熬中药。今年我们这儿迎来了好几场,该说是自我记事以来从未有过的大雪。昨日刚又是一场大雪毕,今日太阳来上班,将一地地、一片片、一树树的白雪照得更明晃晃,而后渐渐消融。所以我刚到老家时,便看到了白雪消融后的一树树的浅粉色的樱桃花开了一满园。那樱桃花儿要是能用来酿酒,我想口感定是清甜香浓无比。说到这儿,我虽未饮得那花儿酒,却也饮得了这身心交感酿造出来的酒,一阵阵自上颚和舌尖一发不可收拾的涌来。尝得这妙不可言的味儿,珍贵的自我陶醉小会,已是人间难得之事了!
我总是要在院坝里或家门前的小路上游游荡荡,这是很早前便有的习惯。很早,有多早?十三四岁上初中那会儿,便习惯于用这样的方式守着自己的一片孤独的安静之地。只是那会儿对这片土地的爱,对土地上的一花一草、一木一叶、一砖一瓦的爱,与现在的爱不同。那时爱这片土地是热烈的、奋不顾身的爱。如凡高爱金灿灿的向日葵一般的爱。恨不得一口把他吞进腹中,带着走到天涯海角,随时可以安置于任何地方。而现在的爱是一种它就在这里的爱,我来他就在这里,我走他就在这里。如家门前的那块刚被耕过的土黄色土地般,厚厚的,实实在在地摆在那里的爱。在这种厚重之上,我的脚步已愈来愈稳当、轻盈且柔缓。看天边夕阳看得更加出神, 听鸟儿鸣叫听得更加细心,嗅一朵花香啊,认真感受到了它的香味。然后我也会一面走一面将手指轻轻滑过草尖,一根、一根再一根。任风扬起我一头长发,我稳稳妥妥 安安心心!
那是好些年前了,我爸在县城打工搞来几万块钱,加上政府补贴一点,在老家修了一层房子。房子建成后,其实也就是个空壳,无门、无窗、沙砖墙、水泥地板。那之后的每年过完年出门工作之前,都会先想好,今年要弄点钱回来把房子装修好,装修成自己想要的样子,舒舒服服的住进里面去。哎!年复一年,此时我只要打开门放眼望去,它定还是原来的老样子,连一门、一窗也未曾添加上!只叹事与愿违已是常态,人生多是无可奈何!
而在无可奈何中,这样一个于我而言小小的愿望,却也是支撑我前行的动力。因为人终是要为了点什么而出发,不然活着便与死灰稿木无异。我也知道和我同村的青年人当中,有的人之所以出发,是为了有朝一日能离开这里,而我之所以出发是为了有朝一日能留在这里,至少我到现在仍这样认为。是去是留,原本也不该用好与坏来一刀切分,人与人不同罢了!“天要下雨,娘要嫁人”。该离开的终是要离开,该留下的终是要留下。
当然我想留下来,还有很多理由!我同我的另一半也常常会幻想,幻想着日后将这片属于我们的不大不小的地盘,打造成一座花园。她喜欢玫瑰,我说我给他种上一大片,我喜欢向日葵,她说她帮我种上一大块。她说,我们要用地角的一小个地方来做菜园,种上你喜欢吃的西红柿、花生、豌豆……我说,还要种很多水果,西瓜、橘子、草莓……暖阳高照的夏天,我在山间作画,她便躺在后面默默看着。百花齐放的春天,她在花园读书,我便呆在厨房为她做饭。夜里搬上小木凳一起坐在屋檐下数星星,她就靠在我的肩头。
在这里还有很多很多,虚幻且美丽的梦啊,便构建起了我此生最大的愿望——做个平平常常的人,过点平平常常的日子。如此之简单,又如此之难!
俗话说:“理想都是丰满的,现实都是骨感的”这确是事实。但我今日亲眼得见,大雪消融后,若骨的树枝上竟也开出了浅粉色的樱桃花儿来,就在我家乡的这片土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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